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只用了半日就回了家,但一路上还是挺累人的,更何况吴雨没出过远门,所以吃了午饭之后她就有些困。
思其便带她到自己房里去睡觉,她知道爷爷奶奶还有话要问,所以安顿好吴雨之后又到上房去了。
这会儿林长源也在,都已经在说这个事儿了,林德正说道,“来了也没办法,咱们好好照看着就是了,我看这孩子也是好相处的,只要她高高兴兴的就好,让其儿多费些心思,看她黏着其儿,估计又是跟着其儿回来的。”
林长源笑着说,“可不是咋的,昨日其儿还说呢,这些小丫头都喜欢跟着她,就到宋家铺子里买个东西,看见了其儿就赖上她了,非要跟着咱们回来,您说这叫个什么事儿?”
林德正和吴氏都笑了,都说思其有福气,讨人喜欢。
见思其来了,又说了会儿话,然后才各自回屋睡觉了。
这大夏天的三个人挤在一起也不好睡,所以林长源就计划着在她们屋里搭一张小床,下午就搭好了。
本来说上思瑶睡那张小床的,吴雨喜欢黏着思其,就让思其带着她睡,谁知道吴雨自己就爬到了床上去,“我就睡这里啦,这张床我喜欢,小小的,正好我睡,谢谢三叔。”
就认识了不到两日,吴雨对林长源的称呼就已经变了好几次,最开始她是叫伯伯的,那会儿并不认识,她叫思其大姐姐,所以就觉得应该叫一声伯伯。
后来见到了宣氏,觉得宣氏很年轻,应该叫声婶子,所以立马就叫林长源叔叔了。
到了林家家里,知道林长源排行老三,上面还有两个哥哥,她便叫林长富和林长贵大伯二伯,这算是跟着思其叫的,而叫林长源就变成了三叔,这些都没人教她,全是她自己看出来的,小小年纪就有这样的眼力劲儿,实在是不简单。
而且刚刚搭好了床,她自己就跑到床上去坐着,这张小床是不如大床舒服的,林家的意思本来是让思瑶去睡,好让她睡大床上,谁知道她自己就跑了过去。
虽然没有说明白,但是思其猜想她应该是自己在心里权衡过的,觉得不能给别人添麻烦,要是因为自己来做客,倒让主人家睡在小床上,那实在是过意不去,所以她才会抢着跑过去,还说自己很喜欢。
思其心里不由得感慨,家庭背景实在是太重要了,听说吴知县家里在京城也是有权有势的人家,所以吴雨从小耳濡目染学的就和一般人家的孩子不同。
虽然现在吴知县到置阳县这个小地方来做了个小官,看起来并不怎么样,但其实从吴雨就能看得出来,这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只要往正道上引了,谈吐都是与旁人不同的。
这张小床还是给她铺得软软的,上面又铺了凉席,睡着很舒服,她还觉得应该去嘱咐翠红,不能让翠红给人家添麻烦,所以又跑出去找自己的丫鬟了。
思瑶这才跟思其说,“这孩子可真有意思,我还是头一回见这么不认生的孩子,第一次见人就嘴甜的叫人,一点不见扭捏,吃饭也吃得香,实在是太好照顾了。”
思其说道,“我也觉得挺好,看样子咱们这位知县大老爷还真是位不错的官呢,孩子都教得这么好,她就是在家里待得无聊,估计是没有人同她说话,所以才想要跟着我,既然来了乡下,就带她到处见识一番吧,我去山上也把她带着,让她看看是怎么种地的。”
思瑶笑着说,“这样也挺好,就是得多费一些心思,别让她被虫子咬了,皮肤娇嫩,咬一口就得起一个大包。”
思其说道,“那好吧,姐,你做几个香囊,改日去镇上抓些药材放里边儿,可以驱虫的,让她戴着,这样就没蚊虫近身了。”
夏天天黑得晚,太阳快下山的时候才是上山的好时候,这会儿也没那么热了,也不用晒太阳,又没露水,思其便带着吴雨和翠红一起到山上去看看。
她走了几日,地里的向日葵又开了些,站在山顶上往下看过去,能稀稀拉拉的看到不少了。
吴雨还是头一回见向日葵,高兴得不得了,“翠红你看啊,这个可真好看,这是什么花你知道吗?”
翠红摇头,“没见过呢,思其小姐,这是什么花呀?”
思其笑着说,“这是向日葵,你吃的那个瓜子就是这种花出产的,等花谢了之后,中间的圆盘上就会长出瓜子来,熟透了之后我们就采摘回家,然后炒制,就成了能吃的瓜子了。”
吴雨十分好奇,就想跑过去看个明白,可是又不知道地里能不能踩,思其笑了笑,“你想去看就去看吧,不过只能看不能摘,这些花都是要留着结瓜子的,要是你摘了就没有瓜子吃了。”
吴雨立马点头,“我知道我知道,我一定会小心的,不会踩到,也不会摘花。”
说着,她就往向日葵地里跑了,周万她们姐妹几人正在地里干活儿,吴雨跑到她们边上,见她们在拔草,也伸手跟着拔。
周万姐妹几人知道她是来家里做客的小客人,是富贵人家的小姐,所以不敢让她干活儿,都十分惶恐。
思其笑了笑,“她愿意玩儿你们就带着她玩儿,没事的。”
有了思其点头,几个人这才敢由着吴雨,心里挺羡慕的,到底是富贵人家的小姐啊,来地里干活儿都觉得新奇有趣,因为这不是她们必须要做的。
一件事情再有趣,但每日都必须要做,那也变得无趣了,若不是自己必须要做的事,闲来无事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