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小二正午为钟逸与陈达斌准备好了丰盛的饭菜,两人吃过之后便要告别。
外头太阳正烈,打在人身上有些刺痛,钟逸揉了揉自己干涸的皮肤,这段时间里,他都成一个黑小子了。
两人从马厩牵来马,客栈前挥手而别,马蹄声渐行渐远,店小二一人落寞回屋。
恍然间,他看到木桌上一锭不小的银子。
他摇头苦笑,看来那顿酒,还是他们请客了,不过自己提供了一个跌宕起伏荡气回肠的故事,不能说蹭吃蹭喝吧?
几千里的行程是枯燥的,马背上的生活是难熬的,不过一路上见到的人、景,倒让他们有了不小的收获。
临近傍晚,二人找到一户人家,农家朴实善良,简单的沟通之后就同意他们二人在这里入住。
虽然很多条件都不尽人意,但比起野外,好的已经不是一个层次了。
清晨,一大早陈达斌与钟逸趁他们还在沉睡先行离开,不过离开之际还是丢下些散碎银两。
日出而行,日落找地休息,他们全速投入赶路之中,距离京师的距离,越来越近了
六日之后,两人终于告别荒郊野外的生活,印入眼帘的是繁华的街道,与热闹的人群。
陈达斌告诉钟逸,这是去向京师毕竟之道,这座城叫陈风,听起来像人的名字。
其实它就是以一个人的名字而命名。
宁朝建都是一件困难的事,当那时皇帝从京师称帝,江山仍有半壁属于前朝之人。
前朝余孽因为势力逐渐被盘食殆尽,所以生此下策,在京师没多少兵马镇守的情况下,决定大举进攻京师。
擒贼先擒王,这个道理忽然不错,只要宁朝皇帝被生擒活捉,大军群龙无首,都是些翻不起什么风浪的小鱼小虾,这时候已是败势的他们就有可能将局面逆转。
不过历史总是被一个个小人物改写,这次的小人物叫做陈风。
宁朝建都之后,便心生担忧,于是便在京师必经之路百里处建设一座城池,城池原明保京。
观此名字,其中寓意已是明显。
前朝大举进攻之际,保京守军不过三千,其中将领叫作陈风,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
因为局势已经注定,保京的建立只是未雨绸缪,但没想到,对方竟然真会不惜一切代价走这部棋。
前朝分出五万大军逃离主战场,而是转了个弯来攻大宁朝都城。
兵临保京城下,陈风誓死不降,城墙破了又补,你难以想象,面前炮火连天,而你还在用砖头砌着城墙。
这次战役是惨痛的,三千人对阵五万人原本是注定的结果,生生被陈凤的执念反转过来。
抵抗生生坚持三个月之久,可在一个半月的时候,城中已经断粮,野草树皮,甚至黑土,所有能吃的东西,让这群饿狼吃了个干净。
眼看手下士兵面黄肌瘦生不出抵抗之心,陈风含痛下令,死于战场的同伴之尸一一收集起来,然后作为之后对战的粮食。
吃人肉的那还能叫人吗?
至少在久攻不下的敌军眼里,他们就是披着人皮的恶魔。
军心一动,战局变的扑朔迷离起来,无论守城还是攻城的人,他们已经麻木了,生命于他们如蝼蚁,杀人或是被杀,都是简单不能再简单的事。
有时候,他们甚至会羡慕死去的人,那或许才是一种真的解脱。
某日晚,城中出人收集死于战斗的尸体,他们又断粮了。
可就在这时,城左右两侧,后方忽冲来虎狼之师。
原来正面的宁朝军队终于打败了敌军。
有了这群生力军的加入,本就厌倦战斗的敌军更是心如死灰。
不出意料,投降一万,剩下四万人马全部被歼。
可进了保京城内,饶是征战沙场多年的宁朝兵卫都忍不住打起了寒颤,四处是尸首残肢,触目惊心的血迹,而且有很多尸首已经被泡进了锅里,袖口空空如也,不知去向了谁的肚子里。
三千兵卫,如今只剩下了三百,而来到将领的军营,发现陈风的尸首已经腐烂,死了也有一个月以上的时间了,听他的近侍所说,陈风死前并不让他声张,因为只有他在,军心才在,这座城池,才能守得住。
这等事迹讲与当朝皇上,立马下了命令,城池更名,陈风家属更是附上世袭职位,除非犯了大错,否则在宁朝之中,是不可能破败了。
听完此事,钟逸闭眼仿佛便能看到当初的惨状,吃人肉他是听说过的,但竟然没想到这个时代会真的发生,不过也是,战场之上,没有人也没有人性,各个都是披着人皮的畜生,他们心中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活下去,为了这个信念,付出什么都在所不惜。
简单盘查过后,两人牵马进入了陈风城,走在当初的鬼城中,钟逸任旧隐约能闻到一股血气,或许是心里作用,这股味道让他作呕,让他想要逃离。
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为了生活而奔波,他们能否在深夜时候听到当初为了这座城付出鲜血战士的低语。
死去的人,终归会被忘记,哪怕当初在他身上发生过多少可歌可泣惊为天人的事。
“大人,咱们今日还要赶路吗?”
观看天色,已近傍晚,按照往常习惯,他们应该找户人家歇息了,但如今不同,接近京师越来越近,人气味越浓,就算夜晚赶路,也没什么需要害怕的事了。
“不了,京师的门马上就要关了,就算咱们如今赶过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