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在色彩斑斓人潮如织的大街上举目四望,整条大街上灯火通明热闹非凡,街道中间来回穿梭着一种叫汽车的交通工具,虽然之前在飞机里张云影对我描述过这种交通工具的存在,可耳闻总不如眼见来的实在。
这种名叫汽车的玩意儿比我以前乘坐的马车不知好上了多少倍,它居然不用马匹来拉动就可行动如飞。
那些挂在建筑上名叫霓虹灯的灯具一直在不停的闪烁,变幻不已的灯光将黑暗中的整个城市变成了一座不夜之城,街面上来来往往的红男绿女们各自拿着一台名叫手机的通迅工具有说有笑,仿佛那部手机就是他们最亲密的伴侣一般寸步不离。
我在东方大陆上虽贵为王子,可现在我却象一个乡巴佬进城一样对这个都市里所有东西都充满了新奇感。
这个世界太神奇了,看样子我来对了地方,不管将来我会面对什么样的命运。
至少,从我踏足这颗名叫地球的行星时起,我心里就没有后悔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