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科幻未来>农门贵女有点冷>第174章 不喜欢就还给我
对扎实的雕花金镯,更是目瞪口呆。

哎呦喂,这玉镯子原来是这么贵的吗?

“买这么贵的东西做啥?这玉老脆了,要是不小心磕着碰着,可不得心疼死?”这让她如何敢戴?

云萝拿起那个玉镯直接戴进了她的手腕,“玉养人,这个你先戴着,若不小心磕坏了,我再给你买新的。”

这视金钱如粪土的口气,是她小闺女没错。

刘氏摩挲着手腕上温润的玉镯,心里是十分欢喜的,想的却是待会儿就摘下来藏好,等闲暇走亲戚的时候再拿出来戴。

云萝又从盒子里拿出了几枚玉佩,分给了郑丰谷和文彬、郑嘟嘟。

郑丰谷原本坐在旁边笑呵呵的看着,见此不由惊喜道:“咋还有我的?我一个大老爷们要这些做啥?”

郑嘟嘟却不客气的一把抓了过去,抬头看见三姐竟然先给哥哥把玉佩挂在了脖子上,顿时就不满意了,直把玉佩往云萝的怀里塞,“三姐,我先我先!”

文彬朝他翻一个白眼,站在原地纹丝不动,还伸手把他往外推,直到云萝帮他把红绳打好了结,他又朝郑嘟嘟轻哼了一声,带着显而易见的得意。

郑嘟嘟气得把小胖脸鼓成了包子,即便云萝马上帮他把玉佩挂到了脖子上,也不过才稍稍消气一点,直到又拿出瑾儿托她带给胖嘟嘟的礼物,才重新喜逐颜开。

“是木鸟,它还会动呢!”把玩了一会儿,他忽然收起了笑容,抬头问云萝,“三姐,瑾儿哥哥回家了吗?”

“对。”

“他家在哪里啊?”

“在京城。”

“京城是哪里?远不远?”

这个,她也不是很清楚呢。

转头看兰香,兰香就说道:“京城离江南可远了,若是走官道,寻常马车的速度需得半个多月才能抵达,乘船快一些,但逆流而上也得小半个月。”

郑嘟嘟瞪大眼睛张大了嘴,这样的距离是他无法想象的。

这一晚直到深夜才各自散去睡觉,兰香自是跟着云萝,在床外侧占了一个位置。

天还不亮,家里就又忙碌了起来,云萝醒来时听到外面的动静,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她昨日从府城回村了。

兰香一骨碌爬了起来,“小姐,您醒了?”

起床穿戴整洁,出门洗漱,然后就开始为食肆的营业忙碌了。

兰香一身村姑的装扮,云萝也换下了她昨日的那一身裙子,重新换回到以前的裋衣单鬏,利索得像个少年郎。

云萝的厨艺不行,但力气大,起床后就换下了推磨的郑丰谷,兰香却是个心灵手巧的,帮着刘氏一起捏包子,捏出的形状竟是三人中最好看的。

刘氏见了不由赞不绝口,兰香抿唇一笑,说:“奴婢的亲娘是厨房里的,从小耳濡目染也学了点灶上手艺。”

“一看就是个心灵手巧的,不像小萝,长到这么大,家里都不敢叫她做饭。”

“太太千万别这么说,做饭不过是小道,小姐又岂会流连在锅灶之间?”

云萝在院子里面无表情的推拉着磨石。

文彬在灶膛后烧火,探着脑袋往外看了眼,然后挑了两根大白柴塞进灶膛里,一溜烟的溜出了灶房到院子里,拿着筅帚一边把磨出的豆浆掸到木桶里,一边跟云萝说:“三姐,有个事我昨天忘了跟你说,嘉荣师兄向我打听了好多次,问你啥时候回来。”

云萝不停歇的推拉着石磨,闻言说道:“大概是他大哥毁容的事吧。”

文彬朝她竖了下拇指,“我听他话里的意思,先前你送他的祛疤膏一开始用的时候效果很好,但之后就逐渐失去了效用,虽然脸上也恢复了几分,但一些比较严重的地方仍留着骇人的伤疤。”

这是自然的,祛疤膏再好也不是神丹妙药,那屠家大公子的半张脸被烧伤得太严重了,很多地方甚至都已经碳化,必须要先把坏死的皮肉剜去,再经过几次整形,才能大致恢复正常。

先前他们说要先回去考虑一下,大概是从没有听说过这样的治疗方法?

可是据云萝所知,国医在千年前就应该已经有外科手术了呀,瞧瞧她六爷爷药箱里的那些针线镊子,他还珍藏了两根羊肠线呢。

文彬晃了下脑袋,又说道:“嘉荣师兄的家里人好像考虑清楚了,却没想到你竟然去了府城,身份也变了,可不就有些着急了嘛。”

云萝随手把磨盘上的豆子掸进孔洞里,“如果考虑清楚了,就让他们明天过来吧。”

当初不过随手为之想找个试药的,但事到如今,只要屠家愿意,她也没想过要半途而废。

夏天的太阳出得早,但食肆开门的时候天也才不过是刚刚放亮,而上门的第一个人却竟然不是客人,而是郑虎头。

“昨天我就想来了,太婆却说你刚刚回来家里指不定得忙成啥样,让我今儿再来。”他啃着新出炉的热包子,一点的不带客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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