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军事历史>我的战场我的连>一百零一 一枪三命

林子里飘着浓烈的硝烟味,混杂着死人伤兵的血腥味,到处都是被手雷炸的支离破碎的树木,强大的震撼力,把方圆数公里之内的鸟儿惊得远远高飞,那些闻着血腥味悄然而来,隐藏在草丛里,准备吃尸体的野兽们也狈吓得落荒而逃。

远处的枪声越来越紧,三八大盖的枪声,几乎掩盖住了中正步枪发出的声音,所有分队的士兵都知道,这明聂远峰的分队已经陷入苦战。

颜至需要速战速决干掉眼前这些鬼子,前去解围聂远峰,但此时,他更需要冷静。

几个鬼子的伤兵还在树林里挣扎着,他们求生的yù_wàng比任何时候都强,留下一条斑斑血迹往林子深处爬去,虽然不知道哪里才是安全,但只想先逃离这块恐怖的死亡之地。

霍埃尔·罗布雷斯把五发有阪弹全部打出,只是击中了一名鬼子的右胳膊,但这个倒霉蛋踉跄摔倒后,就地翻滚到一片草丛里,并没有立刻失去战斗力,躲在草丛里查看伤口。

霍埃尔·罗布雷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另外四枪全部放空,瞬间心灰意冷,他苦练多年狙击步枪,今面对移动的活靶子,竟然无计可施,而妖孽一般的颜至却在五秒钟之间干掉了五个鬼子,枪枪命中敌饶死穴。他霍埃尔·罗布雷斯和颜至的狙击步枪之争,高低立判!

这一刻,霍埃尔·罗布雷斯对颜至的枪法心服口服。

许哲友的五枪也只是打死了一个鬼子,由于狙击步枪的狙击镜看的目标很,所以,面对快速奔跑的鬼子,许哲友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这样力不从心过。前段时间,他用狙击步枪打击静物的时候,还为自己进步神速而沾沾自喜,而这一刻,他深深地体会到,自己的枪法和长官相比,简直就是米粒和皓月之比。

霍埃尔·罗布雷斯觉得,自己不需要给这把狙击步枪再换弹浪费时间了。他第一次感觉到,自己平常引以为豪的狙击步枪,此时在手中竟像是变成了一块废铁。

狙击步枪的诞生是以伏击为目的,霍埃尔·罗布雷斯以前打击的都是静止的人或物,而此时面对变线奔跑的日本人,他再继续用狙击步枪,也只是浪费弹药浪费时间。也算是身经百战的他知道,再过片刻,中国士兵枪膛里的子弹就会打光,在士兵们换弹夹的这一段时间内,就是日本人趁机反击的时候。

霍埃尔·罗布雷斯随手将举狙击枪扔在柔软的草叶上,从背后取下了汤姆逊冲锋枪,他要用这把枪,填补中国士兵换弹时的火力延续。

而许哲友也将狙击步枪扔在枯叶上,从被后拿下中正步枪,兄弟们枪膛里的子弹马上就要打光,日本人就要趁机反扑。

就在日本人觉得他们最佳反击的机会到来之时,颜至的枪响了。

一名跑的最快的日本兵在奔跑中举起枪,瞄准正在为汤姆逊冲锋枪换弹夹的艾娃,他还没来得及扣动扳机,就觉得胸口像是被一头高速奔跑的独角犀牛撞中,尖锐的牛角直直撞进他的心郑这一刻,他感觉整头犀牛都顶入他的胸腔里,把他的心肺顶的从后背冒出,接着,他的眼前只剩下一片黑暗世界。

在奔跑时,艾娃的钢盔被一根树枝挂了一下遮挡住她的视线,为了方便奔跑,她索性把钢盔挂在了脖子的后面,她的一头金发立刻成为鬼子的目标。颜至一枪救了她,她连忙把钢盔戴好遮住金发,心脏差点跳出了心脏。

战场上,长得还看不管用,死的快。

颜至脚下不停移动,手指扣动扳机,将一名正要把手雷向前抛出的鬼子的手臂打断,脱离身体的手腕握着手雷蹦跳着,在空中翻了几个跟头后,在将要落到地面上时爆炸。

“轰!”

强大的圆形辐射爆点,把那名断臂的鬼子和左右两个同伴炸得腾空而起。

“啊~”

三名鬼子的惨叫声只叫出一半,就在腥风血雨和五脏六腑混搅着飞上中戛然而止。

焦大雷正在换弹夹,看着血腥残暴的爆炸场面,大声叫道:“俺滴个老爷唉,俺长官一枪轰了三个鬼子,这要是让俺长官使用九二步兵炮炮,那一颗炮弹飞出去,岂不是要炸死三百个鬼子。”

一名日军的军曹挥舞着手枪,一边跑一边高声叫道:“支那人在换弹夹,我们全力冲到飞机那里,组织反击。”

颜至脚步横向移动,又一颗有阪弹旋转带着“嗖”的呼啸声,在幽暗的森林里划出一条虚影,直接钻入那名拿手枪的鬼子军曹的太阳穴里。

颜至三枪,放倒五个鬼子,只是在呼吸之间。这三枪,就像三记奔雷,把鬼子刚刚也趁机而起的气势完全压住。

这是杀人诛心的三枪。

所有鬼子都感觉都来自树林里一股浓烈的杀机,可他们一眼望去,却只能看到一片绿色,看不到敌人在哪里。

迷彩服,让分队占据了然的优势,相反,鬼子的屎黄色军装,却在碧绿的森林里,成为显眼的枪靶子。

“跟长官一起杀鬼子就是过瘾,就是爽,就是他娘的肆无忌惮的杀鬼子。”

老兵油子赵富贵这话时,依然面带着微笑。

他以前都是听到枪响就立即缩脖子做王八,哪儿安全钻哪去,哪儿枪声稀往哪爬,现在,他就像一个面善的屠夫,笑里藏着尖刀,找到合适的机会,一枪就能轰碎鬼子的大骨头。

老兵从来都不会浪射,老兵知道子弹对于士兵来就是买命钱,就是能买通阎王爷不要索命的买路钱。

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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