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都市现代>重回一把火>第367章 灌篮高手

周二午餐后。

与往常一样,理想电脑服务社里又逐渐热闹了起来,很多人又汇集到了这里,准备开始今天的装机任务,只不过与昨天相比,风景稍稍有点别致。

别致之一,漂亮妹纸又多了几个。

这是顾晓薇、汤佳茗、侯艺雯三人又来了。

按照星辉世纪那边的安排,三位妹纸会在每周一三五下去去公司那边接受专业的声乐培训,以应对即将开始的校园歌手大赛,其它时间则是自由的。

既然自由,三人就不约而同地来了这里,以帮服务社分担一点事情。

或者说,服务社这里已经变成了大家都愿意来的一个聚集点。

别致之二,是前来帮忙装机的通一班的几位男生,身上套了一件白底红边的芝加哥公牛队的篮球服来了店里。

七八个同一套装的男生往店里一站,很容易让人误解这里已经变成篮球场了。

店里现在还不算忙碌。

按照余文钢分配的权限,采购权掌握在莫逢春手里,但财务权却掌握在柳晨雨手里,因此,运作的流程是莫逢春在上午下订单,供货商午后送货上门,然后柳晨雨来付款。

所以在这个点,因为货还没到齐,装机尚未开始,大家都还算是轻松的。

于是店里的人分成了两帮。

在没有货到时,男生们则围在了摆在墙边桌子上的两台电脑跟前,轮流来跟游戏过不去。

至于女生们,则围在收银台那一块,静等顾客上门来送钱,一边等一边聊一些八卦事。

但平衡很快就被打破了。

因为没争到电脑的使用权,倍觉无聊的丁亚平走到了收银台这边,想跟盛嘉琪来腻歪一番。

两人的关系已经明确了。

但相处模式有些奇怪。

简单来形容,那就是盛嘉琪的角色是女王,而丁亚平是舔狗,平时在班上课堂休息期间,丁亚平就会时不时跑到盛嘉琪面前舔上几口,让班上的同学狂吃狗粮。

两人对这种相处模式乐此不疲,丁亚平似乎也习惯于当舔狗,而且还是隔段时间不舔一下就浑身发痒的那种。

现在他又发痒了,端着一杯水走到了盛嘉琪面前,体贴地说:“嘉琪,渴不渴?来喝点水吧。”

这其实是一种招人嫉恨的行为。

要知道,现在收银台这边,可是围着一大票女生,除了匡雪君以外,其她任何一个都是综合条件远强于盛嘉琪的院花甚至是校花级美女。

一个长相平平的盛嘉琪却有人舔,这让其她美女们怎么想?

好在大家之所以能聚在这里,多多少少还是牵扯到一些利益关系的,因此就算美女们心里并不太爽,但还不至于恶言相对,以免破坏女孩子们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表面上的和谐。

但有人并不想一直看两人这么腻歪。

那就是纪灵月。

在一众女生里,不管是论年纪,还是论年级,亦或是论名气,她都是排第一的那个,因此在跟大家混熟了以后,隐约间她已经有了大姐大的架势。

当大姐的,当然得出头来解救一众姐妹于舔海中。

“丁亚平,你们今天要打比赛吗?”

瞄了一眼丁亚平身上的那件篮球服,纪灵月出声了。

“是啊。”

丁亚平红着脸回了一句。

别看他在盛嘉琪面前可以当舔狗,大献殷勤,可是在纪灵月这种级别的大师姐美女面前,他还是会有些腼腆的。

没办法,段位还不够,导致气场太弱。

纪灵月却对这个话题来了兴致。

隐隐约约中,她记起来了,在前天下午,柳晨雨好像曾经跟余文钢提过一嘴,说新生杯篮球赛要开打了,让他做好准备。

这么说,这比赛跟余文钢也有关系?

纪灵月对这个问题很好奇。

在现在这个年代的大学校园里,要问什么样的男生最受女生欢迎,其中必有一样,那就是身材健壮的运动型男生。

这还不是一个娘炮型小奶狗男生大受欢迎的年代。

而在运动型男生里,最受欢迎的莫过于篮球王子级别的。

这是有原因的。

不管是在哪个年代,第一大球必定是足球,其次才轮到篮球,可问题是足球这东西,似乎只有男生们才会喜欢,绝大部分女生都不会太感冒。

在女生们看来,二十几个人围着一个球抢来抢去,而且老半天还进不了一个球,有什么好看的?

最为关键的是,足球场那么大,因此就算有男友或仰慕的男生在场上,女生们也没法上去送水递毛巾擦汗之类的,这会让她们很没存在感。

篮球则不一样。

篮球虽然也是很多人抢一个球,可场地却小多了,局部的竞争也激烈多了,中间还时不时有暂停,可以让近距离站在场边的女生们来秀一下存在感……

因此,在女生们心里,她们最爱的运动必定是篮球,绝大部分女生可能都幻想过,自己的男友是一个篮球场上的王者。

就像《灌篮高手》里所描绘的那样。

纪灵月也不例外。

如果她的男友还是一个篮球王子的话,那绝对会加分,而且还是加高分。

那余文钢是篮球王子吗?

对于这一问题,纪灵月非常期待,要知道,从余文钢的体型来看,是很有这一可能的。

“余文钢也会上场吗?”

因为余文钢此时并不在店里,因此纪灵月只能揪着丁亚平来问清楚这个问题。

“必须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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