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都市现代>都市不灭仙医>第1012章 鹤立鸡群

“没事。找我有事吗?”叶铭问道。

“诶……是这样,我在外面过早,这里的竟河米粉超级好吃,你要不要过来一起过早,我请你啊?”何媛媛说道。

“……”叶铭颇感无语,“好吧,告诉我地址,我现在就过去。”

何媛媛说的地方,其实离叶园才两站路。

这么近,自然没有必要专门开车过去。

等叶铭步行到那里时,发现何媛媛说的那家早餐店,规模还不小,生意也很火爆。

看来这里的竟河米粉,应该真的非常正宗。

说起来,叶铭也有段时间没有吃到家乡的特色名吃了。

像竟河米粉,以汤鲜味浓、细滑爽口等著称,是竟河人推荐的早餐首选。

以前在竟河上学时,叶铭基本上每天都会吃上一碗,百吃不厌。

等去了临江上大学,一个学期到头也吃不上一回。

只有放假回竟河,才能过足嘴瘾。

现在想想,距离上次吃到竟河米粉,已经是大半年,甚至更久之前的事情了,不免有些回味。

这也是叶铭愿意跑来这里,和何媛媛一同过早的原因。

叶铭走进了早餐店。

四处张望。

不等看到何媛媛的身影,就看到一道倩影在向他挥手喊道。

“叶铭,这里!”

正是何媛媛。

今日的何媛媛,应该是为了稍后的聚会,特意精心装扮过。

化了淡妆。

上身白色娃娃领的雪纺无袖上衣,与灰色短裤,搭配的非常别致。

短裤的设计,让圆润修长的腿部,看起来非常显瘦。

脚下的高跟绑带凉鞋,风格简约,线条优美,搭配那一双莹白玉足,堪称完美。

如此装扮,既不失女大学生的清纯,却又将她骨子里的性感,彰显无疑。

而这样的她,出现在这样一家早餐店内,俏立于无数食客之间,真的有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虽然这样的比喻,显得有些不恰当。

却是叶铭看到她时的第一感触!

这样的何媛媛,连叶铭都不禁看的眼前一亮。

何况还是其他男人。

叶铭注意到,早餐店里几乎一大半的男客人,都在时不时地偷瞄她。

不过,随着何媛媛起身向他这么挥手一喊,刹时,所有人的目光,就都嗖嗖嗖地朝他飞射而来。

犹如一根根锋利的箭矢,想要将他射成千疮百孔!

叶铭暗自好笑。

朝着何媛媛走了过去。

何媛媛嫣然一笑,说道:“叶铭,我已经帮你占了位置,快坐吧,想吃什么?我帮你点。”

叶铭倒也不客气。

很干脆地点了几样早点。

何媛媛亲自跑到前台去买单,排队,并且将做好的早点给他端了过来,就像伺候大爷一样。

让现场无数人更是羡慕嫉妒不已。

何媛媛虽然跑来跑去,差点累出一身香汗,却是乐在其中。

献宝一样望着叶铭:“叶铭,这里的米粉真的非常正宗,你快尝尝看,觉得味道怎么样?”

“嗯,相当不错!”叶铭一边大快朵颐,一边发自内心地点赞。

何媛媛顿时眉开眼笑。

好像是自己的厨艺得到了肯定一样,心里比蜂蜜还甜。

吃完早点,四处逛逛,时间已是十点。

何媛媛说道:“叶铭,差不多快到大家约好的时间了,不如我们现在一起过去吧?”

“好!”

二人朝着聚会的地方走去。

走着走着,叶铭忽然发现,这条路好像正通往通天夜总会所在的方向。

想到通天夜总会,叶铭不禁想到了当初与华静怡在这家夜总会的那次约会。

忽然就很想回临江了……

“咦?”

叶铭突然惊叹一声。

脚步放缓了下来。

略显惊诧地看着前方。

那里正是通天夜总会所在的位置。

他还记得,这家夜总会,上次已经被人给砸成了稀巴烂。

里面的各种设施,都被砸坏了,无法再正常营业。

后来,叶铭就将这家夜总会交给了成乐处理,然后离开了竟河,也将这家夜总会完全忘在了脑后。

再之后,成乐,陈五福,以及马崇道爷孙,也都一起去了临江。

叶铭也就更加不再关注这家夜总会的情况。

却没想到,此时此刻,他却发现,这家夜总会竟然已经大变模样。

改头换面,变成了一家大酒楼。

而且名字就叫竟河大酒楼。

等等!

竟河大酒楼?

这不就是这次同学聚会的地方吗?

就在叶铭略感惊讶之时,一旁,何媛媛手指前方,朝他说道:“看,叶铭,聚会的地方已经到了!”

叶铭:“……”

竟河大酒楼前面,人来车往,热闹非凡。

一群年轻男女,站在酒楼门前小广场上,聊得很嗨。

这时,一个戴着黑框眼镜,面相相对成熟的年轻人,从酒楼里面走了出来。

一群年轻男女见到此人,纷纷笑着打招呼。

“班长!”

“杜班长!”

……

杜江一一笑着回应。

同时却也不时朝着路边张望。

大家见状不禁好奇地问:“班长,你在等谁呢?”

“等今天请客的土豪呢!”杜江笑着回应。

这句话说出口,顿时引来一群同学好奇的询问。

“班长,之前大家在群里都说好了,今天聚会aa制,怎么突然就变成了有人请我们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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