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都市现代>战神狂婿>第六十三章 林志成的手下

林江也瞬间腿软,瞪大了眼睛。

“你……你不是死了吗?”

“敢来这闹事,我看你们才是不想活了。”

嘭!

嘭!

“哎呦我草!疼!”

二人各领一脚,滚出了公司门外。

“夏少爷,这是……”

夏旭拍了林江的脑袋一下,气冲冲地说道:“这都不明白!血鸦杀错人了!”

“真没想到,血鸦也有失手的时候!”

夏旭懊恼不已,没把这个混蛋弄死,好不甘心啊!

“混小子,你摊上大事了!我让我爸弄死你!”

秦时瞥了瞥夏旭。

如同一条落败的狗一样狂吠。

“我警告过你,叫你滚,你不听,非要腆着脸来找我麻烦,我上次只打了你一巴掌,你说这次你想领几下?”

秦时走过来,蹲在夏旭的面前,说道。

根本不理一旁的林江。

现在,林江明显就是夏旭的一条狗而已。

夏旭死死瞪着秦时。

“我不管你是疯是傻,反正林芸我要定了。”

今天是新世纪公司易主的第一天,也是林芸接手的第一天。

想必她也应该十分开心,本来秦时心情是不错的。

但总有那么几个臭虫,扰乱别人一整天的好心情。

“哦,打我老婆主意是吧。”

秦时眼神中霎时间透露出一股吓人的凌厉之色。

单手揪住了夏旭的脖领子,硬生生把他从地上拖了起来。

“卧槽,你想干嘛!我可是叶城夏家唯一…”

“啊!”

啪!

林江在一旁看得人都傻了,顿时感觉股沟一凉。

这也太痛了吧!

秦时一脚,狠狠踹在了夏旭的双腿之间,这一脚力道十足,堪称断子绝孙脚!

夏旭一下就疼晕了过去。

秦时松手,夏旭的身体立刻瘫软,昏死在地上。

林江倒吸一口凉气,疯子!绝对是疯子!

这一脚怕是要把男人的尊严都踢爆了啊!

这可是男人最脆弱的地方,万一踢出个好歹,被叶城夏家知道了,他还不死的连渣都没有!

此时林江突然觉得身上有股森森寒意。

抬头一看,秦时的眼睛正在注视着自己。

跑!

林江知道自己不是对手,脑子里只有这一个念头。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回头看我怎么弄死你个王八蛋!

对!今天我是来要世纪集团那个合作项目的。

既然你秦时挡在这拦着我,我得不到的,你也别想得到!

想到这里,林江掏出电话,招出了几个狐朋狗友,约定去往商业街。

一旁,彭桓把一切都看在眼里。

掏出手机,彭桓播出了一个电话。

“喂,南城万盛天豪酒楼,来人把夏少爷接走。”

本想借由这个纨绔子弟,去拉拢这个秦时,既然他这么废物,那就对自己没有用了。

彭桓的城府极深,这个计划失败,自己还有另一套计划。

此时 夜色酒吧

今天,酒吧甚至没有营业,只为了迎接一个人的到来。

一名身材瘦小,但器宇不凡的人,挺着一张阴沉的脸,坐在沙发上。

左边坐着的,是丁智,右边坐着的则是侯三。

“陈飞的事,我们也不清楚。”

侯三恭敬地说道,之前给李清秋设的局,侯三也在场,只不过后来,他和丁智谈过了。

同样和丁智一并是为南城暗界的三巨头之一,泰拳阿兹就是侯三花了几百万从国外请来的高手。

为了对付李清秋,二人已经成为了同一阵营。

他认清了,这个李清秋确实有点东西,不然的话,那天的事也不会让他们三个人栽了。

“你们在暗界混这么久,陈飞来了你们会不知道?”

坐在中央的瘦小男人质问道。

侯三的声音都在颤抖,这个人是林志成从叶城调来的手下,名为孔兴。

林志成在其他地区混的时候,在叶城也是有很大实力的。

据说,林志成的实力比那个陈飞还要强很多,所以他的手下,就连南城暗界的巨头都不敢惹。

“我们只知道他是为了陈彪来的南城。”

侯三说道:“他弟弟在南城被废了,他才会过来,还在南城发布了讯息,三天之内找到那个人,听说还开口要一个亿!”

孔兴的眼眸中没有一丝一毫的感情,这么大的事,在他眼里貌似不值一提。

“所以呢,陈彪到底是谁废的。”

丁智和侯三面面相觑。

这件事,看来不得不牵扯到叶城了。

林志成已经插手南城,虽然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但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他派人来到这里,必定会在南城暗界兴起一股狂风巨浪。

这次陈飞来到了南城之后,就再无音讯,不知道那个李清秋用了什么手段,倒也没听说他栽在了陈飞手里。

难道说……

“兴哥,是李清秋。”

暗界已经传出了消息,李清秋大量撤资暗界的生意,已经引得众多大佬不满。

按理说现在应该已经跑路了,不过据可靠消息,李清秋竟然在世纪集团的某个会议中出面了!

那陈飞呢?

他们也不知道,这也不是他们该管的事。

“是这样,兴哥,陈彪收了林家的钱,去砸了个场子,恰好那个场子就是李清秋的,结果李清秋就把陈彪给废了,所以陈飞才会赶来南城。”

“这个林家,就是林志成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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