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口的让人满足的肉因为腌制时的捶打,并不如原本坚韧,咀嚼后也终于能够吞下去了。但是那种仿佛多重肉味叠加混合的口感依然让舌尖恋恋不忘,因着辣椒,好似要把口中原本含着不舍的吐的一团火焰放到胃里继续燃烧,渐渐燃烧出最后的韵律。
最后就是品——品出其中的彩虹果余韵香味。多罗金刚食用以彩虹果为食的动物,又常年居住彩虹果树上,全身的血肉都早已含有淡淡果香。最后的果香也使人回味无穷,忍不住用舌尖去捕捉那一丝丝吸引人的顶级果香。
“好吃,从来不知道多罗金刚这么好吃!”阿虏很快就解决了一大把的烤串,脸都撑得变形了还意犹未尽。
下一道菜是红烧肉筋。多罗金刚全身除了那少许肉外,其他全是由充满经络的肉,软骨,肉筋组成。其中肉筋被放锅里炖煮了两天,直炖得晶莹剔透,洁白如玉,入口脆嫩的程度,配以少许高汤红烧,入味又美味。
深红色的酱汤中晶莹的肉筋染上些微红,看起来依然诱人。白嫩的蚯蚓豆芽在其中增鲜陪衬,也很诱人。
“这是红烧肉筋,是小松主厨炖了两天,料理了一天的成品。”负责端上来的侍者介绍着。
“喔,好像也很好吃的样子。”而且分量很足,看起来就很好吃。
阿虏的叉子插向大碗。但滑溜溜的肉筋很快就挤开来,好像在嘲笑阿虏一样。
“嗯?”一叉没中,再一次,又滑开来。“呀!可恶!!”美食近在眼前却不能吃实在是一大折磨,但是现在周围人那么多,他还穿着西装,可不能坏了形象直接端起碗吃。阿虏几乎拿出捉鱼的架势,运叉如飞地在大碗里搅弄。
肉筋的特性就是滑韧,尤其是捕获等级九级的多罗金刚,简直让人眼馋吃不到!
厨房里的小松查看了已经焖得差不多的多罗金刚肉筋遍布的那部分肉,马上又揭开泡了两天雪白蹄筋片的自制泡椒罐,“好像可以了呢。”拿起大勺将美味料理摆放入盘,前来端料理的侍者尴尬地把餐厅里的事告诉了他。
“啊,我差点儿忘了。”小松微恼地拍了一下头,“食用多罗金刚肉筋需要特殊餐具,去把仓库里的勺子和特质叉子拿去吧。”因为实在太滑韧,小松也不指望习惯刀叉的阿虏用筷子吃,干脆用特质叉子吧。
换上特质叉子,终于吃到了美味的肉筋料理,阿虏被肉筋一根不剩捞干净,连蚯蚓豆芽都不剩一根。
接下来是的焖肉筋块,泡椒酸辣蹄筋片……多罗金刚强壮的身体仿佛就是为这些韧口的肉而存在的。或许在西方人看来不怎么好吃,但是在“什么都好吃”的中国人眼里还是能够占上美味榜百名内。
料理大都是辣口的,所以吃到最后,阿虏已经辣得眼泪鼻涕横流,还过瘾地呵着热气想要继续吃。
新上的特别大盘型的料理依然见了底,阿虏遗憾地放下叉子:“已经没有了吗?”
“阿虏先生,久等了。”小松亲自推着餐车出现。
“小松,你终于出来了!”阿虏起身站起来,张开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