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天的五一假期过去了,五号上班,七号开庭。只有两天的准备时间。
穿上崭新的律师袍,配上洁白的衬衣,一条大红领带飘在胸前。
这,是郝好在领过律师执业证后第一次以律师的身份走上法庭。
坐在律师休息室,目光注视着紧闭的大门,大门外就是审判厅。
现在还不到他出庭的时候,过一会儿,他将根据书记员的口令,在书记员发出“请检察员、辩护人入庭”后,推开眼前的这道门,正式在庄严的法庭上开始自己的第一次。
此时,郝好的心情有些澎湃:这里将要成为自己以后的战场,自己将要在这里慷慨激昂,这里最能展现律师的形象,自己一定会在这里让胜利的旗帜飘扬。
外面已经开始播放法庭纪律,播放完成后,就要出庭了。这不是第一次上刑事法庭,但这次只有自己一个人,旁边没有师姐。
旁听席上已经陆续的坐了一些人。除了被告人邓子军的家人,死者刘雪梅的家人外,还有一些年轻的学子。
这些学子是高校法学院的学生,他们是把这里当成了课堂。
休息室中的郝好低下头,翻看着已经被翻了无数遍的材料;闭上眼,再回忆一下还有没有遗漏的细节。
“全体起立。”书记员的声音传来,把郝好从……回忆中唤醒。
只听书记员说道:“请检察员、辩护人入庭。”
长长吸一口气,压下有些激动的心情,郝好站起身了,走到门口,拉开门,走进了法庭。
而与此同时,对面墙壁上也打开了一扇门,一名检察官从门里走了出来。
在辩护人席位上站好后的郝好,盯着对面检察员坐席处身着检察官制服的对手。郝好内心告诉自己:干掉他,干掉他,干掉他,今天的胜利者一定是我,我一定要为自己的职业生涯打一个开门红。
“请合议庭成员入庭。”书记员继续。
随意书记员的口令,三名身穿法袍的法官依次走上法庭,然后一一落座。
书记员宣传,“请大家坐下。”
然后她离开书记员坐席,转身面向审判席,“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证人已在庭外等候出庭,被告人已在羁押室候审,开庭前准备工作已就绪,报告完毕。”
待书记员就位后,审判长先是宣读了一下案由,然后在“啪”一声法槌响声后,宣布开庭。
邓子军穿着一件夹克,被两名法警一前一后的押上了法庭。
首先是一系列的信息确认和核实,例行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程序性问题,然后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综上所述,被告人邓子军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应当处于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诉人的宣读很快就结束了。
审判长:“被告人对公诉人的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有无异议?”
就在昨天的时候,郝好又专门去了一次看守所会见邓子军。
这次会见,只是为了向邓子军说明今天的庭审程序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要知道,在审判长问被告人对起诉书是否有异议时,被告人的回答将决定着律师的辩护方向。
如果被告人表示无异议,也就是被告人认罪。那么,辩护人可以做无罪辩护,也可以做罪轻辩护。但多数情况下,辩护人只会做罪轻辩护。
如果被告人表示有异议,那就是不认罪,辩护人不能做有罪辩护,只有做无罪辩护。
那么,如果被告人上法庭前认罪,在上法庭后突然反悔,不认罪怎么办?按照规定,辩护律师可以拒绝辩护,如果辩护律师不拒绝的,也不应再做有罪辩护。
在审判长问邓子军“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有无异议”时,郝好有些紧张,虽然这之前有过经历,但他还是可耻的紧张了。
邓子军看了眼法官,然后说道:“有。刘雪梅的死完全是意外,我根本不知道她有病,也根本不可能防见到她会突然发病。”
审判长:“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对被告人进行发问。”
公诉人开始向邓子军发问:“被告人,案发当天,你是否和死者有身体上的接触?”
邓子军听到公诉人的问题后,他想起了昨天和郝好的对话。
“郝律师,明天开庭,我需要注意什么?”
“目前来看,检方收集到的证据和你对我讲的基本一致。也就是说,检方已经对整个事件的过程基本掌握。这一点,你需要注意,如果公诉人问你任何有关事实的问题,你都要如实回答,避免让法官产生你连基本事实都不愿意承认的看法。”
邓子军看了一眼郝好,然后说道:“有,但是……”
没有等邓子军继续说,公诉人就打断了邓子军的话,“不用说了,你只需要回答‘有没有’就行。其他的不用解释。”
郝好一听,就不乐意了,他高高地举起了自己的手,“我反对,……”
有一位米国的律师说过,如果律师在法庭上睡着了,那他醒过来时的第一次发言一定是“我反对。”
这虽然像是个笑话,但也确实说明了律师在法庭上一定是会了委托人的利益而战斗的。
此时的郝好举着手,“我反对,公诉人有误导法庭之嫌,并且有驳夺被告人自行辩护的权利。”
公诉人微微一笑,说道,“我只是想快速核实一下情况,并不存在误导法庭的问题,更不会驳夺被告人自辩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