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蹄踏处,几片野花乍起。
一个英气逼人的汉子正骑一匹白马驭风而行。
身后,三个汉子拍马紧随。
太行山的夏季是彩色的,山坡上布满了不知名的野花,在微风中开得极为烂漫。
他们出发的很早,天刚蒙蒙亮就出发了。
眼下——
旭日东升,四下里小鸟啾鸣,当真是彩霞满天,繁花似锦。
唉,只是这样的良辰美景,对于孟占山来说,简直形同虚设.……
此刻的孟占山,面沉似水,心如死灰。
他正策马扬鞭,一路向西!
……
从凤凰村到大王镇,有三条路可走,一条官道,一条陌上小道,还有一条经过磨盘山的山道。
他选择了山道。
无它,就为了能近那么十来里地。
此刻,他的耳边正嗡嗡直响。
一个声音正在讥笑:“傻子!看心上人出嫁,还是慢些的好!”
另一个声音随即反驳:“娘的!老子就是想快点见到她,不行么?”
他已如行尸走肉般奔驰了两个多小时,即没吃,也没喝。
他的心情糟透了,他开始放慢速度,信马由缰。
记忆的潮水随之疯狂倒灌,一发而不可收拾……
数日前,
当他打开请柬的那一刹那,
二个熟悉的汉字清晰地映入眼帘。
新娘一栏,居然写着:
余波!
没错!就是那个楚楚动人、英姿飒爽、让他神魂颠倒,日思夜念的余波。
他的意中人,竟然是——
这场婚礼的主角!
他好悬没一百八十度躺地,然后昏迷不起。
虽然余波告诉过他将要举行婚礼,可当这一刻真正来临时,他还是承受不起。
而且,他不明白,为什么余波不来通知他,反而是由郭仲达,以抗日的名义!
可他依然没有片刻的犹豫。
他的表情从惊讶,再到下定决心,只用了半秒钟。
此刻,他一身劲装,衬着一幅钢筋铁骨,从后面看,高大魁梧的身躯释放出一种撼人心魄的力量。
只是从正面看,满眼皆是霜色!
二虎在身后一带缰绳,转头冲顺子赞道:
“哎呀!咱们队长!这一收拾,简直跟换了个人一样,白白净净的,再配上一匹白马,嘿嘿,就像那什么来着……对!……白马汉子!”
顺子嗤之以鼻:“狗屁!那叫白马王子!”
二虎一脸的钦佩:“哎呀?顺子,有才啊!……没白跟队长混,长了不少学问!”
大虎一声叹息:“唉,我看不像白马王子……就咱队长那表情,小脸煞白的,再配上匹白马,就算不像是地狱中的白无常,也像是去奔丧。”
顺子大感认同,拼命地点头。
“我说顺子,俺和二虎跟队长去,那还说得过去,俺们能保护队长啊,可你小子何德何能?咱队长非要带你去?”
顺子不温不怒,闲闲地道:“嘿嘿,带我自有带我的道理,只是,天机不可泄露!”
二虎咧咧嘴道:“哼!狗屁天机,就是一个陪吃陪喝的货,不说是吧?万一有啥危险,俺哥俩可是带着队长就跑,留下你小子断后!”
顺子急了:“哎呀!别呀,两位大哥……我说,我说还不行吗?……是这,你们知道咱队长为啥要去赴宴?
二虎的话跟得飞快:“这有啥?咱队长不是说了,要去建立统一战线嘛?”
顺子重重地道:“那……为啥罗先生只给十块大洋?”
“就是啊,罗先生真抠……只给十块大洋,到那儿哪拿得出手?”大虎呐呐地道。
二虎接茬说:“我听说,罗先生生气了,说是咱队长跟变色龙一样,一听说有吃食,立马就变脸,上赶着要去,做事情太过于儿戏了。”
二虎接茬道:“那段峰更损,说啥咱队长是吃货,一听见酒宴就兴趣盎然,恨不能立马就扑上去抱郭司令的大腿。”
顺子深吸了一口气,古怪地一笑:“嘿嘿!他们呀!……没一个真真了解咱们队长的!”
“咿呀?……顺子,怎么说?”
“嘿嘿……他们都太低估咱队长的尿性了,咱队长是谁呀?那可是一肚子的鬼心眼!告诉你们吧,以我和队相处这么多年的经验来看……如果有两个以上的人同时觉得猜中咱队长的心思,那他们一定是错的!……我说,这要猜咱队长的心思,那可是个技术活,像咱队长这么鬼精鬼精的人,在这世上还找不到几个?”
“噢?我说顺子,快掰吃掰吃,咱队长到底是为了啥?”
“咱队长之所以勇往直前,那是负有秘密使命的。”
“是吗?快说快说!”
“噢!着急了?那……我还是个陪吃陪喝的货吗?”
“不是不是,你是高人,哎呀!快说,快说……要急死谁呀?”
“嘿嘿,咱队长……是冲着心上人去的!”
“啊?……何以见得?”
“何以见得?……告诉你们吧,咱队长那是一顿酒饭就能折腰的主,他瞅见那请柬后的表情,我这么多年来就见过一回!”
“继续,兄弟,继续……”
“想当年,咱队长在周庄附近的水塘边初见那个叫余波的心上人,就是这表情……”顺子做了个张口结舌,仿佛被雷劈中一般的表情。
“不对呀,你小子净瞎掰,那请柬可是郭司令的结婚请柬,咱队长干嘛跟见了心上人一样?”
“是呀!想想……想想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