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臻感动得当场拥抱了沈括,沈括别过脸,用力扯开他的手,一脸嫌弃。
接下来的半年时间,陆嫣时常就会接到来自于世界各地的明信片和信——
“我们在墨尔本暂住了一段时间,简瑶很喜欢这里,楼下有小酒馆,她在里面唱歌,大受欢迎,她说相比于聚光灯和万众瞩目喝彩,其实她更喜欢这样的生活。同时我们还挣够了接下来的旅费。”
“简瑶说北海道的风很温柔,带了海盐的味道,但我总觉得是鱼腥气,为此和她争辩了很久。”
“帕米尔高原的杏花开了,但我们的车在荒无人烟的荒漠里抛锚,幸好遇到了当地牧人,不然以后你就是没爸妈的小孩了!”
……
陆嫣收到的最后一封信,是简瑶写给她的,配了一张她在天山脚下的自拍照,照片里的女孩戴着墨镜,披风四散,她的脸上似又恢复了初见时的笑容,自由自在,宛若山巅刮来无拘的风。
信的内容是——
“小嫣,你是这个世界送给我最好的礼物,我永远舍不得离开你。”
看着这行字,陆嫣感觉她一定知道了。
她是她生未谋面的妈妈,重生回来,她陪伴了她一整个青春,他们是母女,也是闺蜜,分享女孩子之间最私密的□□,相互照顾。
陆嫣抬头,看着那个盘腿坐在茶几地毯上,拿着螺丝棍,专注修理电视遥控器的沈括。
她觉得人生从来没有一刻,如这般圆满。
而那段时间,陆嫣总感觉很轻,浑身都很轻,仿佛要飘起来了似的。她预感到,或许自己离开的时候到了。
她舍不得离开沈括,舍不得让他一个人在这个世界生活,如果有可能,她愿意永远这样陪着他。
可是她终究不属于这个世界。
那天晚上,沈括因为工作的事情有些烦躁,两个人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拌了嘴,沈括很生气,那晚不太温柔,...了三次。
他喜欢看她眉头紧皱、闭上眼...绷直的样子。
有时候男人很难克制自己对于某些事情的索取,陆嫣最后都...他了,他也没放过。
那晚沈括睡得极沉,沉到了谷底,丝毫没有察觉到女孩坐起身,打开了书桌的小夜灯。
她给他留了一行字,然后撩起发丝,附身吻住了他的眉头。
第二天早上,沈括难得一觉睡到了十点,醒过来的时候,满室荼靡还未散去。
陆嫣已经离开了。
他并没有多想,她的工作很忙,这个时间应该早就出门了。
桌上放着热气腾腾的早饭,沈括看了看时间,也来不及吃东西,抓起一个馒头叼嘴里,匆匆出了门。
走出小区的时候,门卫处有一封陆臻寄来的信笺,沈括随手将它放在副驾驶的位置上,然后驱车去了公司。
中午,他回想到昨晚的“不温柔”,有些小忐忑,心虚地给陆嫣打了一个电话,想问她有没有乖乖吃午餐,但是陆嫣没有接听。
她工作很忙,有时候接不到电话是常有的事。
沈括没有多想,放下电话,顺手拎起了陆臻寄回来的一封信,缓缓拆开。
按照往常惯例,陆臻会寄来一张明信片和一封信,不过这一次,信中只有一张来自台湾眷村的明信片。
沈括走到落地窗边,迎着明朗的日光,看到明信片后面写着一行字:“闺女,发生意外情况,嘿嘿,环游世界旅程中止,我们要回来了!在家里乖乖等我们哦!”
明信片上还画了手牵手的三个小人简笔画,是幸福温馨的一家人。
沈括当时并没有多想,顺手将明信片夹入书页内,准备晚上带给陆嫣。
下午开会的时候,他忽然有些心不在焉,也有些焦躁,一直在想陆臻说的意外情况。
能有什么意外情况中止旅途,无非...简瑶怀孕了。
念及至此,沈括蓦然站起身,将正在做季度汇报的员工吓了一跳。
不等众人反应,沈括大步流星走出了办公室,摸出手机给陆嫣打电话。
无人接听...
一直都无人接听。
沈括仿佛疯了般...开车找遍了所有她有可能出现的地方,公司、录音棚、甚至连她常去的便利店都找了。
一无所获。
晚上,沈括迈着虚浮的步伐回到家,家里黑漆漆没有开灯,他心里最后的一丝期望都湮灭了。
沈括最后一次给她打电话,发现手机竟然就在家里,屏幕上显示了三十个未接来电,都是他打给她的。
桌上还放着今天早上的早餐。
沈括注意到,早餐盘下面,似乎压着一张信笺纸。
他的心蓦然一颤,忽然不敢去看那封信。
原地站了十分钟之久,沈括颤抖的手终于伸到信纸上,将它拾了起来——
“沈括,你这个王八蛋!”
昨晚她都快恨死他了,不过......
“作为惩罚,就先离开一段时间吧,但是、但是很快会再见面!”
“这段时间,你要保持规律的生活,好好健身,不可以熬夜晚睡。我可不想再见到你的时候,你已经变成了油腻大叔,那样我就不要你啦!
“唔...还有,不可以随便勾搭女孩子,让我知道你就完蛋了。”
“我们约定吧,你就到学校的高三教学楼等我,我答应你,一定回来。”
“还有啊,沈括,虽然你知道,但我还是要说,我真的真的...真的好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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