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欢在少年之中很有威望,杨彦、赵宪几个孩子都信了。
蝗虫来时铺天盖地,光靠几个少年无法战胜蝗虫,高欢目视一众家属,开始了威胁,“王家屏的话,恁们都听见了。”
众人点点头,知道自己和高欢一条绳子上的蚂蚱。
成年人只看得失和利益,他们别无选择,可是蝗灾每隔几年就来一次,哪一次不是将庄稼吃光,然后大家不是把田地变卖给财主,就是借粮食吃,甚至卖儿卖女要饭过活,对于战胜蝗神,根本不抱什么希望。
“恁们回去之后,准备网兜、渔网、布袋和柴刀,再备些干粮,明早在村口集合。”高欢吩咐一句,看着麻木的众人,声音冰冷道:“不想被赶出村子,就别迟到。”
现在整个高老庄的土地,大多落入高家手中,村里的百姓几乎都是高家的佃户。
这话让大人们一个激灵,庄稼被蝗虫吃了,还可以向老爷家借粮,要是被赶出庄子,那就只有死路一条。
杨彦的父亲扬树林是个老实人,忙道:“大少爷,俺们晓得了。”
高欢点点头,“那好,都回去准备吧!”
大人们这才忧心忡忡的领着孩子们回去。
高欢则站在村口,看着晚霞下的天空,零星的蚂蚱,在空中飞舞,大股的蝗群,应该快到了。
崇祯十三年,河南之地,蝗虫四起,赤地千里,闯贼出商洛山,入河南,中州大乱,留给俺的时间不多了。
高欢低头看了看,自己健硕的双臂,他紧握双拳,感受到一股力量,自己不在是毫无反抗能力的小孩了。
登封高氏,是新郑高氏的旁支,算是名门之后,镇子前竖着几个牌坊,其中一块石头牌坊,上书“进士”的字样,显示着高氏家族曾今的荣耀。
这进士牌坊是高有才中进士时所立,已经有了几十年,石头已然有些斑驳和沧桑,似乎在诉说高氏一门的衰落。
作为新郑高氏的一支,登封高氏起点很高,高有才万历年间,就中了进士,可是官运却并不怎样。
高新郑死得早,没有像张居正一样,遭受保守派亲算,但改革派就是改革派,是豪族士绅们必须打压的对象。
由于是高拱族人,明朝改革派的余孽,高有才在高中后,遭受各方势力的排挤,于北京待官五年,也没混到一官半职。
也就是在待官期间,高有才取了高欢的母亲,得到老丈人的资助,拿大笔银子去投靠魏忠贤,才外放到苏州做官,可结果他却站错队,崇祯即位后,立刻被夺了功名,贬斥回乡,永不录用。
自此之后,登封高氏就是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
这时高欢回到高家土堡,家里的下人,见了他都躲得远远的,怕与高欢沾上关系,唯有一个驼背的老汉,忙放下扫箸,迎接上来,“少爷!”
这老汉叫李武,是高欢母家投靠过来的远亲,在高家十多年了。
“李叔!俺有事情和恁说!”高欢一边往屋里走,一边对老汉道。
老汉应了声,忙跟着高欢进屋。
在高家庄,高欢能够信任的人不多,李武算是其中一个。
小时候,就是李武把他从水缸内捞起,前不久,他与隔壁村的少年打架,没想到对方找来十多个壮汉,幸亏李武带人赶到,否则他可能就被人打死了。
这件事情让高欢知道,只要他稍微表现的正常一些,想干点正事,就有人想杀了自己,所以他才下定决心,开始反击。
高欢走进房间,李武跟进来,脑袋在院子里望了望,将房门关好。
这时,两人盘腿坐在炕上,高欢沉声道:“叔,王家屏那厮果然上钩,又找俺麻烦了。”
李武颔首,沉着脸,“那恶毒的女人,还是不肯放过少爷。”
高欢道:“叔,俺忍了这么多年,不想在忍了。这次灭蝗,对俺来说是个机会。”
“现在庄子里大半都是他们的人,少爷你太冲动了。”李武埋怨道:“再说,那蝗虫要是好灭,也不会年年蝗灾了。”
高欢却自信道:“姚崇能行,俺为何不行?”
李武知道高欢的脾气,叹了口气,“少爷想让俺做什么?”
高欢喜道:“帮俺说服佃户,参与灭蝗!”
李武微微颔首,下炕去游说相熟的佃户,高欢也从炕上下来,出了房间,去找人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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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在高家宅子的后院,王家屏走进一间屋子,里面一个不到四十,风韵犹存的女人,在丫鬟的伺候下,正吃着银耳莲子羹。
女人正是高欢的继母王氏,她见王家屏进来,便挥手对丫鬟道:“恁们先出去!”
丫鬟们起身,从王家屏身边走过,王家屏目光注视其中一个蛮丰满的丫鬟,咽了一口唾沫,看着丫鬟屁股,直等丫鬟走远,才笑着进门对王氏道:“妹妹,翠花又长胖了。”
王氏白了他一眼,知道他起了色心,“事情办好了,就让翠花给恁做小。”
“真哒!”王家屏眼睛一亮,整个人都来精神了,坐在对面,低声道:“这次俺准把那傻子赶走。”
王氏出身并不好,是高有才在河南纳得小妾,她说自己是名门的小姐,其实只是个丫鬟。
“上次恁也是这么说滴!”王氏却冷冷道。
“那是姓李的老不死去得及时,不然大傻子铁定被人打死了。”王家屏解释一句,拍着胸口道:“这次是那傻子作死,俺肯定把他撵出去,高老庄就是妹妹和小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