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未时。
城东,十里亭。
裴允聍一手持剑一手负在身后,临风立在亭檐下,一直注视着通往皇城的那条路。
路上,往来人无数,却没有安世卿的身影。
“…允聍,你与郡主约了何时在十里亭碰面?”
“辰时。”裴允聍答。
裴允聆忍不住提醒他:“现在都未时过半了。”
他们兄弟二人御剑的话,这个时辰已经到清台山了。
裴允聍不言,仍执拗的望着那个方向。
见状,裴允聆无声叹息,起身略有些无奈道:“你且在此处守着,若等到郡主来,便传音于我。我御剑去王爷府上看看。”
裴允聍无言,却是略带感激的向裴允聆颔首。
小半个时辰后,裴允聆返回十里亭。
“走吧。”见裴允聍不舍也不解,他又道,“王府上的人说,卯时未到,郡主便出门了,一直未归。我猜郡主八成是要来十里亭和你碰面,只不过…”
“又迷路了。”裴允聍已经知道怎么回事了,可心中还是难免有些失落。
裴允聆温声道:“要去寻她吗?”
裴允聍想了想,尔后缓缓摇头。
“那我们走吧。”
裴氏的这两位公子御剑而去。
正如他们所说,安世卿迷路了。
离别,是一件让人难过的事。
此行去清台山,除了裴允聍,安世卿没有告知任何人。她不想与父亲来个千里挥泪相送,也受不了安世勋那让人不胜其烦的聒噪与纠缠,也不想听君后的千叮咛万嘱咐…
听裴小四说今日便启程。她想着时间上是仓促了些,还是决定与他同行,主要是想搭他的“顺风剑”。
那样快一些。
昨夜她说好了要与裴允聍在城东方向的十里亭见面,她还是有点自觉的,生怕自己这路痴找不到地方,特意早早的起床收拾,卯时不到就出门了。
然而,她还是高估了自己。
一路兜兜转转,从天黑到天亮,从天亮到天黑,她连十里亭望都没望到。
她可以很确定的是,自己走了远远不止十里。
一百里都有了吧…
可是十里亭呢?
得。这下花钱请的司机没了,顺风车也没了。
看来去清台山,只能靠她自己这一双脚了。
就这么翻山越岭,在外面风餐露宿了三天两夜,安世卿到了一座小镇。
枫桥镇。
安世卿随便找了家客栈,一头扎进去,却被客栈的跑堂伙计当叫花子驱赶。
“去去去,哪来的叫花子,脏死了!看清楚,这是你该来的地儿吗!赶紧走!”
伙计的嚷嚷声将无数目光引到客栈门口。
这会儿正是晌午用饭的时间,客栈里吃饭的人还真不少。本来客栈里的气氛挺好,突然来了一个浑身脏兮兮的蒙头叫花子败了大家的兴致,很多人看过去的目光并不和善。
见那叫花子不走,店小二暴躁脾气一上来,过去就要用拳脚将人撵走。
谁料,见那叫花子的手一抬,伙计的眼睛立马就直了。
那脏家伙的两指间竟挟了一颗明晃晃的金豆子!
安世卿将金豆子抛给伙计。
那伙计忙不迭接住,生怕到手的金豆子自个儿长了腿脚跑了一样,小心珍惜的用两只手将它捂住。同时,他对叫花子一样的安世卿立马换上了一副极为灿烂的笑脸,哈着腰用足了热情的劲儿将安世卿迎进客栈。
“客官,小的眼拙,您请上座!”
“废话少说,把你们店里最好的酒菜统统上来。”
安世卿在进客栈前摘掉头巾,抖落风尘。
她一身仆仆风尘,那乌白相错的长发倒是秀净的很。挑不出毛病也不算至臻至美的五官周围也是清清白白。
“脏死了!”有人毫不避讳的大声抱怨,“这可是我在枫桥镇的最后一天,所有的兴致都被这个叫花子给败没了!真晦气!”
一个声音怯弱人说:“钟兄,人家付了银子的,不是叫花子。”
“你看她那一身!刚才她的头巾上抖下来好多灰啊!”
“我看这姑娘风尘仆仆的,八成是赶了很远的路。她有佩剑...她应该跟我们一样也是玄修者。”
“哼!哪个仙门的玄修者有她这么落魄的!”
这口气不善的家伙怕是对“落魄”一词有误解。
他的同伴小声提醒他,“钟兄,你刚才没看见么,她给伙计的是一颗金子。”
人家出手这么阔绰,哪里落魄了。
在上菜之前,伙计给新来的这位客人端了几碟解馋的小食,还殷勤的给这桌添了一壶新茶。
安世卿很是不满意,曲起手指,用指节叩响桌子,不耐道:
“菜啊,我要饭菜啊!”
她向来荤素不忌。可她这嘴里都淡了好几天了,等不及要吃顿好的。伙计就想拿这些小东西打发她?
“在做!客观的菜还在做!做好了,小的马上给您端来!”
“内个内个,就内个——”安世卿指着另一个跑堂伙计端的一盘菜,“现在马上给我端来。”
“这…”伙计为难,“那是别的客观点的菜…”
安世卿翻手间,指间又多了一颗金豆子。
伙计两眼一亮,迅速把她抛来的金豆子揣怀里,然后去把另一个伙计端的菜抢了来。
眼看着这菜都快上桌了,却被伙计抢去端到另一张桌上,这桌的人不愿意了。
“哎…那是我们的菜…”
“你们的菜,再待会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