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青春校园>娇妻在上:轩爷,缠又宠>第两百九十四章 不是冤家不聚头

叶思淇放缓脸色走了进另外一个包厢,左勋的爷爷左博兴已经坐在里面等着了。

“爷爷,这是我女朋友,思淇。”

左博兴望了过来,打量了她一下,叶思淇有礼貌地喊着:“爷爷好。”

“嗯,都过来坐吧。”他让人过来加多两个茶位。

左勋说:“爷爷,来了很久?”

左博兴笑,“就住在这里,也刚下楼,没来多久。”他的精神很好,虽然鬓发已经花白,但看得出他的目光仍旧精神矍铄。

他看着叶思淇颇有绅士风度地问:“想喝什么茶?”

“花茶就好。”叶思淇也不跟他客气,左博兴对服务员说:“冲两壶,,那个味道香。另外再泡一壶大红袍。”

服务员应声去拿茶叶,泡了起来。趁冲茶的时候,左博兴开始和叶思淇聊了起来,无非就是问问家庭情况之类,叶思淇报出了叶成刚的大名。

“成刚啊?我记得了,是那个拼命小子的女儿吧?”叶成刚在b市年轻的时候性格冲动,做事十分的拼命,所以老一辈的一些人都还记得他。

“爷爷说笑了。”

“哎,这个有什么,刚子小时候还常到我们家的花园玩,算起来我们也是世交。”一打开话匣子之后,左博兴越聊越起劲。叶思淇也好像忘记了见长辈的拘谨。

一顿饭吃下来自然是开开心心的,末了,左博兴却饶有兴趣地问了左勋一个问题,“你是怎么追到人家女孩儿的?”

左勋眸子一闪,调皮地说:“当然是靠我的个人魅力啊,是不是啊?”他对叶思淇眨了眨眼睛。

叶思淇无奈地点头配合。

“是吗?”他目光悠远地看着她,叶思淇从他的目光里读到些微的意味深长,不过这种意味深长只是一闪而过。

他叹了一口气,让服务员过来结账。

临出门时,左博兴对左勋说:“行了,我自己走回去就行了,不做你们的电灯泡。阿淇啊,左勋这孩子是个好孩子,你也是,我衷心希望你们在一起的。”

左勋有些尴尬,上来打圆场,“我们就在一起了啊。”左博兴看了他一眼,笑了一声,这才走开。

“你爷爷怕不是发现什么了?”叶思淇跟左勋低头耳语,转头,隔壁包厢的人也推开了门,程意轩走在最前头,也最先看到他们。

果然不是冤家不聚头!

叶思淇瞟了他们一眼,连招呼都不愿意打,径直走去。

程意轩却叫住了他们,“怎么这么巧?”

左勋说:“我带思淇见我爷爷,程总,也真够巧的。”他看了看程意轩身后的人,有些认识左勋的向他微笑示意。

程意轩这才看到远处左博兴的背影。嘴角冷笑,“噢,都见上家长了,叶小姐好事近啊。”

叶思淇不戳破,反而顺着他的话说道:“多谢程总祝福,等结婚的时候,一定给你递请柬。”她可不会小气到连张请帖都不给。说完,拉上左勋的手,头也不回地往外走。

程意轩看着渐行渐远的他们,一语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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