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青春校园>农女之华>第二百七十四章:
把胡大勇放在心上,生活不以为意,不由得心中有些不太舒服,但是也不能说什么,只好向着胡大勇道:“你跟着点我。”

胡大勇憨憨笑笑,道:“行,俺知道了。”

这个时候,主神的声音响起:“精灵之森行动开始了,请你们记住,这里是非法通过,你们没有我的帮助,一切都要依靠你们自己了。”随着话音,五道白光飞洒,就把五个人都给罩住……。

白光散去之后,常之华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身处在一座大森林的边缘了,回头向外看,可以看到出去的道路,而向前看,则是黑沉沉的森林了,而章杰他们,却都不知道落到哪里去了。

常之华手腕上的定位仪,发出嘀嘀的响声,五道红点出现,离着她都不算太远,可以看出,就是森林把视线给挡住了,这才看不到。

主神的声音响起:“进入森林,队友汇合之后,向森林中心进发,队长手里的回归仪是你们惟一的退路,不要离开队长的范围,不然的话你们就会永远留在这里了,另外;队长如果死去,那你们一样无法回归,这是我在这次任务中最后一次和你们说话,亲爱的孩子们,祝你们好运。”

主神的声音散去,常之华深吸一口气,向着离着自己最近的一个红点走去,绕过两棵大树之后,就见单云岚抓着手枪紧张的四下看着,这次任务,由于是偷着进行的,所以不进行武器方面的禁用,主神甚至为了他们能顺利完成任务,还每个人都给配备了一把魔法银弹手枪,按照章杰的话,主神这是明显要在精灵主神这里挣面子了。

常之华闪身出来,单云岚不由得长出一口气,道:“总算是找到一个自己人,我近身格斗不行,要是再看不到人,我都要吓死了。”

常之华晃了晃手掌,道:“我在前面开路,你在后面跟着。”单云岚就把手枪收起来,把狙击枪拿出来晃了晃,说道:“看看,巴雷特,我把新人卖了之后买的。”

常之华听章杰说了,单云岚在一个《热血高校》的世界里,带出来两个新人,然后就拿他们换了这个无限子弹,射束+1的巴雷大狙,据说不用打到人制命的地方,只要打上,就能炸掉半个身子了,只不过常之货款对单云岚卖掉新人的做法并不认可,所以只是点点头说道:“看着不错。”然后就不说什么了。

单云岚撇了撇嘴,然后道:“咱们两个保执四米距离,背靠背的走。”

常之华也不多说,就把mp3取出来,小心翼翼的走着,她知道自己经验不足,刚才过来的时候,连武器都没有拿,所以一切都听单云岚的安排,单云岚把大狙背在后背上,仍然端着她的大蟒蛇左轮手枪,在森林里,狙击枪太不方便,而主神配备的魔法手枪则放在左手边,那个枪是单发的,火枪样式,射速太慢,只能用来对付特定的目标。

两个人小心翼翼的向前走着,突然一声凄厉的惨叫声响起,跟着两只形若孔雀一般的大鸟疾飞出来,就摔在了常之华的面前,身上尽是污血,痛苦的尖声啼叫着,丹娘跟着走了出来,手里提着一把凝出来的冰匕,就过来轻轻一划,把两只鸟的脑袋给斩了下来,说道:“这是枭雀,极为凶狠,最爱吃人了,不过它们的肉非常的鲜,你们两个要不要尝尝?”

常之华和单云岚同时做出一幅恶心的样子,丹娘微微一笑,一脚把两个枭雀给踢开,说道:“只要不是口味重,或者不知情的,就没有人吃它们的肉,而这个家伙没有脑珠,所以碰上它们就是白费力,一点好处也捞不到。”

单云岚懊恼的道:“你能不能不老提吃它?再说我都没法吃饭了。”

丹娘耸了耸肩,不再说话,常之华突然道:“队长过来了。”几个人回头看去,就见章杰缓慢的走了过来,和丹娘那样雷轰电闪的样子不同,他就像是普通散一般的过来,但是又和常之华刚才全无防备不一样,他虽然那么平常的走着,但是整个人都处在一上警戒的状态,不管危险从那个方向出现,他都能第一时间,做出最合理的回应。

“胡大勇为什么还没有过来?”章杰沉声道:“他出现在位置是最安全的地方。”他一边说一边向前走,突然一伸手抓住了常之华的肩膀,把她扯到了身侧,跟着手指一动,从常之华的肩上捏住了一只黑色的小甲虫下来。

“噬骨虫!”丹娘惊呼一声,章杰把虫子丢到地上,冷声道:“你们太不小心了!”丹娘不由得脸上露出几分愧意,刚才她只顾了说那枭雀了,完全没有注意到常之华。

常之华也吓了一跳,但是看着那小黑虫子只有指甲盖大小,不由得奇怪的说道:“这是什么虫子?它那么点,有什么用啊?”

章杰看着在他手上拼命挣扎的小虫子,说道:“这个是噬骨虫,它本身没有什么害处,但是它会从人类的自然孔道进入人的身体,然后用它的尾钩在人的身的某一处产卵,而它产出来的卵会直接附着到人类的头骨头上,一点点的吃掉人的骨头,然后从人身体里出去。

常之华不由得吓了一跳,只觉得身上一阵麻痒,就想要看看还有没有那虫子了,单云岚却是尖声叫道:“快,你们看给我看看我身上有没有,这吓死人了!”

丹娘翻了个白眼说道:“放心吧,那东西地域太强,十五公里之内,不能出现两只,不然就要相互拼命了。”

单云岚不相信的说道:“那它们怎么下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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