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一间两进的院落,在外面看还是塞北一向的粗犷风格,走进去一看,花草树木房屋格局都是中原之风,让人平生亲近之意。
青衣小童在前面率先走着,进了厅,回头安顿她坐下,便去唤所谓的老板。
泯泯鼻尖轻嗅,杯里的茶并没有毒,清淡回甘,是上好的佳品,院子中装饰得清丽可爱,颇为雅致,想必主人也该是心胸坦荡的人。
几道脚步声匆匆从回廊传来,泯泯坐直了看去,便见一只天青色白底的织花锦缎高靴率先踏了进来,随后是一身银色的袍子,一张温和的脸庞颇为年轻,笑眯眯的悬在雪白狐裘之上,见了她笑意更甚,不像个生意人,倒像个教书先生,一举一动都斯斯文文的,长得也斯文。
“姑娘想出城?”
泯泯放下茶杯,见他直接点题,也不绕弯子,便道,“是的,只要能给我凭证,银两不是问题。”说着她直了直腰,心里有些心虚,只怕他狮子大开口,要个她拿不出的天价。她的那点子首饰都当得七七八八,所剩的银子若是不够,恐怕也没得凑了。
男子用手里的折扇点了点桌面,笑道,“这样啊……”
泯泯一双眼睛巴巴得望着他。
男子眉头轻蹙,歉然道,“可真是不好意思,这些日子想出城的太多了,我能弄到的凭证有限,正好在姑娘来之前出完了……”眼看着她的表情变得可怜兮兮的,男子眨眨眼,“不过新的货很快就会补上,你不如等些日子?”
“那要等多久啊?”她的运气怎么会这么背,算了,要等就等几日好了,总好过没有。
男子垂眸思索片刻,收起那柄玉质的折扇道,“不确定,少说也要十天半个月。”
这么久!泯泯睁大眼睛,簌然起身。
“姑娘别急,我飞鸽传书与他们,也许还是能快个一两天的。”
她欲哭无泪,早知道要等这么久,她也就不早早把客栈退了,这下子回去恐怕还没有空房。
男子仿佛会读心术一般,突然说道,“姑娘不如就在我这里下榻住上几日,也省的来回奔波,我手下人愚钝,万一寻不到姑娘,岂不是误了大事?”
泯泯下意识点了点头,又觉得不妥,却只看见一双笑意盈盈的琥珀色眸子,禁不住又点了点头,“也好……不过房钱我是会结的。”
男子没说是,也没说不是,站起身来,吩咐了小童之后,便对她道,“姑娘先休息吧,我不叨扰了。”
一切都没有问题,这人文质彬彬彬彬有礼,不会是坏人的对吧。
小童歪着头看了她一眼,“就是这里啦。”说罢还指着走廊尽头一间屋子道,“那边就是老板的屋子哦。”
泯泯一愣,小孩已经笑嘻嘻的跑了。
有点莫名其妙的。
暮色将至,一轮红日西沉。
几点寒星微微显出白色来,将靛蓝色的天装点得繁华璀璨。
泯泯在厨房里摸索着,这个巨大的锅子是嵌在锅台上的,压根端不起来,灶下面还需要烧火才能做饭,真的是非常不方便。
“姐姐,我这里才不方便呢!”小童嘟囔着,探着半颗黑乎乎的煤灰脑袋抱怨,“你切个菜,有啥呀!”
泯泯一边努力将手里的土豆切成丝,一边道,“你到底会不会烧火?”
“会呀会呀。”小童嗖得钻回去,眼睛咕噜咕噜转了几圈,发现泯泯没有在看他之后,这才从小手中燃出一朵小火花来,黑乎乎的锅洞里的柴火遇到这一点明火,居然蹭得一下烧了起来。
泯泯眼看着上一秒灶下还安静如鸡,下一秒这口锅就已经开始冒烟了,心里一急,险些一刀怼在手上,赶紧倒了一勺油,将切好的土豆丝扔下去翻炒,用最快的速度剁出一些红色的椒丝,瞅准时机放进锅里。
锅里一时间香气四溢,土豆的香气和油香很好的融合在一起,洒了适量的盐搅拌均匀就可以出锅了。
一盘子红亮亮黄澄澄的红椒土豆丝就出锅了。
小童趴在锅边上,哈喇子几乎拖到地上去,泯泯看不下去,就拿了一个小碗给他装了一点,看他吃得眼巴巴看着盘子里的,不免无奈提醒道,“一会还有别的好吃的,现在吃了,一会儿该吃不下了。”
小童可怜巴巴丢了碗,坐回灶下。
泯泯从水盆里拖出一只肥大的鸡来,是去过毛掏干净内脏的嫩鸡。她在塞北这片土地上就没吃到过鸡这种生物,也不知这一只是怎么来的,她拎着鸡想了想,决定做一道蒸鸡。
因为这只鸡如此肥美,炒了只怕有损鲜味。
她绝不承认是她自己有点想吃……
拿出一只小碗,放入盐、酱、葱花、茴香粉和椒末,兑入少量清水搅拌成糊状,倒在鸡身上涂抹,连内部也不放过。腌制的时间里,她已经着手做了几道菜,这才把鸡放入锅中蒸,一炷香以后取出,撕碎,去骨。
取来调料,泯泯问道,“阿逐喜欢吃什么口味?”
阿逐抬起一张黑气的小脸,认真道,“老板喜欢吃辣。”
问你,又不是问他,你回答他喜欢的做什么?她无语地拿过装辣椒的小碗,斟酌着再调了一次味,将二次调味的鸡放在盘子里摆好,放回锅中再次蒸煮。
夜幕笼罩之际,泯泯终于完成了她的伪厨娘使命,将准备好的饭菜端上了饭桌。
单明端详着那道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