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清宫里,巩清一五一十把今天在大理寺的事,对皇帝说了一遍。
皇帝锁了眉头,若有所思,道:“阿逍带了一个女子去看案宗?女子……”
“臣以前没有见过这名女子,她女扮男装,假扮成沈四公子的书僮,直到她开口讲话,臣才知道她是女子。不过这女子应该年岁不大,身量尚未长成,否则臣初时也不会走眼。”巩清说道。
戏台上和话本子里常有女扮男装却无人发现的情节,而且往往那女子还是美若人仙的大美人,其实但凡脑子没毛病的全都明白,女扮男装还不会被发现的,要么是女生男相五大三粗,要么就是尚未长成的小姑娘,否则那话本子里的男人都是眼瞎心瞎吗?
因此,听巩清说那女子年岁不大,皇帝便理解了,这事怪不得巩清,换做是他恐怕也看不出来。
想到这里,皇帝脑子里忽然灵光一闪,他想起一个人来。
喜欢破案的小姑娘,他只知道一个人,那就是自家外甥女。
可是不对啊,巩清自是见过瑶瑶的,以巩清的眼力,不会认不出来。
皇帝决定改日见到沈逍的时候问一问,之所以是改日,而不是现在就把沈逍提溜过来,那是因为皇帝不想打消沈逍的积极性,总不能刚刚开始调查,他就管三管四,管得沈逍畏首畏尾撂挑子。
这个案子让沈逍来查,是最合适的。
巩清走后,劳公公问道:“陛下,您看沈四公子的袭爵旨意……”
这圣旨是一早就写好了,由劳公公保管着的,原本皇帝是说过了年就颁下去,喜上加喜,可是现在看来?恐有变动?因此劳公公才有此问。
皇帝略一思忖,说道:“还是先等等吧?阿逍查这案子?最好是无官无职。”
除了无官无职,沈逍过了年也还不到十七岁?又是众所周知的体弱多病,这样一个孩子?即使出了差错?也无伤大雅。
沈逍一日没有袭爵,他便还是一个孩子。
皇帝对自己的安排非常满意,不由自主又想起华静瑶来了。
那也是个孩子,而且还是女孩子。
此时?其中一个孩子刚刚回到永国公府?菠菜便告诉他,吴常来了。
吴常来了,自是先去点苍院。
沈逍还没有踏进院子,便听到了吴常的咳嗽声。
进了屋子,就见吴常坐炕桌前?把他那瘦得竹竿似的胳膊伸到岳离面前,岳离却视而不见?把脸扭向一旁。
看到沈逍来了,岳离松了口气?提起烟袋锅子,对沈逍说道:“你可算是回来了?这个病鬼交给你了?老夫去找个没人的地方抽几口。”
“喂?神医,你别走啊,咳咳,你不能见死不救,咳咳。”吴常伸出手想去拉扯岳离的袖子,可是岳离脚底抹油,跑得比兔子还快。
沈逍不动声色坐到刚才岳离坐过的地方,一脸嫌弃地看着吴常。
吴常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把撸起来的袖子放下去,藏起光溜溜的细胳膊,又抬起胳膊闻了闻,确定闻不到什么味道,这才换上一副可怜兮兮的神情,对沈逍说道:“你看看,我这多愁多病的身子。”
吴常给人的感觉只有一个字“瘦”,他是那种能让人忽略年龄忽略相貌的瘦。
小时候,沈逍每次见到吴常,都会担心山风能把吴常吹走,后来他才知道,山风是吹不走吴常的,因为吴常就是一阵风。
“我能治你的病,要不要试试?”沈逍冷冷地问道。
吴常缩缩脖子,咧嘴一笑:“我今天为了来见你,里里外外洗了三遍。”
除了瘦,吴常还有一个特征,那就是“病”。
他一直认为,他之所以这么瘦,是因为他有病,他一定病入膏肓了。
因此,一年里三百六十五天,吴常有三百六十天是在养病。养病就要躺着,吴常吃喝拉撒都在床上,有一次他住的房子走水,那火烧到炕沿上了,他这才不得不起来。
有一次,吴常觉得自己病情加重了,他觉得自己要死了。人死了总要有个收尸的,吴常知道这世上若是还有人肯给他收尸,那个人一定是永国公沈令泽,于是他来找沈令泽,没想到沈令泽也正想找他。
听说让他出远门,吴常一口回绝,但是沈令泽告诉他,他去了就能见到怪医岳离。
听到怪医岳离的名字,吴常流下了激动的眼泪,直到多年以后,吴常也不认为自己是病急乱投医,他只是想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而已。
于是吴常便拖着他那具病体支离的身子,不远千里去了苗疆,那时岳离和沈逍就在苗疆。
他是去给沈令泽那个体弱多病的儿子教授武功的,他更是去找岳离治病的。
可是岳离却说他压根就没有病,这让吴常很难过,也很伤心。
“我听说你被伤到脑袋了,是不是真的?还有的治吗?岳离也治不好你了,那你还能活多久?啧啧,你可真惨,连女人还没碰过吧,要不这样,今天我带你去见见世面,人活一世,总不能就这样死了,那也太委屈了。”吴常好心地说道。
沈逍懒得理他,反问道:“这些日子你去哪儿了?”
吴常抹一把肉眼看不到的眼泪,字字血声声泪地说道:“朱禄飞鸽传书,说你脑袋有病,谁也不认识了,活不长了,我这才巴巴地跑来京城,就是想见你最后一面,四小爷,你到了那边,千万不要记挂我。”
沈逍眯起眼睛,冷哼一声:“朱禄是夏天的时候给你飞鸽传书的吧?”
吴常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