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诺尔默和晨曦便马上动身,向着不远处的山峦奔去。在狩猎经验极为丰富的两人眼里,这茫茫群山,无疑是一所宝库,里头蕴藏着大量目前还会自己走的,或者说会自己送上门来的美味肉食。
不大的工夫,少年扛着一头肥大的野猪,少女拎着一头健硕的羚羊,一前一后回到了正在宿营地上忙碌的佣兵团里。
看着举重若轻的提着野猪和羚羊回来的诺尔默和晨曦,一群桀骜不驯的佣兵神情更加温和,态度更加友善。
俗话说行家功夫一出手就知道有没有,打猎这门功夫,在场的佣兵谁都会,可要分拿手不拿手。就这么短短一会,换成团里的绝大部分佣兵出马,恐怕还在苦苦寻觅猎物的踪迹,人家两名少年已经将猎物手到擒来,光那头发起疯来连二级战兵都要避让不迭的菲特野猪,一旦遇上,就够大伙儿手忙脚乱一阵的了,如今就这么被人家轻松惬意的收拾掉了,实力可想而知。
到了宰杀处理猎物的时候,诺尔默主刀,晨曦一旁协助,两人动作迅速的将野猪和羚羊收拾妥当,手法之娴熟,只有用庖丁解牛的成语来形容才恰当,让本来有些不太服气的罗宋也慢慢转变了态度,心甘情愿干好烧水和处理动物下水之类的辅助性工作。
就比如少女出手切肉的时候,可是刀刀都照着肉块经络的走向,垂直着切下去,唰唰唰唰,又快又准,而且和拿尺子量过差不多,每一块切下的肉都几乎一样大小,一看就知道是好把式。
围观的佣兵们暗暗咋舌,小姑娘好快的身手,这凌厉的刀法要是用到大活人身上,和活剐没什么两样,一眨眼的功夫就被剁了上百刀,想不死翘翘也难。
两大锅水一烧开,两名少年就分头将切好的骨头、野猪肉、羚羊肉,以及心脏、猪肚等下水一一丢了进锅里,然后在每口锅里都丢入姜葱蒜等佐料,最后还加入一袋烈酒!
闻着锅里渐渐传出的香味,罗宋服气的点点头,光眼下亮的这几手就比自己强得多了,怨不得团长偏帮“外人”,果然是慧眼识珠啊。
等待两口大锅重新烧开的时间里,诺尔默两人也没有闲着,开始将穿在铁棒上的野猪腿和羚羊腿刷上佐料,缓缓转动铁棒,烤起肉来。
“呼噜呼噜”的水烧开声一响起来,诺尔默就让罗宋接手继续匀速烧烤,然后自己走到烧开的大锅前,轻轻松松抬起了其中的一口锅,端到了营地边上这么一倒。
“喂喂喂,你这是干什么!”
巴特尔惊讶的声音从一旁响起,他完成了自己的巡视任务,老早就蹲在锅边等着开饭,闻着锅里传出的香味流口水,还以为诺尔默提着锅有什么特别的用意,就屁颠屁颠跟了过来,没想到却见到少年将整锅肉汤都倒掉,终于忍不住大叫起来,这可是暴殄天物啊!
“嗯?这头一锅是用来洗掉血腥味的,不能喝,味道太腥了。”诺尔默解释道。
巴特尔挠挠头,烹饪一道上他是门外汉,一窍不通,可眼看就能喝的肉汤就这么倒掉,他尽管相信少年不会错,仍然心痛地摇摇头。
对方的惋惜神情自然都落在诺尔默眼里,他笑着对巴特尔说道:“放心。一会再煮好的肉汤才好吃,试过你就知道了。”
帮着诺尔默将第二锅血水也倒掉,巴特尔干脆站在一边瞪大眼睛,“监督”少年怎么煮好后面这锅用来喝的肉汤。
没想到少年接下来的动作更加让他意外,只见诺尔默从两口锅里分别取出一部分肉块和骨头,放到一旁准备好的小锅里头,盖上盖子,似乎另有他用。
这回不等“好奇宝宝”巴特尔再次发问,少年就主动解释道:“明天一早就要出发,没太多时间准备早饭。今晚肉的分量够多还有余,干脆留些明早熬汤喝,怎么也比白开水下饭强。”
好吧,貌似说得很有道理。巴特尔又挠了挠头,不说话了。
留出明早熬汤所用的骨头和肉块,诺尔默和晨曦再次给两口大锅加满水,加入佐料重新大火煮了起来。然后趁着水烧开的工夫,两人分头摇着烧烤架上的铁棒,将上面的猪肉、羊肉烤得“滋滋”往外直冒油。
一心二用的本领,乃是一名好厨子的必备手段,超过百人的队伍,准备一顿饭所需花费的工夫可不是小数,再加上时间宝贵,平常罗宋总是忙得满头大汗,恨不得长出六条胳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