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长素有威信,又说的有理有据,还真不好不听他的。
宋春安是那种只要你不触碰他的逆鳞,平常都是特别温和好相处的性子,这会儿遇上的又不是什么原则性的大问题,自然不会执拗地非逆着大伙儿的意见来。
反正儿子已经上了自家户口本,那就是铁板钉钉的一家人,不是别人三言两语几句酸话就能变更的,感情只会越处越深,来日方长么。
至于以后儿女大了成家立户,要从自家户口本上迁出去这种想想就觉得心塞的事情,那都是后话,且早着呢,大可不必现在就杞人忧天。
宋钊也不是那种捂不热的凉薄性子,既然肯主动认他这个爹,那就是一辈子的事。
宋春安对新儿子从里到外都透着满意。
宋钊本性纯良,但因为经历坎坷,逼着孩子一步步坚强起来,保护自己和家人,严苛点来讲的话,其实是有点偏执了。
跟头失怙的小狼崽子似的,野性难驯。
但那也不是孩子的错,都是被外界逼得没办法了,总要活下去不是。
宋春安本就是护短的性子,心往里这么一偏,非但不觉得宋钊偏执难相处,可能还带有一定的攻击性,会惹来麻烦啥的;
相反,他反倒觉得宋钊这性子正正好合适。
小爷们就得有点脾气,有点烈性!
再说狼崽子脾气咋了?被他真正接纳认定的亲人,那只有一辈子不会变的忠诚,能够以命相护的!
宋春安倒不是想占孩子便宜,给自己弄条后路,养儿防老啥的。
打从当年他得了一个闺女,放出话去这辈子不再要孩子起,他就做好了跟媳妇俩人相濡以沫着过到老死的决定。
不是原句的那个,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的意思啊。
他跟媳妇天造地设举世无双的,这辈子能找着彼此就是最大的圆满,就算不要闺女,也不能不要媳妇。
呸,闺女也得要,不然媳妇能鲨了他。
不能想不能想不能想。
总之呢,就是宋钊这小子真的投了他的脾气。
他就想要这么个儿子,最适合给他闺女当哥哥。
以后闺女不用他操心了。
舒坦。
宋春安惬意非常,只觉得方方面面都越来越合他心意,小日子过得那叫一个美!
心情大好之下,就连看着狗胆包天,意图肖想他家大侄女的金戈,都不那么碍眼了,甚至还在野小子的小意作陪下,赏脸喝了盅白的。
“小金哪。”
宋春安打个酒嗝,撩起被酒气催得泛红的眼皮,拖着调子喊一声。
“叔我在呢,您有什么指示?”
金戈就跟脑袋后头装了个雷达似的,立马回头奉送一个笑脸,手里还稳稳地又给大队长他爹满上,那叫一个游刃有余八面玲珑。
宋春安夹起一筷子酸甜可口冰凉脆爽的凉拌萝卜丝嚼着,醺然欲醉的凤眼懒洋洋地乜着他。
“你小子倒是能豁的出去,不错,有前途。”
宋春安夸一句,转了口风。
“不过我还得说你一句,你年纪不小了,快三十的人了,还打光棍,你家里就没催你?你还能等得起几年?”
金戈终于听岳家长辈提起这茬了,感动得几乎想流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