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玄幻奇幻>风雨秘事>第三百一十一章 迎新会

我和莫娜互换了位置,躲在这副熟悉的躯壳之下,安静的做个旁观者。

她果然没让我失望,回到地面直奔夜店,用着我的颜,卖弄她的色,成为全场最亮眼的女人。

还好她知道我的底线在哪儿,不会逾越,勾搭上了一个傻缺富二代,坐进人家的跑车里。

“帅哥,你车子不错呦。”

“喜欢吗?带你去兜风。”

“好啊~~我喜欢没人的地方,山上怎么样?”

“还以为你会选酒店,原来你喜欢野的。”傻缺舔了一圈嘴唇,着实恶心到我了。

跑车的轰鸣让莫娜有些亢奋,她太久没有驾驶过汽车,我能感受到她难以抑制的**。

傻缺的速度远远满足不了她的要求,等到车子到了山顶,趁着傻缺去嘘嘘的功夫,莫娜换到驾驶位,直接将跑车开走了。

“你让我成了抢劫犯。”我不满的说道。

“我忍了一路没把他杀掉,你就别再抱怨了。”

“所以你现在准备去干什么?”

“当然是去找乐子。”

“适可而止。”

“嘘···现在是我自由支配的时间。”

不再约束她,我选择回避,等我再来看她时已经是清晨,她坐在家里的餐桌旁吃着杨杨准备的早餐。

“小家伙,我一直想表扬你,食物做的不错。”

杨杨坐在对面小心的喝了一口牛奶,目光躲闪似乎有些恐惧。

“别害怕,姐姐不会吃了你,来,你的牛奶蹭到嘴角了。”莫娜说着用拇指擦拭杨杨的唇边。

杨杨后侧身体,却突然僵住,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莫娜的一个眼神就能震慑住这孩子,真是相当厉害。

吃过早餐她来到我的房间,将衣柜里的衣服悉数拿出来试。莫娜对服装的品味有着很高的要求,嘴里不断抱怨我不会打扮,我也懒得和她争执。

终于两个小时后她穿戴整齐走出家门,此时已经距离第二节课的下课时间不足二十分钟。

昨晚抢来的跑车早已不知道被她遗弃到了哪里,她穿着十公分的恨天高如走t台一样的走在路上。

经过她身边的人纷纷投来赞赏的目光。

莫娜就像女王,不管她寄居在什么样的身体里,独特的魅力都无法被掩盖。

我既羡慕又嫉妒,但是也知道自己很难成为她。

她来到大学校园,立刻成为焦点,飒气的风姿冷酷的表情,经过长,轻轻一个侧颜微笑,杀伤值爆表。

“你是美杜莎吗?别再放电了,我以后还要在这里混。”我通过心声与她交流,她抬起手舞动指尖,篮球场内的学长们便被勾走了魂儿。

“我是在给你打下良好基础,顺便让你见识一下自己的魅力,还要告诉你没有李风逸,这世上还有很多帅哥可供选择。”

“昨晚在夜店我已经看够了想要扑倒你的男人。”

“那些人都是杂碎,这里的才是上品,选玩具要知道哪里好玩才行。”

我错了,我和姐姐根本就不是一路人,她就没把人类放在眼里,和她聊天就像对牛弹琴。

“你玩归玩闹归闹,下午的迎新会把身体还给我,我要去看演出。”

“有什么好看的,又没有你的节目。”

“我还想等迎新会结束后找风逸好好谈一谈。”

莫娜冷哼了一声,面前突然跑过来学长挡住去路。

“学···学妹··你好,我是···”

莫娜上下打量几眼,摇摇头打断他说:“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麻烦让开。”

“你别误会,我是替我朋友过来。”学长涨红着脸看向身后,另一个单手插兜,耍酷摆oss的学长45度仰望天空。

“嗯···皮肤还不错,这是我的电话号码。”莫娜说着从挎包里掏出一支笔直接将数字写在人家手臂上了。

趁着机会学长说道:“下午的迎新会我和我朋友都会去,我们是街舞社的,希望你喜欢我们的节目。”

“好啊,到时看吧。”

我是不太接受她这种态度和人说话的,可她告诉我,男人都喜欢挑战,捕猎的感觉,不怕猎物难搞,但怕得来的太轻松。

她还拿了付景轩的例子来解释,之所以被我迷得神魂颠倒正是因为这一点。

我说这人贱不贱啊?蕲欢不也是挺好的女孩,还喜欢他,怎么就不能换一个人来爱呢?莫娜一句话就把我怼的没了声音,她说你怎么没换呢?

我发现自己谁也说不过,于是闭嘴决定少说话。

午后的迎新会如期举行,莫娜和我交换了位置,我拿着时云卿送给我的票坐在了前排,陆陆续续的大一新生坐满整个会场,舞台准备的差不多,表演即将开始。

开场的都是传统节目,歌颂祖国热爱校园之类的,我也看见了几个音乐社的熟面孔,舞蹈社也演了芭蕾舞。

大概五六个节目后,时云卿穿着闪亮亮的演出服走上了舞台。

音乐响起灯光亮起,舞台上浮动一层淡淡的烟雾,如梦如幻。

她演唱了一首经典老歌:

我能感觉,我像只麋鹿奔驰思念的深夜,

停在你心岸啜饮失眠的湖水,

苦苦想你习惯不睡,为躲开寂寞的狩猎。

我的感觉,像小说忽然写到结局那一页,

我不愿承认缘分已肠丝枯竭,

逼迫自己时光倒回,要美梦永远远离心碎。

······

我除了你,我除了疯,我没有后悔,

我一哭全世界为我落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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