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晚饭,朱江又让女儿领着何秀才在后院假山荷池转了几圈。你懂的呀,要说老夫老妻吃饱了饭去散步,基本上内心是没有任何波动的,但小年轻,尤其这种情窦初开的,肩并肩走在一起,想贴近一点,又不大敢贴过去,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感受异性散发的诱人荷尔蒙,走着走着,偶尔两人的手不经意间碰了一下,便都羞红了脸,心中小鹿乱撞。
初恋时暧昧期的小悸动这种体验,可以说人的一生只有一次,从第二次谈恋爱开始,就不会再有这样的感受了。再多换几次恋人,多谈几次恋爱,内心的情感就变得与爱情无关了,只不过像逛街购物一样这个性价比高,我要这个。
初恋的暧昧期固然美好,但是已经没有时间让这两个人细细品味了。送走何秀才的时候,朱江便委婉将实情告知。“委婉”的意思就是,他不会直接说,你小子赚大发了,要不是被逼无奈,你才娶不到我家的闺女呢!而是表现出十足的诚意,说他家闺女进宫当宫女供人使唤,还不如嫁给有文化的秀才幸福,如若何秀才不嫌弃,便帮个忙,娶了他家闺女。
何秀才早就动心了,只是自己一介贫寒书生,方才还在暗叹命苦,配不上人家大小姐,现在听朱江这么一说,心里乐开花了!
次日天明,朱江一开门,何秀才的帖子就到了,双方开始过细贴,半天功夫,就把婚事定下来了,也就是说,朱江如愿以偿,帮女儿拿到了结婚证。
这下就不必担心女儿被官兵送进宫里去了,可又有一节,何秀才是朱江理想中的女婿吗?显然不是,他并不想把闺女嫁给一个穷酸秀才。婚约虽然定下来了,但是朱江以“时间仓促,从长计议”为由,未定婚期。
何秀才想得简单,反正我们立下婚约,这姑娘就是我娘子了,婚姻大事须马虎不得,等岳父得了空,我们再商量此事,挑个好日子拜堂成亲不迟;朱江的想法与何秀才恰恰相反,立下婚约乃是无奈之举,能拖就拖能赖就赖,最好永远不成亲,最后找个法子,让婚约作废。
缺少了拜堂成亲这一环节,朱婧涵就始终不是何家的人,因此也不进何家的门。何秀才只能到朱家跟大小姐谈恋爱。谈了大半年的恋爱了,何秀才三番五次询问成亲一事,朱江只避而不答,以各种理由搪塞过去。
半年的时间,很多事情是会有变化的,譬如说,朱江结识了一位年轻有为的富商朱征的儿子朱江的理想女婿。
朱江并不认识朱征,只是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朱征的儿子。后来朱江想办法与朱征见面,两人定下计划就说朱江和朱征两家世代交好,又是同姓,便似一家人一样亲,因而早已指腹为婚。事情就变成了,朱江的女儿本该嫁给朱征的儿子,何秀才是来捣乱的。
朱江派人去请何秀才把婚约拿来,说是核对一下信息,择日成婚。这个呆秀才笑得合不拢嘴,屁颠屁颠就拿着婚约跑过来了。结果,当着何秀才的面,朱江撕毁了婚约,翻脸不认人,把何秀才赶了出
去。
何秀才也没心念书了,回家想了三天,终于想明白了我被骗了!
嗯,想了三天才明白,就这个智商,不被骗都没有天理……
何秀才不服,就报官来了,要跟朱江打官司。
这个案子已经审过一遍了,知州大人拿不定主意,现在特邀胖子在旁听审。堂上坐着知州大人和胖子,底下跪着的三位,就是何秀才、朱江和朱征。
何秀才状告的是朱江,朱征作为案情关联人上堂。还能说什么,几个人就这么点事。何秀才说,本来立下婚约,朱江把闺女朱婧涵许给了他,现在朱江不仅出尔反尔,还撕毁婚约。
知州问何秀才:“你所言属实?可有相干证据?”
何秀才说:“我有一纸婚约为证。”
知州说:“呈上来。”
何秀才说:“被朱江撕烂了,无证可呈。”
知州喝道:“放你娘的狗屁!什么证据都没有,你是到这儿糊弄本官来的吗?!”
何秀才说:“朱江家里兴许还留有残余碎片,还望大人查明。”这就是书呆子说的话,朱江这种老奸巨猾的人,撕毁了婚约后怎么可能会留下痕迹让人找到,早就把碎纸片烧成了灰,倒进了水缸里。你查呗,水缸里的水有点脏,犯法么?
总之何秀才是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自己说的话,反而朱江很有理,旁边有个证人朱征,两人跟唱双簧似的,表现的亲密无间一家亲,是的没错,我们就是一家人,两个孩子打从娘胎里就早已指腹为婚了,何秀才就是来捣乱的。
知州跟胖子说:“兄弟,这件事情就是这样,昨儿他们也是这么说的,哥哥我不知如何裁决。你说呢?”
“我……我说什么?”胖子苦笑道,“我就是来凑热闹的,哥哥你跟我兄弟相称,可是官府审案,我可没胆子开口。哥哥你自作判断罢。”
“不,”知州一把抓住了胖子的手,“兄弟,你不是来凑热闹的,哥哥就是请你来协助我审案的,有何看法,你尽管放心大胆说出来。”
“既如此,我斗胆问一句,”胖子说,“那个秀才,不是说朱江家里可能还有婚约的残碎纸片么?哥哥你查过了?”
知州说:“查过啦,什么也没有。”
“哦,那就是这个秀才胡说八道,”胖子说,“朱江和朱征说的比较有理。”
这位知州大人拍响惊堂木,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