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总是免不了遇见人,一旦遇见人,就有了所谓的缘,这种因果关系,是无法切断的。
总会在那么一天,那么一地,那么一个你不想遇见的某个人,会出现在你跟前。
非要将你不想谈起的,不堪回首的往事,往你脸上掷,给你看个清楚。
接人伤疤,再撒盐。大概就是这种操作。
来者,居然是张角!
这个已经与郑升有过两次交集,两次面见,两次相逢,有了所谓因缘际会,以及什么冥冥之中注定,或者说是上苍安排的,因果关系的二人,就这样,在这个时候。
夜深人静,狗肺深巷的节点。
最为安宁的时刻,最不想给人搅乱平静的生活,安逸稳固的日子的时刻,张角到来了。
似乎,还带来了许多烦忧。
郑升正端坐于家中,在卧房内,他就在圆桌边,不断翻查着书籍,看着典故,熟读兵法。
兵书,是必要读的,不然,一旦稍稍落伍,就会给人迎头赶超。最后,打了败仗,就是不幸的事了。
对于目前,地位,角色近乎于军师这种在军队内,运筹帷幄的的人的郑升而言,兵书,是必需品。
另一点,读得滚瓜烂熟,读得牢记于心,倒背如流,也是基本功。
因而,挑灯夜战,焚膏继晷地忙碌,成了他已经习以为常,稳定规律生活的一部分。
这夜,洗漱完毕,泡了一个玫瑰花瓣浴,浑身松软,瘫软一片的热水澡后。
郑升就是感觉自己骨头酥酥的,浑身麻麻的,头脑有点不清明。
就望着一豆灯光,觉得眼前晃悠,不断地炫目,晕眩的感觉弥散开来。
他内心估计道:“大概是热水泡得久了,人头脑发昏,看什么都是晃荡的。”
郑升心里想着,自己就在卧房内,借着金黄灯光,宛如一个黄澄澄的鸭梨的灯的光芒,好生惬意,无比悠闲缓慢地,舒适地默读着书。
从窗外看去,从远处眺望,远远投递过来目光,看着这里。灯光就好像一个豆粒,那么在夜晚,发光的金豆。
此时,郑升仍旧不能预料到即将到来的那位贵客,灾星。
他不明所以,因而蒙在鼓里,还是内心欢愉,带着笑的。
正安宁读书,外面,仆从注意到了什么。
就跑去门口查看。
到了门口,门梁上,匾额两旁,那两个红色油纸灯笼散发着殷红,幽幽的光。
暗沉,给人感觉不详而诡异。
仆从就往下方看,打量着地面。
忽然,两个灯笼一阵猛烈摇晃,像是给两只爪子拖拽的两个辫子。
仆从觉得不对,抬头就是看去。
就见到那两灯笼,黑夜之中,,墨水一般浓沉的夜色里,周身像是洋溢,流淌着黯淡的墨水。
仆从内心只是隐约觉得两灯笼,有点像那传闻中的,血红色的,吞食生命的恶鬼的两眼。
但他并无察觉得那么清晰,也没有感知到已经逼近的危险。
兀地,仆人就觉得房梁上头跳下来一个人,身形漆黑。
因而,一直以来,他就趴在房梁上,像是那所谓的梁上君子,梁上贼头。
梁上君子。
不过是一个想要偷钱,事先躲藏在富庶人家房梁上的一个贼人。给人劝导后,就洗心革面,便被称之为君子了。
真是叫那些一辈子战战兢兢,坦坦荡荡处事的人,无比心寒。
与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一般,是鬼话连篇。
说回房梁,房梁上跳下来一个人。
原来,张角早已就在房梁上躲藏好久。
但他一身黑衣,全身如黑炭,压根,躲藏在黑夜里,借助夜色掩护,遮蔽起来,就像是头发掉进墨水里,无比难找。
根本看不清。
刚刚,仆从紧紧盯着房梁那么久,好一会,就是没发觉他。
张角一个跃下,就给仆从心中吓了一跳。
他顿时面色惨白,以为是遇见了鬼怪。
就要大喊。
张角便是一个扑过来,然后两手一环,给他脖子掐住,一个拧,颈子断裂。直接毙命。
十年未见。
张角,早已不是当年的张角了。
那个任人宰割,受尽欺凌。他为鱼肉,人为刀俎的过去,早就过去了。
现在的他,心狠手辣,身形矫健,动作敏捷。就是一个武艺非常不错,又掌握有不少学识,同手会些旁门左道,江湖骗术的几乎,三教九流,集于一身的全能人杰。
他一出手,必定是见血封喉,一击毙命。
这当真是叫所有人内心难堪,而又心惊胆战,后怕不已。
不知他到底经历了什么,是从地狱还是鬼门关内,走了一遭,才拥有的如此技艺。
着实叫人觉得是脱胎换骨。
他杀死仆从后,就是换上仆从衣物。
然后又跳回房梁,将自己衣物给放上去。
再拖走仆从尸体,放到阴暗角落里。这样一来,他就是可以暂时性地安全无患。
可想而知,除非天明,否则,压根无人察觉到少了一个人。
收拾好场面后,张角就是要去拜会老朋友了。
虽然,郑升不拿他当朋友,但是他就是爱自作多情,就是爱一厢情愿,将郑升当朋友。
况且,以目前张角的霸道,他的王道,他的权势。
就是他说一,你不可说二。他说白的是黑的,那么白的就是黑的。
这样大权独揽,生杀予夺,乾坤独断。
才是真正的集权者。他就是一言九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