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玄幻奇幻>白骨大圣>第71章 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

(ps:因撞名字,出于谨慎,名字改成“倚云公子”)

随着清明庙会临近。

小小的一个昌县内,塞下了各路三教九流角色。

按照店掌柜笑得都快合不拢嘴的话来说——

“今年的清明庙会还没开始,生意已经好过以往几年了。”

卖竹篾的、挑担子卖馄饨的、肩上扛着磨石凳子走街串巷给人磨刀的磨刀匠人……

晋安倚靠栏杆,看着店铺外头人流如织。

此时,店内也是人声喧闹嘈杂,一片闹闹哄哄的。

这里坐着的有员外郎、书生、大户出来的女眷、江湖草莽、年轻少侠、腰缠玉带的富家公子哥儿、细皮嫩肉只喝百花甜酒的千金小姐……

人人都是吃得头顶氤氲。

霞雾蒸腾。

晋安与倚云公子他们邻桌,恰好就是坐着两名年轻江湖少侠。

“子轩兄,我们这算是不打不相识,想不到你我二人竟同时揭了悬赏布告,进山击杀吃人大虫。”

“宜信兄客气,行侠仗义,快意恩仇,这才叫江湖。”

“哈哈哈,子轩兄说得极是,江湖就该快意恩仇,今日我与子轩兄一见如故,不如我们今日义结金兰,结为异姓兄弟。”

……

“晋安公子怎么了?”

“怎么一直在看着那一桌子人?”

倚云公子见晋安忽然一直看着邻桌的那对江湖少侠看,目露好奇与疑惑,不解问道。

晋安闻言,转回头来。

他喝了一口手中酒杯里的酒,但又马上皱眉没再继续喝了。

这百花酒太甜了。

酒精度数几乎喝出来,舌头味蕾全被甜味压住。

这酒。

不适合男人喝。

是男人,就应该抛头颅,洒热血。

晋安放下手中酒杯,笑笑说道:“江湖凶险,人心险恶,从古至今,一直都是鲜少有女子独自闯荡江湖。”

“而女子若想闯荡江湖,于是通常都会选择女扮男装成假小子,自认为没人能够认出来。”

“可她们却殊不知,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男人女人在身体特征上简直不要太明显,就差头顶顶着‘我是女人’几个大字了。”

说到这,晋安就忍不住吐槽。

男女身理特征那么明显。

为什么古装电视剧里,女主角女扮男装总能轻而易举骗过老实人男主角?

居然认不出来自己的拜把子兄弟其实裙子下暗藏着天赋异禀?

后来。

晋安才终于想明白是为什么了?

古装剧里的男主角肯定都是天生散光眼!

两米外分不清男女,五米外分不清人畜,十米外看啥都是骑兵。

“倚云公子你看邻桌那被称为子轩兄的‘男子’,她喉咙没有喉结,身子明明比男人瘦弱一圈,却胸前衣服被撑得鼓鼓,很明显,这是欲盖弥彰的裹了胸布,这就叫掩耳盗铃。”

“其实女孩子家家的,裹胸不好,容易畸变,对身体伤害太大。”

“比如,越裹越小。”

晋安想了想,友善提醒一句。

倚云公子:“?”

倚云公子:“!”

奇伯:“……”

奇伯好像什么都没听到,眼观鼻,鼻观心,埋头专心跟老道士抢着涮羊肉吃。

……

……

原本一直都在埋头大汗吃涮羊肉的老道士,听了晋安的话,终于抬起吃得油光满面的油腻腻大油脸,往邻桌瞅了一眼。他嘴里还不忘吸溜一声,吸进一块被煮烂了的羊肉,大口咀嚼着。

“咦!”

“真的都被小兄弟你说中了唉,的确是没有喉结。”

“还真的是个女扮男装的假小子。”

晋安乐了:“不妨让我来猜猜接下来的剧情。”

“接下来的剧情,应该会很狗血的两人仗剑闯荡江湖,一日,两人连夜赶路,却夜逢暴雨,两人一块湿了身。”

“接着,两人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块避雨的小破庙。”

老道士涮羊肉火锅吃得头冒青烟,满面红光,激动大叫一声:“老道我知道了,孤男寡女,夜宿荒废破庙,为了防止着凉感冒,两人必须要脱下衣服,燃起篝火,尽快烘干身子和贴身衣物。男主见女主躲在破庙泥塑像后,迟迟不出来一块烤火,因为担心女主是不是发生了什么危险,于是来到泥塑像后,结果正好撞见对方在脱衣服,自己的异姓兄弟居然是女儿身!”

晋安看了一眼老道士,他很怀疑这老道以前混不下去,没生意的时候,是不是还兼职过写小人话本?

“当然不是。”晋安摇头。

“你要知道,女主是裹胸的,裹胸这玩意一时半会不好解开,她总不能在胸前打个蝴蝶结吧?那穿上衣服后,多破坏形体苗条美啊,女孩子都是爱美的。”

“而且别忘了,内气也能驱寒。”

“女主因为觉得解开裹胸太麻烦,于是咬牙强忍着浑身湿漉漉,黏糊糊的感觉,跟男主面对面坐在篝火前烘干身体水分。”

“这时候,男主会tuō_guāng上衣,露出习武之人的一身腱子肌肉,比如三角背,八腹肌。因为男女有别,女主从小到大都没见过男子身体,可此时自己的义结金兰兄弟,却毫无防备的把成年男人的雄性阳刚肌肉展露在自己眼前,过去一直朦朦胧胧的男女情感,这一刻,被第一次看到男人威猛阳刚身躯的视觉冲击与心灵冲击,在心中留下了刻骨难忘的痕迹,心如小鹿乱撞,想看又不敢乱看。”

老道士啧啧称


状态提示:第71章 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