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

四下里十分安静。

达禾是她一手教出来的徒弟,应该知道狩猎最重要的事情,那就是等待,等待,以及等待。

可惜笛子不在身边,温摩摘了一片树叶,放在嘴边吹响。

三长,两短。

很快地,小巷另一头响起来了短促的笛声,两短,三长。

温摩缓缓吐出一口气,一颗心这才落进胸膛。

还好,达禾没有贸然冲进去。

她快步向小巷那头走去。

那一头也有人正快步向她走来。

那人穿着一套不合身的衣裳,头上戴着大斗笠,手里杵着根棍子,还托了一只破碗。

斗笠底下是最最熟悉的面庞,两道浓眉压着一双大眼,原本圆润的面庞削瘦,瘦出了分棱角,让他看起来几乎像个大人了。

分别不过四五个月,少年的身形就像春天的笋子一样蹭蹭往上蹿,看起来已经有她高了。

“阿姐!”

达禾像从前一样扑向她,不过以前可以偎在她怀里,现在已经变成搂着她,“我以为你不要我了!”

温摩眼睛有点酸涩,喃喃道:“你要知道我为你这个傻小子花了多少钱,就不会这么说了。”

片刻之后,两人缩在巷角的树荫下,破碗摆在面前,恍然便是一对落难姐弟。

“可是我去侯府找你,你都不见我!”

“你去过侯府?!”温摩吃惊。

达禾点头:“他们不让我进去,说你不想见我,让我不要再去找你。”

“他妈的哪个混蛋乱放屁——”温摩骂到一半,猜到了,“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瘦巴巴全身上下没有二两肉的,对吧?”

达禾点头:“他们叫他诚公子。”然后有点委屈,“他们说他是你弟弟。”

“弟弟个屁!”温摩揽着达禾的肩,“你才是我弟弟。”

上一世,再见到达禾已经是婚后半年左右,他比现在还要高些,五官已经隐约有了一种成年男子才有的硬朗,那时他已经成了姜家的马夫。

“我以为阿姐不要我了……”那时的达禾也是这么说。

那时的温摩既不敢让达禾知道自己的处境,也不敢让姜知泽知道达禾的存在,她每次和达禾见面都是偷偷摸摸,每一次聊的都是让达禾快点离开。

但一直到最后,达禾也没有离开。

姜知泽既然在她死后给他们按上私奔的罪名,想也知道,达禾没有逃出那噩运。

现在不同了。

达禾就在她的身边,她伸手就可以触碰,想抱就抱,想搂就搂,不用担心旁人的视线,不用生怕将他拖入无边的地狱。

“我的阿禾长大了。”温摩又是欣慰,又是骄傲,“不单没有硬闯进去,还知道扮成乞丐。”

被夸奖的达禾露出了笑容,不过这个笑容十分短暂,他咬牙盯着那扇小门:“他们人太多,我白天进去就是送死。我死了就没人救小铃儿了。阿姐你常教我的,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对。”温摩点头,“那里面有个人身手十分可怕,我们都不是他的对手。”

达禾十分意外:“阿姐也不是?”

在他心里,温摩已经是世上最最厉害的人了。

温摩苦笑:“不是。”

如果换一种情形,她一定会把达禾拉回去,等大掌柜为她请到最好的高手前来相助,再来安排设计,布好陷阱,将每一个细节推敲到毫无破绽的程度,然后才会动手。

徐广是最狡猾最凶狠的猎物,一次就要让他死,因为再没有第二次机会。

可是现在小铃儿在里面。

她知道徐广会有什么手段,多耽搁一天,小铃儿就要多遭一天的罪。

所以,等不了了。

是死是活,就此一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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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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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提示: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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