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玄幻奇幻>起源之祸>第三十七章 伊薇兰

罗松溪举着大黑伞稳稳地落在地上,可落地以后,他双腿用力的时候,却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他的左腿小腿和一个绿狮子帮打手拼了一下,似乎有些骨裂,大腿外侧则是被火球擦过的焦灼伤,两处伤势之下,已经使不上力。

但他料定对方肯定会下楼追来。下楼大约需要三到五分钟,他需要在这几分钟内用奔跑和速度甩掉对方,才能继续去做自己的事情。

这本来是他最擅长的事情,但现在,拖着一条瘸腿,惯常在荒原上迎着夜色和晨光奔跑的少年便失去了自己最擅长的本领。

他不知道这位西星城的地下皇帝为什么说翻脸就翻脸,他一度怀疑阿道司是不是跟那伙乌龟也是一伙的,但如若真是这样,他为什么不一枪打死自己?

时间已经过去了半分钟,罗松溪试图用伤腿强行发力但仍然没有成功,77在他脑海里喊了一句,“笨,开车走啊。”

罗松溪落下的地方,是弥赛亚背后的停车场,里面停着顾客开来的各种豪贵的跑车。

尽管元素能量驱动的机动车已经发明了几百年,但因为金属轮子抓地力的问题一直没有办法解决,这些车辆必须用极重的自重来增加轮子的摩擦力。

因此这些车辆全都笨重粗大,只适合在平坦的公路或者铁轨上,喷着巨大的风卷,气喘如牛地拖动着载货的车厢缓慢前行——

在联邦最常见的车辆就是铁轨上的列车和公路上的大型拖拉机。

不过车也不是不能做得小巧一些,速度也不是不能提升一些,但这需要极其昂贵的材料。一辆在平路上时速能达到六十公里以上的跑车,清一色都要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的价格。

因此也只有弥赛亚这种西星城里高档大店才会建停车场,跑车只是联邦上层人士的大玩具。

像塔尔塔镇,根本就没有跑车,镇子就那么大,跑车一飚起来,很可能就冲到镇外凹凸不平的荒原上,然后陷在某一个坑里,再也出不来了。

对于普通人来说,最好的代步工具仍是靠马匹拉动、用法阵辅助的马车。

所以罗松溪老老实实地告诉77,“我从来没开过车,不会开。”

“有我呢,我给你开挂,你还有什么不会的?”77叫嚷着。

“对,车门的锁就和房门的锁原理一样,铁丝一勾就开了,这种事情你可是熟练极了。”

“发动机锁更简单,你把方向盘下面那块面板打开,这个位置,你拿一根活性金属丝直接插进去,这不发动起来了么。”

“你的右脚下面有两个踏板,左边是刹车,右边是油门……哦不对你们位面没有油,用风力驱动,叫风门。唉,这车真破,连变速箱都没有,你们位面的机动车技术实在是太落后了。”

“对,只要右脚操作,所以你左腿伤了完全没事。缓缓踩风门,车子动起来,打方向找找感觉,你看,开车就是那么容易……”

一辆银灰色的不知道属于谁的跑车,如离弦之箭一般离开了弥赛亚的停车场,奔跑在西星城宽阔的大街上。

“注意,前面有车,向左避让,打方向盘,打太多了,回一点……”77孜孜不倦地指导着罗松溪开车。

可她发现,罗松溪已经开始不听她的了。

银灰色的跑车如一条游鱼般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完美地实现了对前车的超越,本来77让罗松溪超车前好歹点一点刹车,但罗松溪没听她的,完全没松风门就这样贴着人家超了过去。

超过去的时候依稀听到被超的那辆车的司机正在惊慌地冲着他骂脏话。

罗松溪并不知道,之前老约翰让他日日观看胸口的花纹,是一种很好的锻炼精神力的方法,但事实上他已经拥有了很卓越的精神力。

这令他拥有远超常人的反应能力,罗松溪手握方向盘,在经历初时的生涩后,极快地就找到了一种如鱼得水的感觉。

他觉得开车不仅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而且是一件……很爽的事情。

77识趣地闭了嘴。系统心心念念想给主角开个挂,怎奈主角老是自带外挂。

罗松溪打开了跑车的车窗,夜里的风灌进来,这是和在荒原上飞奔同样的舒爽感。v更新最快/

他并不认识西星城的路,只是漫无目的的乱开,直到他看到一辆绛紫色的跑车停在他前方的路上,他才终于放慢车速停了下来。

停下来的原因不是因为罗松溪认出来那辆车是全联邦最昂贵的跑车——

这是罗尔斯跑车公司最经典的款式“银魂”,这辆高约3.5米,半球形的车身下顶着四个巨大的金属轮,长得活像一只巨型甲虫。

但这辆车在平路上的最高时速甚至可以超过80公里,只不过相应的售价要高达四千五百万联邦币。

停下来是因为他感觉到了危险的气息,这是纯粹出于长期在旷野上与西风匪进行猎杀与反猎杀中形成的本能,就像在塔尔塔地下的矿道里误入查拉斯特坐镇的那个洞窟时那种毛骨悚然感,从这样一辆静悄悄停着的车里散发出来。

一名女子打开车门跳下车来。她大概二十来岁,穿着一件漆皮的紫色风衣,身材极好,衣摆遮到膝盖,下面露出一截颀长的小腿。鼻梁挺直,眼角微微上翘,带着一种摄人心魄的妩媚,然而眼神极冷,眉毛很浓,又给人一种极其骄傲与强势的感觉。

媚而凶,就这样和谐地统一在她那张极美的脸上。

随她一起下车的是一名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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