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站在了公诉人一边,孟浪听了,却没生气,因为他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打乱公诉人的问话,免得让公诉人在这个事情上揪住不放。
果然,公诉人让他这么一弄,心情极为不爽,停了老大一会儿,才继续发问:“被告人,你上床之后,发现李某不是你的妻子,你是怎么做的?”
王某听了道:“我发现是她,她发现是我后,她并没有阻止我的行为,而且她还躺在那儿,示意我继续,因此我就没有与她分开。”
公诉人听完王某的话,脸上的红晕更加明显,不过她还是很严肃地道:“你与李某发生性关系,是在李某熟睡的情况下发生的,当你发现她不是你妻子后,你应当知道这样做的严重后果,你为什么不停下来,而是继续与她发生关系?”
“因为她示意我可以继续。”王某辩解道。
公诉人道:“她是怎么示意的?”
王某道:“她当时也没说什么话,但是她当时的样子是暗示我继续下去的。”
“你的意思是说,李某在发现是你后,并不反对你与她发生性关系是吗?”
“是这样的。”
“但你之前的行为是什么行为?”
“……”
王某一时语塞。
“你刚才说你妻子胖,而李某瘦,你上床后,怎么可能发现不了李某不是你的妻子?如果李某真的是想与你发生关系,她为什么在事后要说你抢奸?抢奸这种事情,可不是一个可以乱说的事情!”
王某:“……她当时确实是同意的,她告我抢奸,那是怕我老婆骂她打她,是她乱说的。”
“我现在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李某现在已经表示,当时她并没有乱说,而确实是认为你之前上了她的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她,当时只所以没有激烈反抗,是因为你已经得逞,无法挽回了。”
公诉人一说出此话,孟浪大吃一惊,心想李某的证言又发生改变了?而发生改变了,为什么没有告诉他?他可是辩护律师啊。
“审判长,公诉人的讯问至此。”公诉人说到这儿的时候,便停止了讯问。
法官听了,便转头看向孟浪道:“辩护人有什么问题需要向被告人发问的?”
公诉人问被告人,那叫讯问,而辩护人问被告人,就叫作发问,还是有些不同的。
孟浪动了动身子,咳嗽两声,便拿起一份发问提纲看了看,先是说道:“报告审判长,刚才公诉人提到被害人李某新的证言的问题,辩护人没有看到李某的最新证言,辩护人申请法庭将该份证言提交给辩方,方便辩护人进行辩护。”
法官一听,便转头问:“公诉人是否有最新的证人证言?如果有,请先提交给法庭。”
公诉人抬头看了一眼法官道:“由于时间仓促,该份证言尚未提交给法庭,等到公诉人举证质证时,再提交给法庭。”
孟浪马上抗议道:“根据法律规定,控方应当将所有证据提交给法庭,并留给辩护人足够的时间进行阅卷辩护,现在公诉人不事先将证据提交给法庭,导致辩护人无法有效辩护,请法庭将该份证据排除在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之外。
孟浪这样一讲,公诉人听了也只是干瞪眼,如果严格起来,确实是这么一种情况。法官听了,就对孟浪道:“你所说的这个情况会记录在案,你现在是否需要向被告人发问?”
孟浪这才开始发问道:“被告人,被害人李某与你认识多长时间了?”
王某便转头看向他道:“大约有五六年了吧。”
孟浪又问:“李某与你妻子的关系怎么样?”
王某道:“她们是很好的闺蜜,平时来往比较多。”
“你在家的时候,李某也经常住在你家吗?”
“我在家的时候,李某是不住在我家的,只有我不在家的时候,她才会到我家住。”
“你当天晚上,有没有给你妻子打电话告知你要回家?”
“没有,我因为我想给她一个惊喜。”
“刚才公诉人曾经问过你,你在回家之前,有没有去考虑李某会不会住在你家的问题?”
王某听了,低了一下头说道:“我虽然知道李某有时会住在我的家里,但我也不可能知道,我一不在,她就住在我家里,因此我在回家之前,根本没想到她住在我家的情形,如果非要认为我事先考虑到了这个事情,这不是强人所难吗?如果我考虑到她会在我家里,我一定会事先打电话给我老婆说一声,让李某不要住在我家了,我这样做才符合行为逻辑。”
王某说的很好,孟浪点了点头,继续问道:“你回到家后,有没有惊动家里的人?”
王某道:“没有,当时已是深夜,我怕打扰到我老婆休息,便很小心地进了家门。”
孟浪微微一笑道:“既然你怕打扰到你老婆休息,但从事后的情况来看,你已经打扰了啊。”
听到这话,王某脸上一红,说道:“我与老婆半个月没见面了,你知道的,作为男人,难免会有那样的想法,所以我轻轻洗刷完毕,就进了她的房间。”
刚才王某在说怕打扰到他妻子休息时,公诉人身子动了动,立刻看了王某两眼,想要说什么话。
孟浪把这一幕给捕捉到了,而且他也意识到王某的话中有一个漏洞,表面上说怕打扰到他老婆休息,但实际上却是爬到了李某的床上,不但打扰到了别人的休息,而且还跟李某发生了关系,明显相互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