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句话对于当下的场景,可以反过来。
反过来后,便变成了:医院酒肉香,路有苍鹰在。
为何变成了这幅模样?
终其原因,还是因为物种的缘故。相对于三人与苍鹰来说,就好似蚂蚁和猛虎般。猛虎自然不会对蚂蚁感兴趣,蚂蚁也会悠然自得,大摇大摆的走在猛虎身前,或者周边。
还能利用猛虎的威仪,来保证自身安全。
所以,三人过得很舒适。两大保镖,人面蜘蛛加苍鹰丧尸。这等阵容,在黎乡市可以横着走的。
因此,三人这夜饮酒作乐、歌舞升平,好生快活。
的确如此,两大不请自来的保镖,对所谓雇主并无兴趣,还是该吃吃,该睡睡。
时至凌晨三点,狂欢的三人也停歇了下来,一个个坐在篝火旁,跟被霜打了似的,怏怏的。
有句话说得好,狂欢过后,或多或少都会觉得有些失落,三人便是如此。
窗外的夜色并不美丽,天空之上乌云零星布满天空,以至于洁白的月光只能从它们缝隙中透射而出,照在黎乡市上。
这样使得黑白不一,黑的占大多数,白的占少数,黎乡市就像是得了白癜风一样。
邓思明将目光投向窗外,自然不是为了欣赏这该死的夜色,而是看那只苍鹰丧尸走了没。
邓思明看到苍鹰丧尸仰着头,似乎在望着天上时而隐时而现的月亮。它全程一动不动,宛若雕像般。
“咦,老鹰睡觉都这样的吗?”,邓思明不由得脱口而出。
他的声音吸引了冷语跟钱海二人,两人同时将目光投向窗外,钱海说:“非也非也,老鹰都喜欢在高处筑巢,亦如悬崖峭壁什么的。”
“它是不可能在地面睡觉的。”
一阵微风袭来,掠过苍鹰的身体,使得其身上羽毛动了动。这似乎在告诉世人,它可不是雕像。
钱海胸有成竹地说道:“你们信不信,过不了多久它就会腾空而起,找个高处歇息。”
说完钱海转头看向冷语,“你在外活动最久,这附近那栋建筑物最高?”
邓思明回过头来,看着冷语等待其答案。
冷语往身下指了指,钱海顿时觉得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