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他对他弟弟的确很仗义!”张潜不是很理解任全的意思,只管顺口敷衍。
“这个王毛仲,既然是大户人家的奴仆,看打扮还颇受主人器重,东主你肯定不能杀了他。”任全被砸得脑袋发晕,没看到张潜的脸色,只管继续郑重提议,“放了他呢,又怕他没完没了来找麻烦。以属下之见,此人心中唯一在乎的,恐怕就是他的兄长。否则,刚才也不会宁可被你杀死,也不肯牵连他兄长一家。所以,属下建议东主你,不如卖王毛伯一个人情,然后,将王毛伯拉进府里来做个家将或者护院的武师。如此,王毛伯感激您放了他弟弟,做事自然会尽心尽力。而那王毛仲忌惮您对付他兄长,当然也不敢再来招惹您。此外……”
唯恐张潜不耐烦打断或者拒绝,换了口气儿,他迫不及待补充,“东主初来乍到,正缺人脉。那王毛伯虽然落魄到替人种田谋生的地步,其父亲留下的人脉却在,只是以前他这个人心高气傲,拉不下脸去求别人周济而已。东主你已经决定免除了他的饥荒,如果再给他个机会让他自食其力,时间久了,他自然还会跟他父亲的故旧们走动往来。届时,那些人见到您照顾了王毛伯,王毛仲兄弟俩,即便不念您的人情,至少也不会把您当做路人。”
“这……”没想到任全考虑得如此长远,张潜犹豫着点头,“也罢,就依你。不过,我得先看看,那王毛伯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一句话没等说完,院子里,已经响起了一个尖利的女子哭骂声,“王二,你个杀千刀的。我们家究竟上辈子欠了你什么?都被祸害成这般模样了,你还没完?!昨晚念着你们兄弟俩多年没见的情分上,刚刚让你进了家门。转头,你又惹下这么大的祸来!你兄长他累死累活,支撑着这个家。你侄子起五更爬半夜地读书,就是为了重振门楣。你可好,当年败了一次家,害得你个连荫职都给了别人,居然还不够?居然还要回来再害我们一次?!老天爷啊,你开开眼吧!我们家即便欠这杀千刀的再多,也早就该还清了啊——”
“行了,嗯嗯,这是庄主家,嗯嗯嗯,你在外人面前,嗯嗯,嗯嗯,给,给我跟他二叔留点儿颜面!”一个男人的声音,伴着剧烈的咳嗽,紧跟着传了过来。字字句句透着祈求和无奈。
“面子——”女子的哭骂声,瞬间变得更为凄厉,“他如果要面子,就不该回来找你。更不该回来之后第一天,就又闯祸招灾。王二,你看,你看你兄长都病成啥样子了。你到底有良心没有,你的良心被狗吃了——”
第一更。王毛仲不是王忠嗣了,王忠嗣年龄跟李白差不多,书中此时还穿开裆裤呢。王毛仲么,不说,卖个关子,大伙可以问没良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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