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弗兰克回到自己的房间睡觉了,可是陈骁却完全不困。
好吧,这是时差还没有倒过来。
不过陈骁也没有打算专门倒一下时差,既然不困,他就打开电脑,准备写一会小说。
《封神演义》写到现在,陈骁也就更新过三次,到现在这才一共发了三万多字。
他看了一下书评,果然有很多书友评论催更的。
还有不少骂他是死太监的。
陈骁翻了评论半天,才终于找到一个好评,而这条评论也就两个字:好评!
“有眼光!”
陈骁直接设置这条评论为精华书评,然后又设置了一个置顶。
在下面他又评论到:“简洁干练,直抒胸臆,一看就是发自肺腑之言。”
然后这条评论上又加了一个印记:作者脚印。
这么一套下来,只要有人进来,那么肯定首先看到好评,之后才会看到那些差评。
不是陈骁不想多设置几个置顶,实在是翻了几页,只找到这么一个好评。
想了想直接在打赏页面给自己打赏了一千块,直接上了一个白银盟主。
顿时就炸过来不少的人过来围观。
“哇,围观土豪,出手就是一个盟主,霸气!!”
“这是作者自己打赏的吧,土豪作者啊,求抱粗腿。”
“收藏了!就指望能够跟着大大喝口汤。”
做完这一切之后,陈骁才开始码字。
对他来说,现在写书也只是生活的一个调剂品,并不是必不可少的。
毕竟他现在也算是有钱人了。
给自己打赏一万块,眼睛都已经不带眨的了。
所以此时,他更想的是将前世那些有趣的东西拿出来给大家分享一下。
不然的话,总觉得这个世界有些单调。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陈骁觉得自己的码字速度又提升了。
为了验证这个想法,他专门的测试了一下。
结果证明他的感觉是对的。
之前他码字,一个小时最多打一千五百个字,这还是因为他盲打的,不然的话会更慢。
但是现在,他的速度已经提升到了一个小时两千三百字左右。
自己好像正在脱离手残党啊。
“难道是因为钢琴?”
这段时间他经常练习钢琴,而且越加熟练,速度也有一些提升。
仔细想来还真的有可能是因为练习了钢琴,所以手速变快了。
“所以……单身二十多年,还不如练几天钢琴?”
花了三个多小时,陈骁甩了甩有些发酸的手。
甩手,这是最简单缓解手部疲劳的方法,在练钢琴的时候也是适用的。
将这一个章节发布在网上,等了一会也没有看到有新的评论。
“难道我的读者都跑光了?”
陈骁嘀咕了一句,也不在意。
……
第二天一早,弗兰克就敲响了陈骁的门。
“陈,起来了!”
陈骁迷迷糊糊的起了床,用冷水洗了一个脸,这才有些清醒过来。
“现在我们去哪里?”
“画展啊,昨天说过的,你忘记了?”
“那也得先吃饭啊,我是说这附近哪里又好吃的东西。”
“额……那就先吃饭吧,这附近好像有一家中餐厅挺不错的,要不我带你尝一尝,和你们国内的水平相比怎么样?”
“这里也有中餐厅?不过还是算了吧……我是来吃法式餐点的。”
弗兰克:“我对吃的东西一向不怎么讲究,走……下楼随便吃点就行了。”
“那怎么行?人活一生,吃一顿少一顿,当然要好好享受一下生活。”
弗兰克有些无奈,他现在是想要赶紧到画展的,可是对于陈骁的建议他也不能完全无视,只能看着陈骁在手机上搜索附件的餐厅。
要说信息化的时代确实方便,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解周围的城市。
事实上,法国这边的早餐并不怎么丰盛,只是很精致,他们对丰盛的早餐嗤之以鼻,觉得只有早上起来需要干活的人才需要吃那么多。
相比而言,他们更喜欢悠闲的生活。
最终陈骁还是弗兰克随便找了一家餐厅。
一杯果汁、一块羊角面包和一份三文鱼就是他们的早餐。
都是快餐,不需要长时间准备。
弗兰克三下五除二的解决了自己的早餐,然后就看着陈骁,想让他快一点吃,完全不像是一个法国人应有的生活态度。
陈骁觉得和弗兰克在一起,似乎身份发生了转换,他才更像是一个法国人。
等到陈骁也吃完早餐,也才过去十几分钟,但是弗兰克已经迫不及待了,直接就拉着陈骁走。
到了地方,陈骁才发现这所谓的画展其实是一个艺术展。
不过里面人确实是不少,看起来十分热闹,但是却没有人大声说话,在这里谁也不想要显得自己素质低下。
画展只是其中的一项而已,其中还有雕塑、摄影之类的展出,甚至还有大师设计的手机模型,总之关于现代的艺术,值得收藏的东西可能都能在这里找到。
不知道弗兰克是怎么能够称呼这些为画展的。
不过里面的画展确实要更大一些,其中更有蓬皮杜文化艺术中心带过来的著名展品,陈骁甚至还看到了有华夏的水墨画。
弗兰克对画展里著名的画作似乎都了如指掌,不断的为陈骁介绍每一幅画的作者和创作背景。
在看到陈骁在看一副中国风油画之后,弗兰克又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