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晚上,我不用去鬼市,待在旅馆里也很无聊,就在外面瞎逛。逛到晚上九点钟的时候,我也逛腻了,便打算回去睡觉。可在经过一家小酒馆的时候,我看见里面好像很热闹,好多人在喊叫。
我走进去一看,原来他们是在看球赛。我心想,既然没人陪我,那我也进去凑凑热闹好了。而且,很少喝酒的我居然突然怀念起酒精的味道来。于是我走了进去,也点了一瓶啤酒,就站在人群后面看大屏幕上的球赛。
那是两只外国球队之间的比赛,我不算是一个真正的球迷,反正也是瞎凑热闹,就随便看看吧。别人喝彩的时候我也鼓掌附和一下,别人骂娘的时候我就呵呵笑一笑,就这样,不知不觉我又成功地消磨掉了一个半小时。
球赛结束后,人群也渐渐散了。可我还不想走,就坐在吧台那儿继续喝啤酒,小吃也不点,就干喝。微苦的酒味喝到嘴里,我居然感觉特别映衬此时的心境。而且酒精的麻醉作用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更像是起到了药物作用,放松心情,舒缓神经。
于是,我喝完了一瓶,又点了一瓶,一瓶接一瓶地喝。大概喝到第五瓶的时候,酒量很一般的我已经有点晕晕乎乎的了,不过好歹还能保持一丝清醒。
没了原先的嘈杂声,我独自坐在那里喝酒的时候,又免不了想起了心事。和韩婕的分手比之前与黄丽君的分手对我的打击更大,心痛的感觉也更刻骨铭心。
初恋固然珍贵,但我和韩婕在一起交往几年了,早就已经习惯了有她在我身边,更何况我们都开始谈婚论嫁了,并为此制定了未来的人生计划。
可现在,这一切都烟消云散了!
在喝到第六或者是第七瓶的时候,酒吧里又吵吵嚷嚷起来。不过,这次不是又有新的球赛了,而是起了纠纷。有一桌客人嫌点的一盘烤鱼烤得焦了些,不满意便开始骂骂咧咧地,非要找老板讨个说法。
那一桌坐了四个男的,个个都是肥头大耳的,还光着膀子,露出几处纹身。他们趁着酒劲,说话的声音又特别大,没有一句不带脏字的。
挨骂的那个服务员只是一个大约只有十六七岁的小伙计,什么话也不敢应声,就站在那里被骂得一愣一愣的。
酒吧的老板刚才一直在厨房里忙着呢,这会儿赶紧从后面出来了。他上去先说了对不起,并答应重新给那桌客人烤一条。但那四个家伙却不依不饶地,借机要求免单。
老板的表情很为难,道:“我这里也只是小本生意,实在是免不了”
老板的话还没说完,那帮家伙又开始叫骂起来,态度特别蛮横。
其中一个光头凶巴巴地指着老板恐吓道:“给脸不要脸,信不信我现在就把你的店给砸了!”
老板被唬住了,唯唯诺诺地一个劲地道歉。但是要让他免了这一桌的单,确实也太为难人了!
我是从小就在饭店里长大的,又一直干的是这一行,最反感的就是这种借题发挥想吃霸王餐的客人。于是,我拎着酒瓶一边喝一边走了过去。
那桌客人见我过来,一时也搞不清楚我是干嘛的,都看着我。老板也不认识我,也不知道我想要干什么,气氛一下子停滞了。
我径直抓起那条烤鱼来看了一下。嗯,火候是过了一点,尤其尾部有些焦黑了,是新手最容易犯的错误。但鱼肉并没有烤焦,还不至于说吃不了。
我便道:“这条烤鱼就算是我点的吧,我就喜欢吃焦一点的!”
“你特么谁呀?”那个光头恶狠狠地骂道。
我把鱼放回盘子里,对光头道:“既然你们嫌这条鱼烤得不好,就先给我吃,让老板给你们重新烤一条就行了嘛!这件事不就解决了?”
“瞎管什么闲事?这里有你说话的地儿吗?”
“喝了几瓶马尿,就以为你牛逼了?”
“滚你妈的!傻x!”
“瞧你那副怂样,想吃剩菜到那边的垃圾桶里捡去!”
几个大汉哈哈大笑,都以为我只是喝多了,过来瞎凑热闹的。
我也跟着笑,然后把剩下的小半瓶酒一口喝完。那光头坐的离我最近,我顺手操起瓶子就往他脑袋上一敲!
酒瓶碎了,光头的脑门上也流血了!
那光头的脑袋还挺硬,被我敲了一酒瓶,居然也就愣了一下,没有喊痛。我“嘿嘿”一笑,打完转身就跑,真特么过瘾!
“抓住他!”
“抓住这狗日的!弄死他!”
“别跑!”
那四名大汉终于反应过来了,把桌子一掀,都追了出来。他们嘴里不停地咒骂着,气急败坏。估计他们也想不到,居然还有人敢在他们头上动土!
我虽然喝多了,但跑起来的速度怎么都不可能比他们慢。我转过了两条街,钻进了一条巷子里。那条巷子的另一头是一个工地,一道铁丝网把我去路给拦住了。这是一个死胡同!
我停了下来,稍微喘了几口气,然后转身回去,面对巷子口。这时,那四名大汉也终于气喘吁吁地追了上来。他们见我居然自己跑进了一条死胡同里,都不禁狞笑起来。
光头抹了一把头顶上的血迹加臭汗,把手放到嘴里舔,不怀好意地走过来。他手里将骨节捏得“咯嘣”直响,恶狠狠道:“我看你还能往哪里跑?”
我也在笑,而且笑得比他们还要大声!
我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这一带我比他们熟,其实我是故意把他们引到这条死胡同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