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些具体的问题,大竹教授没有任何的解释或说明。
在上午的会议中,每当被这些问题被提及,他们只是在挑拣跨区域安置的缺点时,以采用和低等级区域相同的安置办法加以搪塞。
可是,如果高等级区域的情况和低等区域里的一样,他们这个议题也就不存在了。
在低等级区域中,没有居所的再生人,只需要前往联盟管理处登记,就可以在本区域获得一处为其一年的免费住所。只要在一年内,这位再生人找到工作,就可以一直免费的住下去。
而那些管理处提供的免费住所,其实都是其对口高等级区域在之前的城市提升改造中为其修建。本是为那些在a级区域工作的低等级区域居民提供的免费住处。
所以,面对这些由低等级区域出地,高等级区域出钱,修建出来的免费居所,无论是区域管理者,还是该区域原本的其他居民们,大家都乐于见到这些空置的公共公寓被再生人们利用起来。
作为低等级区域的再生人们,能有为其一年的免费住所,当然也是喜滋滋的搬进新家。
先不论这些再生人们,在一年内是否可以找到足以匹配这个免费公寓的新工作,至少在未来的12个月里,他们再不用为住所的问题发愁。
到目前为止,如果说大竹教授一派真的有什么解决方案的话,大抵便是如此。他们坚持要与低等级区域一样,在本地完成对再生人的安置。
初听起来,似乎并没有什么问题。可落到具体的操作层面,其中就有非常多的雷点。
首先,最关键的一点便是,在高等级区域里,根本就没有类似用于临时安置的公共区域。
在之前的城市提升改造中,这类可有可无,并且并不具备提升区域形象的公共功能,早就被a级管理者们下方到了与之友好的对应低等级区域。
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一个a级区域里有一个拥有a级身份的流浪汉。那么他在被人发现流浪街头后,便会被区域的管理者送到区域的收容中心。只是这个a级地区的收容中心,并不会修建在本区域的土地上。而是由a级管理处出资,在某低等级区域内完成修建。
这也是以丽莎博士为代表的观点中,需要异地安置再生人的主要原因。直白的说,就是a级区域内并不具备现成的,可以用于安置的场所。
并且,按照之前的管理,a级区域的安置都是在异地进行的。过去从来也没有遇到过任何的问题。所以,如果需要安置a级区域的再生人,只需要按照之前安置流浪汉的模式来进行就好。
此外,同样是管理处提出的安置办法,低等级区域的再生人都能高高兴兴的接受。凭什么高等级区域的再生人,就要挑三拣四,拒绝管理处提出的解决办法。
难道a级区域的再生人都要高人一等不成?
可正如大竹教授所说,这些都只是丽莎博士他们一厢情愿的想法。就拿丽莎博士自己来说,如果她真的出现了再生人,大竹教授相信,对方绝对不会愿意去什么低等级区域的临时安置所。
一位博士,又怎么可能愿意住进原本专门安置流浪汉的地方,哪怕是免费的也不行。
更何况,这一旦去了低等级区域,未来是否还能重新回到a级,那可就不好说了。就算再生人本身的a级身份被保留。那么,他的子女呢?
在低等级区域的收容所里由a级身份再生人所孕育的子女,究竟应该和其父母一样获得a级区域的身份?还是按照其住所,被划定为低等级?
这些现实的问题,都是a级再生人们不愿离开的原因。
在丽莎博士看来,大竹教授虽然提出了许多关于异地安置的问题,但他也没有能够给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是以,在下午的会议里,丽莎博士在与大竹教授进行了又一轮的交锋后,果断决定采取新的应对模式。不再纠缠于异地安置这个方案本身,而是将矛头指向大竹教授一方。
如果大竹教授那群疯狂的理想主义者们,不能提出一个合理的可实施方案,而这个议题又不可能永远这样无休止的讨论下去,丽莎博士相信,宇总很快就能做出自己的决断。
但事实证明,丽莎博士以及其他小组成员还是低估了大竹教授一系。就在丽莎博士得意问出大竹教授一直只是挑错处,是不是没有一个完整的方案时,大竹教授非常配合的给出了一个还算不错的解决方案。
“我建议,由联盟总部特批一笔经费,用于解决本次突发的再生人安置问题。以保障每个区域的再生人,都能获得不低于当地最低人均居住面积的,平等的、舒适且有尊严的居住权利。
在这一安置方案中,联盟将不分等级,公平对待每一个区域以及该区域内的再生人。联盟总部的特别经费,将用于在每一个区域内设立专门的安置区域。
对于大部分已经有了安置场地的低等级区域,这笔经费同样会以联盟补贴的形式发放给当地管理处。
至于暂时还没有安置场地的高级区域,区域管理处只需要在预留建设用地中,划出一块供本次公共建筑修建所用。剩下的建设费用将由联盟总部全全承担。”
坐在丽莎博士一侧的讨论小组成员们,在听到大竹教授的这一方案后,立刻有了片刻的小骚动。
一来,他们没有料到对方竟然也在午休时准备了新的论点。再者,他们更没有想到,对方提出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