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听过他爸妈还没处对象时候的事,据他妈说,就是因为他爸一口气能吃六个大馒头,别人都不行,还有,他爸一口气能抬起一樽木柜子,其他人都干不了,他妈这才看上他爸的。
男人么,无非能吃会干,就能招女孩子喜欢。
小团子看着刘博超这炫宝似的,嘴角抽了抽,还没来得及劝他,就见他噼里啪啦的摔了个底朝天。
收拾好了这小面馆,窗明几净,擦得一尘不染,那大锅炉恨不得抹得锃亮锃亮的,都反光了。
一伙人虽然累得很,但脸上笑嘻嘻的。
劳动最快乐,以前不觉得,小团子现在深深这么觉得了,尤其靠自己的双手,让一家人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好,这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
这时,有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走了进来,四处打探着,那眼神很有些鬼鬼祟祟,贼眉鼠眼的。
刘汉山见了,忙起身,迎了上去,“高老哥。”
卓青峰也站了起来,刘汉山给他介绍,“这位是高曾庆,我叫他高老哥,是你原本这家面馆的店主。”
卓青峰赶忙笑道,“幸会幸会。”
而后从红双喜的盒子里抽出一根,递给高曾庆,高曾庆接过,并没有像寻常人一样别在耳朵上,相反划了火柴,迅速点燃,也不顾孩子们都还在这儿,细眯着个眼,“不是我说,我平时都不抽这种烟。”
他不明着说,但这眼神分明是嫌这烟太次了。
于秀丽早已把孩子们护到另一边去了,不想让孩子们吸二手烟。
冯春花还在旁边,听着不舒服,但卓青峰就是个没脾气的,再加上刘汉山,那是更个没心眼的,冯春花都没跟炮仗似的噼里啪啦发作呢,就听见刘汉山附和,“那是,高老哥是个能耐人。”
不是阴阳怪气,而是真心实意的。
在刘汉山看来,做生意比他久的,那都是前辈,值得尊敬。
冯春花:“……”
再有能耐,也架不住一个猪队友。
高曾庆就是很受用这样的夸奖,那烟一口接一口,没一会儿就只剩烟屁股了。
他冲着卓青峰道,“年轻人,冲你还挺虚心的,我作为过来人,给你提点两句。”
高曾庆这人是有点特别,四十岁左右,别人都喜欢赶小叫,他却喜欢赶老,觉得自己经验足,四处吹嘘。
当初刘汉山本是叫他“高大哥”的,他却硬要刘汉山改了口,叫他“高老哥”。
而他早些年,也确实是赚了一笔钱的,在那饥荒年代,屯了点粮食,发了点小财,就用这钱继续开了店。
然而现在人民的日子一天天过的好起来了,他店的生意却并没有好起来,要么勉强保个本,要么入不敷出。
这店一直吃的是原来赚的老本。
卓青峰静静看着他,等待他下文……
而后高曾庆指了指对面,对面正在装修,招牌还没挂上,“看到了吗?那是我的店。”。
刘汉山吃了一惊,“你又开了一家,还开在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