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人并没有进城,而是选择在城外就地扎营。
萧煜从马背上跳了下来,活动了一下手脚,骑了一天的马让他有点腰酸背痛。
距离营地不远,是一片茂密的丛林,不时能听到野兽的吼叫声。
十几个年轻的佣兵正有条不紊的搭着帐篷,马大叔提着一个帆布包在每个帐篷周围都洒了一些黄色的粉末。
萧煜有些不解,于倩淡淡的看了萧煜一眼,道:“那是硫磺,可以避免蛇虫的靠近。”
相比普通的佣兵,萧煜和于倩要显得轻松许多,他们两个的身份是护卫,主要任务是保护这些商人和货物的安全。
佣兵团人数虽多,但真正算得上修者的人只有区区十五个,这些人才是整支队伍的主力,一旦发生危险,冲在最前面的必定是这十五个人。
其中马大叔修为最高,达到了灵动境中期,接下来是萧煜和一个名叫红莲的三十岁上下的女人,无论是女人的相貌还是穿着都很普通,根本不像是一个修为达到灵动境初期的高手。
除了于倩还有两男一女三个人达到了淬体境后期,其他的几个人也都是淬体境中期的修士。
这样一支佣兵团只要不是遇到汇灵境的大高手,基本上不会出现什么问题。
但为了整个佣兵团的安全,马大叔还是安排了四个守夜人,因为萧煜和于倩刚刚加入的关系,他们两个不在四个守夜人之列。
夜幕降临,众人分别围着五堆篝火取暖吃饭,众人有说有笑,气氛十分融洽,
马大叔递过来一个酒囊,道:“小兄弟,来喝一口暖暖身子。”
萧煜微微点头,咕咚灌了一大口,立刻呛得咳嗽起来。
见状,马大叔笑道:“这酒叫马奶酒,要比普通的酒更烈,喝的时候不能着急。”
说着话,马大叔从一条烤的金黄油亮的羊腿上撕下一大片肉塞到了萧煜手里。
萧煜几口咽下,咋了咂嘴,倒是别有一番味道。
“怎么样?味道还不错吧?”马大叔笑着问道。
萧煜点了点头,又喝了一口马奶酒,赞道:“真是好酒,不知马大叔可否送我一些?”
闻言,马大叔哈哈大笑,转身从帐篷里拿出了两个酒囊递给了萧煜。
萧煜接过酒囊,从怀里摸出几个金币递了过去,谁知马大叔脸色一沉,道:“小兄弟,你这是作甚?”
萧煜不解的答道:“您送我酒,我不应该给您钱吗?”
马大叔把萧煜的手推了回去,道:“我送你酒是把你当兄弟,你如果执意给我钱,那你还是把酒还给我吧。”
萧煜见马大叔脸色十分严肃,内心不禁有些触动,道了声谢,把钱又放进了怀里。
马大叔拍了拍萧煜的肩膀,道:“我马老三干佣兵这一行也有十几年了,看惯了生离死别,说实在的,干这一行就是把脑袋别在裤腰上,说不定哪天就死了,钱对于我们来说就是为了让家里人过得好一些,你看他们,哪一个不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我们佣兵团注重的是兄弟情!别看他们经常为了一些琐事斗嘴,真遇到危险都是能豁出命的主儿!什么叫兄弟,这才叫兄弟!”
说罢,马大叔又狠狠的灌了一口酒。
石虎的音容笑貌再次浮上心头,萧煜握紧了拳头,仰起脖子,咕咚咕咚的喝了起来。
马大叔擦了擦嘴边的酒渍,哈哈笑道:“好,痛快,不愧是我马老三认定的兄弟!”
一夜无事,天刚蒙蒙亮,众人就开始收拾起来,萧煜迷迷糊糊的睁开双眼,就看到马大叔掀开帐篷走了进来。
“小兄弟,起来吃点早饭,等下就要出发了!”
萧煜应了一声,推醒了躺在怀中的于倩。
二人昨天晚上都喝了不少的酒,此刻都没有什么胃口,只是胡乱的吃了几口干粮。
应队伍中商人的要求,大伙儿加快了前进的速度。如此走了五天,终于赶到了齐国的北境线,在附近的镇子上,众人重新买了一些可能会用到的物资,马大叔告诉萧煜:“一旦出了齐国边境线,我们就很有可能遇到各种危险。”
为此,众人在镇子上短暂的滞留了一天。
第二天,众人继续出发,此时众人的脸上已经没有了往日的笑容,一个个神情都很严肃。
刚出齐国边境线不足五里,一行人就遇到了一股近百人的土匪。
在萧煜等人奋力的冲杀下,这股小规模的土匪很快便撤退了,即使这样,还是有一个普通的佣兵团成员死在了乱刀之下。
萧煜默默无语的看着众人把那个不知姓名的佣兵团成员埋进了土里。
马大叔走过来拍了拍萧煜的肩膀,没说什么,径直跳上了马背。
随着一声吆喝,众人继续前行。
短短不到二十里路,一行人就遇到了五六股山贼的偷袭,虽然没有人死,但也有几个人身上挂了彩。
萧煜这才明白这片地带为什么叫乱战之地,道路两旁随地可见普通百姓的尸体,在这里,人命低贱到令人发指,甚至连猪狗都不如。
刚开始看到一些乱兵淫辱妇女,萧煜还会出手管上一管,到最后,这样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让萧煜都有些麻木。
经过几波战斗,众人都有些人困马乏,马大叔便选了一个视野相对开阔的地带停了下来。
这一次,马大叔没有让人搭帐篷,而是直接围着篝火吃了些肉干和干粮。
马大叔告诉萧煜,“这里的夜晚比白天更加危险,黑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