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久后,小姑娘从洗澡房自己走出来,换上了一声新衣服。
洗净了脸上的泥沙后,虽然仍旧是一头短发,却也显得她更为娇俏可人。
叶凌见他出来,赶紧吩咐小二去热饭菜,并解释道:“这是我妹,小时候走失了,现在才认回来!”
“大爷,小的不关心,小的给您热饭去。”
小二逃也似的窜进了后院。
叶凌坐在大厅的饭桌旁,手拄着眉心,心中大为疑惑。
“世间万物,皆有阴阳之分,男女也是如此……”
叶凌曾遇到过很多女扮男装敦、男扮女装之人,可男女之分不在皮相,而是在其内息及生理的不同。
这些扮做异性的人,叶凌向来都可以一眼看穿。
如今怎么会……
叶凌不禁回想起这整整一晚的遭遇。
这女孩的奇怪之处,可不仅仅在于她的性别。
比如说,叶凌一开始就探知不到她的气息。
而后,自己的点穴之法,对她也收效甚微。
最关键的一点,这女孩亲口承认她吃过黑色药丸,可从面色上看,女孩丝毫没有服药后的不适感。
再加上她可以与招财直接交流……
“行了,别郁闷了,不知者不怪,你们救了我,我打了你,就是我的不对,我给你道歉。”
此时这位姑娘已经沐浴完毕,坐在叶凌旁边,用手去掰叶凌的手指,打断了叶凌的思考。
叶凌深吸一口气,抬起头,望向她,低声问道:“关于你的身世,你真的全不记得了吗?”
姑娘秀眉紧锁,尝试着再次回忆,但最终还是抿嘴摇了摇头:“都不记得了,不过我记得我好像有个小名是叫……小棠?反正有人是这么叫我的。”
“那我们就叫你小棠姑娘。”招财从叶凌的怀里窜出来。
“都行。”
叶凌又问了第二个问题:“你这身男孩打扮,是自己弄的?”
“不记得了。”
说话间,小二吆喝着,端来一碟卤鸭,一碟酱牛肉,以及三碗粗米饭,摆在饭桌上。
“没有青菜吗?”叶凌问道。
“哎,我们这地方,肉比菜便宜,那一捆青菜,能卖出金子的价来——罢了,您先喝茶去去火,我这就跟您弄青菜去。”
小二的话只是夸张,而叶凌可是实打实的给了他一锭金子,如今就算是让他上天摘星星,估计他也愿意。
“哎哎哎,算了算了,小二哥你过来做,我跟你打听一些事。”
叶凌拍了拍椅子,示意小二回来。
小二倒也不坐着,就屈膝站在叶凌身旁,卑躬屈膝般道:“大爷您算问对人了,这苍云城的事儿,没有我不知道的!”
听小二夸下海口,叶凌便附和一笑,指向门外方向道:“不问你太远的事儿,就关于对面街口的那家‘回春堂’,你知道多少?”
这个问题,似乎正中小二的下怀。
“我就知道您得问回春堂,一般外来的客人,全都是奔着本地回春堂来的!”
小二一挑大拇指,深夜无聊,便开始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
按照他的说法,回春堂是三年前出现在龙门镇的。
由于地处偏僻,苍云城一直都没有好医馆、好大夫出现过,许多明明可以治疗的疾病,在他们这里,就成了要命的绝症。
而这一切的问题,在回春堂出现后,就全都解决了。
这家药堂的丹药,号称“一丸治百病”,就算是长了恶瘤,或是老年体衰,都可以给生生救回来!
后来的事实,也的确如此。
“小的不知道你们需要医治什么病症,但你们记住了,回春堂的丹药分好几个等级,小病用小丹,大病用大丹,药力不同,价钱也是不一样的。”
“那,最贵的档次多少钱?”
小二听了一梗脖子,神神秘秘道:“他们的丹药分为天字号、人字号、地字号三档,其中天字号丹药是市面上最贵的,足有3000金币一颗!”
“嚯!”这价格的确不菲,连叶凌听了都感到惊讶。
随即,小二有说道:“不过,他们的铺子里还有一颗唯一的神品回春丹,据说有起死回生之效,是他们的镇店之宝!大爷您就别惦记那个了,我见过太多豪绅贵族想买那颗丹药,结果让他们给轰出来的。”
“做生意讲究和气生财,药铺更是医者仁心,他们这群人听起来有些霸道啊。”叶凌道。
“谁说不是呢,可这年头,谁有能耐,谁就是大爷!”小二连连撇嘴。
叶凌拱手,朝小二道谢:“行,多谢小二哥了,你说的我都记下了。”
小二见状,便往后推开,道:“得嘞,那几位吃着喝着,小的就退下了。”
“叶大哥,你为什么要打听回春堂啊?”小棠姑娘嘴里塞着牛肉问道。
叶凌端起饭碗,挡住嘴道:“先吃饭,一会儿回屋里说。”
之所以要问回春堂的事,是因为叶凌发觉,回春堂的神丹中,有一股味道与那乌黑药丸极为相似。
但叶凌手中的药丸太少了,就算是要提取其中的成分,也是完全不够的。
于是他便想要多买一些。
如今他听到小二说回春堂的丹药分档次售卖,而最高档的更是无价之宝,叶凌便打起了另外的主意。
卧房中。
“明天你们不用起太早,我自己先去城主府,再去趟回春堂。”
出于安全考虑,叶凌并没有为小棠姑娘单独安排房间,而是让她与招财睡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