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都市现代>第一狂婿>第170章 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叶倾城,真想不明白林枫是怎么做到的。

其实,林枫早就观察过,之前老板在做示范的时候,在桶里放了一个球,在丢进去,基本百发百中。

而轩辕秋枫一丢进,老板就会立即把球拿出来,再想继续丢进去,很难。

他和叶倾城三个一起丢,就是利用了这样的原理。

不过就算一个一个丢,这也难不倒他,他可是古武修炼者,在球里输入元气,让球弹力变小,在元气流失之前,怎么丢都会进。

这也只有他的万能元气能做到,这球不是兵器,除了他,任何古武修炼者,休想输入元气进去。

“老板,把那呆萌大熊猫取下来给我,就要那个!”

林枫笑着对黝黑妇女说了一句。

“好的好的!”

黝黑妇女笑着点点头,把呆萌大熊猫取下来,连带着袋子一起,递给林枫。

她倒是有些难受,但也知足了。

这呆萌大熊猫不贵,轩辕秋枫丢了近千块,买七八个呆萌大熊猫都可以了,她也不亏。

林枫甩到肩上,单手搂着叶倾城的纤腰,看向轩辕秋枫,笑着说道:“轩辕秋枫,我赢了,快学十声狗叫来听听?”

众人欢呼起来,这回有热闹看了。

轩辕秋枫一看就是富家公子,那么帅,那么有气质,要是学狗叫,那真好玩。

轩辕秋枫推推眼镜框,笑着说道:“这不算,你三个一起丢,我们都是一个一个丢的,不公平,不算!”

林枫笑着说道:“那好,我一个一个丢,再丢一次,让你心服口服,怎么样?”

轩辕秋枫点点头,说道:“好啊!”

林枫又递老板十块钱,拿到三个球,输入元气。

第一个丢进去,没出来。

老板赶紧把球取出,和轩辕秋枫一样,心中一沉,众人欢呼。

第二个丢进去,还是没出来。

老板又立即把球取出,还是和轩辕秋枫一样,眉头一皱,众人继续欢呼。

第三个丢进去,还是没出来。

老板和轩辕秋枫脸色一变,众人欢呼尖叫。

轩辕秋枫,拜金女和老板等人,都看傻眼了,林枫这是怎么做到的?

叶倾城,含情脉脉地看着林枫。

她就知道,林枫一定可以。

“老板,把那个雪白的北极熊给我!”

林枫笑着说了一句。

“好的……”

黝黑妇女笑得都不太自然,把毛茸茸的可爱北极熊递给林枫。

林枫把北极熊和呆萌大熊猫一起,甩到肩上,笑着看向轩辕秋枫,说道:“怎么样,这回该学狗叫了吧?”

“不算,刚刚没说是一局定输赢,三局两胜,你重新来,再继续丢进六个球,就算我输!”

轩辕秋枫,推推眼镜框,还是笑着说了几句。

他是谁?他是轩辕家族的轩辕秋枫,他怎么可能学狗叫?

“吁……”

现场很多人,包括武舞,都开始鄙视轩辕秋枫了,大男人,怎么输不起呢?

“林枫,别理他了,我们走!”

叶倾城已经彻底厌烦轩辕秋枫,大男人,输不起,她绝对看不起这样的男人。

林枫笑着说道:“来,亲爱的,啵一个再说!”

林枫单手搂着叶倾城的纤腰,低头去吻叶倾城。

“不要啦……”

叶倾城嘴上拒绝,却已经主动凑上来,和林枫吻在一起。

能和林枫吻在一起,她可真求之不得。

每一次吻,都是无尽的幸福甜蜜。

轩辕秋枫看着两人,嘴角的冷笑无比明显,推推眼镜框,眼神之中的神色,前所未有的冰冷。

吻过之后,林枫看向轩辕秋枫,笑着说道:“好,就按你说的,三局两胜,我再继续丢!”

“老板,再来二十块钱的!”

林枫的性格,就是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绝!

要收拾人,他就得把别人收拾得妥妥帖帖的!

林枫喜欢一代枭雄曹操的性格,那就是要么不做,要么做绝。

当年曹操刺杀董卓事败逃跑,途中经过他父亲的结义兄弟吕伯奢住处,吕伯奢留曹操住一晚。

当夜,吕伯奢出去买酒款待曹操,吩咐家人杀猪来款待曹操。

曹操半夜听到磨刀声,曹操生疑,以为吕伯奢要加害于他,于是持刀冲出,将吕伯奢全家杀光!

曹操离开吕家,途中碰见吕伯奢买酒回来,倍感懊悔,但又怕吕伯奢回去看到家人惨死心生报复,举刀将吕伯奢杀掉。

这就是一代枭雄,要么不做,要么做绝。不该动就什么也不做,要做就一次把事情全部解决。

轩辕秋枫,一次次挑衅他,一次次对付他。

这一次,他要给轩辕秋枫一个惨痛的教训。

老板脸色有些难看,不太想给林枫继续玩了。

林枫太厉害,一次是偶然,两次绝对不是偶然,再玩下去,她会亏死。

不过摆摊做生意,总不能说不做林枫生意吧?

林枫慢慢丢,一个个球,丢进大桶之中,没有一个弹出来。

老板黑着脸,完全笑不出来,又输了两个大毛绒玩偶!

林枫,是什么怪物?这也太强了吧?难道是同行过来砸场的?

林枫又选了一个灰色大泰迪熊,一个大兔子,都甩到肩上,整个人扛着四个大毛绒玩偶,更是引来无数女子少女的羡慕。

她们更羡慕叶倾城,有这么厉害的男朋友!

有男朋友的,都怪自己男朋友没用。

林枫笑着看向目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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