妙笔阁>青春校园>NBA之篮球之王>第254章定义
出现了问题,而是过度的兴奋直接影响到了他对出手力度的判断,简单的说就是,神经肽兴奋,分泌激素过多,出手力度过大。

皮球远远的弹了出来,组成了一条线的公牛三人组立刻发挥了作用,戈登跳起将球抓下,运着便走。

乔?约翰逊还想干扰一下,可是戈登一下就把他给撞开了。戈登这名球员,他的速度并不是很快――当然也不慢,他的上肢非常强壮,突破的时候都是用力量强行挤过,约翰逊受不住,自然就得让开去路。

苏峰迅速退防,他没有去看其他人,而是心无旁骛的盯紧了戈登,他不认为戈登会传球,他有信心给戈登点颜色看看。

然而,当无人防守的杜洪从苏峰右侧插身而过,戈登猛然跳起,将球传了出去。

虽然戈登的动作不值得效仿,跳起传球是很危险的,可是由于无人干扰,皮球还是非常顺利的落在了杜洪的身前,一个简单的上篮,比分又被拉回来两分。

十四比十一,老鹰的领先优势已经不再明显。

可是不管是发球的约什?史密斯,还是接球的苏峰,还都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史密斯还大声的说了一句:“萧,来点儿厉害的给他们看看啊。”

苏峰笑了笑,居然真的点了点头。

不管怎么说,过掉杜洪对苏峰来说真的非常简单,当他又一次吸引到诺阿的协防,苏峰选择了传球。

从根本上说,苏峰并非是一个只热衷于取分的球员,所以他所理解的“厉害”和史密斯说的并不一样。

这个时候,苏峰本是可以直接传球给霍福德的,因为这一次他特意留意了诺阿移动时露出的空隙,他知道霍福德站在那个位置,可是他没有这么做,在做了个给霍福德传球的假动作,将古登骗得朝霍福德直奔过去的时候,苏峰看都没看,直接就是一记背后击地。

苏峰并没有看到史密斯,他只是根据古登跑进他视野的方向判断出了史密斯的位置,不能不说,苏峰对场上情况的把握确实厉害,史密斯的位置真就让他推测了个分毫不差,可是不看人传球的他还是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被他甩掉的杜洪是可能出现在任何位置的。

以杜洪的精明,也不大可能做出错误的判断,他径直出现在了皮球的行进路线上,伸手就给抄走了,对此,苏峰却是一无所知。

被抢断是最可怕的失误,因为一旦形成抢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情况就意味着一次高质量的快攻,更可怕的是,当一方失误了,另一方已经快下的时候,失误的一方居然没有一个人跑回去防守!

因为没有人发现皮球已经被断了,要怪,只能怪苏峰的传球做的是在是太复杂,太隐蔽了,再加上杜洪出现的时机又恰到好处,所以直到杜洪转身开始运球,老鹰的球员才发现了问题。

可是并非每个人都有苏峰的速度,已经被拉开了一大截之后,谁都知道回追已经失去了意义,唯一有能力的苏峰,却直到此刻才如梦方醒。

传球太过随意,这就是苏峰所犯的错误,可是这不过是表面上的现象,从根本是说,是因为他的心态出现了问题。

其实不止苏峰一个,老鹰的这几名先发,除了霍福德因为比较郁闷,还坚持着他一贯的老实,其他四个家伙,都已经有些飘飘然了。

一句话,他们骄傲了。

虽然老鹰领先公牛一开始也没有太多,可是苏峰的表演台华丽了,华丽到了让所有人都心浮气躁,不知身在何方!

一支迷失了自己的球队还如何能够比赛的胜利?

对此,伍德森深感忧虑。

骄兵必败,这个道理很浅显,可是在任何地方都适用。骄傲只是一种情绪,可是这种情绪能让人行为失常,不管球技再好,当你连基本的选择都是错误,茫无目的,随心所欲,一切就都无法阻止失败的降临。

这只是对球队而言,如果涉及到个人,骄傲自负足以毁掉一个人所有的前途,不管打球还是做事,首先都得讲究一个方式,而眼下,苏峰所选择的方式本身就是不合理的。

这还不是伍德森最揪心的,整支球队都随着苏峰陷入了吸毒式的虚无的疯狂,这才是最要命的。这才几个球而已,他们就真的以为自己和上帝同在了?

伍德森当即叫了暂停,其实这个暂停现在才叫,已经是显迟了,如果是在一个,甚至是两个回合之前,公牛的球员是绝不可能具有现在这样的气势的。

看着对面的戈登,罗尔?邓等一个个笑得很开心的样子,就能够看出,公牛已经从被老鹰压着打的枷锁中解放了出来,再想从客场带走一场胜利,必须得大费周章了。

一件简单的事,就被自己的弟子们胡搞给搞复杂了,伍德森如何能够咽得下这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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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你,你,你们一个个都在搞些什么东西?”除了霍福德,伍德森把四名先发的鼻子一个个都点遍了:“统统都是混蛋,萧还只是个新秀,他会为乔丹的光环所迷失,你们三个呢?忘记自己是干什么吃的了?”

听起来,伍德森对苏峰还是挺维护的,这就让乔?约翰逊他们大为羡慕,可是没曾想,伍德森话锋一转,面朝着苏峰,大声训斥道:“萧,你是不是忘记了自己是谁了?从现在起,你都不用再上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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