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玄幻奇幻>是领主大人>0198芭莎·比尔森

东境,艾弗里尔郡,葛兰堡。

葛兰堡是一座矗立在山丘高地上的城堡,在山丘东面的平原上,坐落着艾弗里尔郡最大的城镇——多马。

多马镇以东二十余里,是丹泽王国最东边的要塞——巨石要塞。出了巨石要塞后,再往东几十里,便是多嘎米亚草原,那是野民的领地。

此刻,多马镇内,一队比尔森家族的骑士,正押运着二十名被关在囚车中的奴隶。

这二十名奴隶,无论是长相还是穿着,都与道路两旁围观的平民截然不同。

他们个个身行高大,穿着兽皮缝制的衣裤,脸上涂着褐色染料,头发披散,如沼泽中腐烂的杂草,脖子上则挂着用野兽牙齿、利爪或是人耳制成的项链,有的人耳朵和鼻孔上,还穿着一节细小的骨头——他们是东境外的野民。

“嘿,红毛鬼!”道路旁有围观的平民高喊,“快将你的皮裙掀开,让我们瞧瞧你下面的毛发是什么颜色!”

“那家伙!你脖子上的耳朵是从哪儿来的?说话呀!那是被你吃了的人的吗!有你的父母吗?”

“猴屁股混蛋,你是什么部落的?也上过母羊吗?哈哈,那是什么感觉!说话,快说话!笑一笑你的猴屁股脸蛋呀!”

……

每当有野民被押运进城,白马镇内便会如过节一般热闹,无论大人还是小孩儿,都会踊到街边,冲着囚车内的野民大声呼喊,然后看着野民抓着囚车木栏,龇牙咧嘴的模样发出阵阵欢笑。有的妇人,还会凑在一起,对野民胯下的玩意儿窃窃私语一番。

对多马镇的平民而言,这实在是难得的乐趣,就像是在逗弄被关在笼子里的野兽。

城镇中一片欢腾,而在葛兰高地上的城堡内,却正上演着一场罕见的争执。

“我的宝贝芭莎,莱戈拉斯有什么不好,你不是亲眼见过他吗?当初你还在我面前称赞他英俊,怎么现在不喜欢了呢?”

这有些低声下气的,是艾弗里尔郡的领主戴蒙·比尔森侯爵,而整个艾弗里尔郡,能让这位侯爵“低声下气”说话的,只有他的宝贝女儿芭莎·比尔森。

“我就是不满意!”芭莎扭了扭肩,挣脱了父亲的怀抱,“我称赞他,那已经是三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他的确不错,但你瞧瞧现在,他领着我们东境这么多骑士,还有北境那两个家族,却连一个伯爵领主也赢不了!他不止打了败仗,而且还做了逃兵,我芭莎才不要嫁给这样的废物,这会令我抬不起头的!”

“我的宝贝芭莎!”比尔森侯爵再次凑上前,搂住自己女儿的肩膀,“那只是一场意外,这一点谁都清楚,莱戈拉斯是因为大意才输了战争,这并不能说明什么。而且你想想,北境他从未去过,负责指挥战争的,肯定是北境那两个家族的人,打了败仗又怎么能怪莱戈拉斯呢?”

“你以前可不是这么说的!”芭莎一把推开自己的父亲,脸上带着恼怒,“我已经问过返回的骑士了,他们亲口对我说的,莱戈拉斯就是一个废物!骑士们就是在他的带领下发起的冲锋,最后落入了敌人的埋伏!而且逃跑是不争的事实,这一点人们都传遍了,他现在成了所有人的笑柄,我是不会嫁给这样的家伙的,一个英俊的胆小鬼!”

该死的家伙!比尔森侯爵在心中咒骂了一句多嘴的骑士。

“可芭莎,你已经十七岁了,已经到了该嫁人的年纪。席沃家族是最好的选择,而且年轻人的失败并不能说明什么,谁都有犯错的时候。你还记得乌格尔王吗?他年轻时也打过败仗,甚至向敌人跪地求饶,但现在几百年过去了,他依旧是游吟诗人们传颂的英雄。”

“乌格尔王可没做过逃兵!”芭莎生气的说道,“乌格尔王向敌人求饶,那是因为他心中有比自己性命更重要的爱人,而莱戈拉斯却是因为胆怯,他不配与乌格尔王相提并论,这是对乌格尔王的侮辱!”

乌格尔王,是芭莎心中的大英雄,她觉得如果自己要嫁人,就一定要嫁给一个像乌格尔王那样的英雄。

“或许莱戈拉斯正是担心再也见不到你?”比尔森侯爵说道,“毕竟我的女儿是这样美丽动人,没有那个小伙子,可以在见过你之后,不为你动心牵挂的。”

父亲的称赞,让芭莎扬起了自己白皙的脖子,不过她仍旧说道:“父亲,你就死了这条心吧,我是不会嫁给莱戈拉斯的,他可配不上我!”新网 电脑端//.x81zw./

比尔森侯爵笑着说道:“宝贝女儿,席沃家族同样贵为侯爵领主,而且莱戈拉斯的母亲,是当今首相弗拉维大人的妹妹。要是这样的身份和地位都配不上你,那谁才能配得上我的宝贝女儿呢?要知道,我们丹泽王国,如今可没有王子呀!”

“以后不就有了嘛!”芭莎抬着自己俊俏的下巴,骄傲的说道,“拉斐尔·弗拉维不也没有娶妻?两年前他姐姐嫁人时我还见过他,他也向我递了鲜花。父亲,首先大人这样看重你,只要你写信给首相大人,说我愿意嫁给他的儿子拉斐尔,我想他一定会同意的!”

“这……”

看着骄傲的女儿,比尔森侯爵一下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身为父亲,他自然希望自己的宝贝女儿,能嫁给公爵的儿子,尤其是这位公爵,很可能成为将来的丹泽国王。新首发 //m.x81zw.

但他也清楚,别说现在,就是以往,比尔森家族也从未与弗拉维家族有过联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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