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林带着沈柯在古玩街又逛了逛,途中瞅到了一个明朝的物件,被他掏二百块捡了个漏,买下来后,送给了沈柯。
两人离开古玩街,临街找了个饭馆,上菜的途中,沈柯张了张嘴,说出了憋在心里许久的话。
“方先生,上次你借给我的二十万,我只用掉了四万块,我想先把十六万还给你。
剩下的四万,等过几个月我攒够了,再还你。”
方林淡淡一笑,道:“那你干脆把我刚才送你的那个‘斗彩鸡瓶杯’给我吧,就当是还我钱了。”
沈柯不解的拿出那个有釉色花纹的杯子,道:“这个吗,这只是你用二百块买的东西,怎么能抵得了二十万。
再者说了,这本身就是你送我的,我拿你送我的东西还你的钱。
这世上哪有这样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