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没关系,冲锋枪的子弹打完了,何文森还有手枪,上辈子打了二十多年手枪,这辈子又在警校练了两年,虽然不是同一种枪,但都是枪,本质上并无区别,加上他一早料到了会有这种情况,在冴子那挑装备的时候,特意多拿了几个弹夹,不比冲锋枪一扣下扳机,子弹就会不要钱般的倾泻而出,只要他剩着点的话,这些子弹已经够他消灭里边所有的红衣劫匪了。
拔出两把手枪后,何文森做了个深呼吸,随后凝神静气,听着越来越近的脚步声。
“1,2,3~一共三个人!”
何文森很快就从脚步声的频率判断出了正在靠近劫匪人数,这时候是不能探头出去查看的,不然保准被打爆,可惜刚才那块镜子已经被打碎了,不然就能看清他们方位,更利于出击。
那三个劫匪也是被同伴的死吓坏了,因此在冲到近门口的时候反而慢了下来,这就刚好给了何文森足够的反应时间,他思索了一阵后,忽然脱下了身上的外套。
在脚步声距离自己只有几米的时候,忽然把衣服丢了出去,看到眼前出现黑影,三个劫匪下意识的将枪口调转,对着黑影扫射而去。
哒哒哒~
而就在这时,何文森动了,他卷缩着身子,从门口飞快的翻滚而出,同时手中毫不留情的扣下了扳机,砰,砰,砰,的三声枪响,每一枪都准确无误的击中一个劫匪,这次何文森没有选择打头,而是选择了面积更大的腹腔位置,主要还是因为翻滚着的时候想要瞄准太过困难了,加上这又不是在拍电影,被何文森那大口径的手枪击中还想活下来?那怕不是跟他一样开了挂。
等何文森翻滚到门的另一边时,那三个劫匪的尸体也应声而倒,嘭的一声,扬起了好大的灰尘。
麦当奴也没想到,自己派出去的三个手下就这么轻易被解决了,也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即使见多识广的他也没见过这种阵仗,看来那个未露脸的神秘人,除了枪法好之外,头脑也是一等一的灵活。
再派人出去是不可能了,他身边就剩两个手下了,万一又挂掉的话,他就只剩自己孤家寡人一个了,到时的局面肯定比现在更为危险,该怎么破局?这是个问题。
很快,那些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的人质们就给麦当奴提供了灵感,他这才想起,自己手上还有大把的人质,刚才被那个老千弄得手忙脚乱,一时间竟忘了这个。
作为一个劫匪,是绝对不可能讲什么仁义道德的,双手沾满血腥的麦当奴对于挟持人质多做护身符更是毫无心理障碍。他当下便对自己仅剩的手下甩了甩头,示意他们过去抓个人质过来。
何文森在外面等了许久也不见麦当奴有新的动作,心里不禁有些焦急,再联想到里面还有几十个人质,一种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
果然,下一秒他就听到了女人的尖叫声与劫匪的呵斥声,紧接着,便是麦当奴那令人厌恶的声线。
“外面那位英雄,如果不想我手中的这位漂亮女士有什么事的话,还请你老老实实的站出来!”
何文森低声叹了口气,他就知道肯定会遇到这种局面,虽然可以选择一走了之,或者不顾人质的性命安全,在麦当奴动手之前抢先将他击毙,但那样一来,被他挟持的那个人质必然会死。
作为一个良知尚存的差佬,何文森是做不出这种事的,那怎么办?也只能先行配合了,真要就此命丧黄泉,起码良心上过得去,做人不能圣母,但也要有自己的底线。
为了稳妥起见,何文森将左手的枪插在了后领上,刚好完美的遮住,这样就算麦当奴要求他丢掉武器,他也还有还击之力。
随后,何文森站了起身,缓慢的移动到门口,将自己的身子暴露在了麦当奴的视线中,随之而来的,便是三个黑黝黝的枪口集中在他身上。
可能是因为大宇宙的反派意志在作祟,又或者麦当奴实在是太过自信了,他竟然没有选择在第一时间将何文森击毙,反而开始放起嘴炮来。
“这位英雄,我该怎么称呼你才好?”
“我是港岛皇家警察,飞虎队的高级——周星星!”何文森面不改色的回答道。
出来做事,当然不可能用真名了,万一有那么一两个漏网之鱼找他寻仇怎么办?这时候当然是稳一手用假名了,反正周星星那家伙也是长期在飞虎队的训练营,他就不信真有哪个胆大包天的敢去飞虎队的训练基地找人,如果真有,那可以提前为他准备好身后事了。
“我说胆子怎么这么大,原来是个死差佬!”麦当奴面带嘲讽的说道。
“胆子再大也比不上你啊,麦当奴少校!”
“喔?你认识我?”见何文森一口道破了自己的身份,麦当奴突然来了兴致。
“米国野战特种部队出身的麦当奴少校,1983年退役,自此以打劫为生,国际上有不少劫案都是你在背后指示的,只不过因为缺乏足够的证据,才会让你一直逍遥法外。”何文森说得特别大声,像是生怕麦当奴会听不见一样。
之所以说得那么详细,不是想告诉麦当奴自己清楚他的底细,而是为了告诉蹲在一旁瑟瑟发抖人质,这些人的身份都不简单,等他们平安回去后,肯定不会就此忍气吞声,给麦当奴身后的那些人找些麻烦也好。
麦当奴似乎并未意识到这些,依旧一副十分得意的姿态,摇着头道:“可惜你马上就要死了,知道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