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砰!
傻小子用出了一个懒驴打滚的无赖姿势,向着旁边一滚,接着单手将庞大的身躯猛然撑起,呈“之”字形路线,冲着刘志勇又拉近了一段距离。
再给周奉先两秒钟的时间,他就有把握靠近到刘志勇身前。
近战。
傻小子有信心挑飞五十个刘志勇!
可毕竟血肉之躯不能对抗精密武器,刘志勇已经把傻小子路线锁定,露出一丝狞笑,亲手杀掉一个顶级高手,对于他来说也是极为惬意的事情。
“送你去见阎王!”刘志勇冷笑道,食指猛扣扳机!
砰!
硝烟四散。
子弹没有击中傻小子的魁伟身躯,而是打在了上方的横梁。
刘志勇出枪的一刹那,感觉裤腿被轻轻拉扯一下。
虽然是力度较小的细微动作,但在以精细见长的射击时,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刘志勇愤怒回头,见到赵凤声不知何时已经爬到他的旁边,满是鲜血的手掌拽住裤脚死死不松手。
原来刚才惊魂一刻,重伤在地的赵凤声,用惊人的毅力把重伤的身体支撑起,匍匐爬到刘志勇的身边。他宁愿自己死在这里,也不能让姑奶奶交到自己手里的宝贝疙瘩出现什么闪失。
刘志勇扭头,露出残忍表情,把枪口调转,瞄向了脚边的赵凤声!
赵凤声眼神没有恐惧,只有一抹红色,凝视着黑洞洞的枪口,似笑非笑。他要为傻小子争取一丝一毫的时间,哪怕是死,也要保住老周家唯一的命根子。
“哥!”
傻小子察觉到了生子哥面临生死边缘,怒吼一声,粗如房梁的大腿震地一跺,身子如展翅飞翔大鸟,扑向将要行凶的刽子手。
恼羞成怒的刘志勇把枪口对准赵凤声额头,吼道:“去死吧!”
砰!
枪声大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