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都市现代>我真不是什么渣男(前任男神)>第一百六十八章 学好法律的用处【1/2】

韩立明把雪茄放到嘴里,深深吸了一口,让美妙的烟雾在口腔里转了几圈,也不吸进肺里,轻轻的吐了出来,笑吟吟的看向林放、何乃斌两人。

“两位,喝不起明说,我可以一分钱不要,权当打发叫花子。但是……”

韩立明冷笑着道:“你们红口白牙的就敢说我这里是黑店,爷很不高兴,你们趁早给我把钱拿出来。就算警察来了,你们也得给我赔钱!”

“韩先生,先别急着下结论。你说这瓶红酒三十万,你确定?我可是开着录音的。”

“开录音又怎么样?呵……我的酒吧,我有定价的权力,就算说破天去,你们既然喝了,就得给钱!”

“韩先生承认录音有效就行,这证明我不是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录的。”

韩立明感觉有点不对劲,却又搞不清哪里不对,他警惕的望着林放,道:“你想怎么样?”

“不想怎么样,留个证据罢了。我现在进的是发改委的官网,物价局的网站并了进来,我实际上想进的是物价局的网站。”

林放笑了笑,录音继续开着,他打开了发改委的网站,道:“这里有个高级检索,我现在输入这瓶酒的价格……e……韩先生,上面写的很清楚,你这瓶红酒,指导价是600,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合击48.2,最高不应高于指导价五倍,恰好是三千块。三十万……我想,物价局会很有兴趣找韩先生聊聊……”

“物价局,呵呵……”

“韩先生想说物价局不管是吧?没关系,超过指导价五百倍的售价,超过菜单一百倍的售价,显失公平,涉嫌非法经营、涉嫌欺诈。物价局不管,消协不管,法院要管的。韩先生,自我介绍一下,鼎泰行林放,需要我给你发一封律师函吗?”

韩立明脸色一黑,下意识的就想去抢林放手上的手机,却被他轻松躲了过去,把手机放进兜里。

“韩先生,你抢我的手机,涉嫌抢夺罪,刚刚你手里的雪茄差点烧到我,需要警告你的是,只要你手里的雪茄碰到我一根头发,就从抢夺罪变成抢劫罪……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哦!”

林放看了一眼脸色更黑的韩立明,又道:“刚刚忘记说,欺诈罪,数额巨大,也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刑期。真可惜,五千块是数额较大,五万块是数额巨大,五十万才是特别巨大,差点你就可以十年以上到无期了呢,不过数罪并罚的话,也可以判你十年的……”

“够了!”

韩立明忍无可忍,冷冷的望着林放,道:“小子,少在这里唬我!不要以为我不懂法律,你就可以肆意胡说八道。我不懂,有的是人懂,你给我等着,我找人问问!”

“请便。”

林放轻轻一笑,一脸轻松的拉着何乃斌,回到沙发上坐下,然后摸出手机,快速操作了几下。

“放哥,真没问题吗?”

“放心,你以为我为什么找机会坐下干嘛?刚刚的录音、照片,我都上传到了云盘,还给自己发了一封邮件。就算手机被他们抢走也没关系,证据留着呢。”

“我问的不是这个……”

何乃斌干笑了两声,道:“我是想问,咱们要是去法院告这个韩立明,真能让他蹲个十年八年?”

“理论上,是可行的。”

“那实际操作上呢?”

“实际操作……你给钱了吗?”

“还没……”

“你想给吗?”

“不想……”

林放用看白痴一样的眼神望着何乃斌,道:“你舍不得这个钱,还想让人坐大牢,你想什么呢?不过……奶斌,你报复心挺强啊,咱们还没被怎么着呢,你就打算把韩立明给送进去?”

“我这不是气不过嘛……”

“说实话!”

“嘿嘿……”

何乃斌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有点跃跃欲试的道:“我不是觉得咱们优势明显,机会很大吗?就想试试,亲手把人送进大牢是什么感觉!”

“手持利刃,杀心自起……”

林放摇了摇头,道:“幸亏你专业课学的不精,要不然,我还真担心你走上歪路!”

“那不能够……”

何乃斌讪讪一笑,道:“我也就是随口说说……”

随口说说……

我看你可不只是想说说,还很想试试!

法律学的好的人,这心要是一歪,可真是不得了的事……

另一边,韩立明先出去给朋友打了个电话,隐晦的把自己这边的事说了一下,他用的“我有一个朋友”的名义。

结果,对方直接劝韩立明转告他朋友,赶紧退钱,给人道歉,取得对方原谅,还说韩立明的这个“朋友”太不地道。

韩立明打个电话被被骂了半天,还不能发火,只能找理由赶紧把电话挂掉,然后又托人找了个律师,把电话打过去。

他没想到,那个律师的话跟林放如出一辙不说,把后果说的比林放还要严重一些。

韩立明挂掉电话之后,感觉有点坐蜡。

请神容易送神难,他有权力选择开始,却没有权力选择结束。

万幸的是对方还没付钱,现在的问题是不但不能收这个钱,还得想方设法的不让对方把钱拿出来。

韩立明怀疑,要是不能让林放、何乃斌两个满意,还真有可能像律师说的一样,真要进去蹲个几年大牢……

任凭韩立明想破脑袋,也不会想到,自己会有觉得钱太烫手的一天。

韩立明回到半包间门口,脸色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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