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可遇不可求吧,我这么告诉自己,但我开始随缘后,便一个朋友都没有了。
也许你会说,和我把酒言欢的特莱尔就是朋友之一啊,怎么能算是没有朋友呢。但……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如果你把认识的人称之为朋友,那我的朋友遍布整个戴德安拉。但你也知道,我所说的朋友是那种……真正的朋友。
我们可以一起推推搡搡,虽然幼稚或许不够礼节,可我就喜欢和朋友一起勾肩搭背,随时可以拍一下对方肩膀,击掌、顶拳,可以一起去小酒馆喝酒喝到打烊,喝到吐也没所谓,在店门口酩酊大醉东倒西歪地走回家。
可以一起坐在码头边举着一瓶安德尔烈酒一起吹牛皮,抱怨最近的工作或报纸里哪个事不关己的事情高谈阔论,一起聊女人,再顺便吐吐苦水说自己跟家里的最近有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又吵了,兄弟假装安慰地拍拍你然后一巴掌给你拍水里大笑。
我真的……好孤独,如果再让我选择,也许我不再想作为一个天使出生。
“对了法菲瑞,为什么你那么有钱啊?”
“你爹我活了这么多年,无利不起早,什么都没有,就是钱多。”
“刚刚还说做朋友呢,转眼就自称我爸,我告诉你,我妈不同意!”
麦康斯虽然知道法菲瑞爱开玩笑开惯了,但还是有些生气,他不喜欢,或者说不太习惯这种有辱辈分或关系父母家人的玩笑。这个世界上的笑话明明那么多,为什么一定要牵涉到他们呢。
他不懂这个地痞流氓从小养成的说话习惯。
法菲瑞仰天大笑,此时俨然一副水手的模样,完全和她淑女美人的形象不符。
但下一秒钟麦康斯突然想到,为什么她的样子那么好看就不能是地痞流氓或海盗水手呢?
她穿着赴宴般的红玫瑰礼裙,披着柔软的红色长卷发,笑得那么放松洒脱,大步走路的样子也让人看起来没猫步高跟鞋那么累,一双干净白嫩的脚丫实打实地踩在柔软的泥土上。就好像跑来这个世界看看景就回家的小精灵一样。
摩华城里穿着束腰和厚重裙子的女人亦是美,但如若不是自己喜欢的,即便是天使,笑容也是会黯淡的。
而法菲瑞的笑颜仿佛正发着光的小太阳,温暖又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