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军事历史>火爆女君的修仙路>与卫子俊合作

叶晨曦笑道:“哎呀,能得你老人家一句夸赞,实在是难得。”

卫子骏皱了皱眉:“我很老吗?”

“我才二十一岁,叫您一句老人家,不很正常吗?”叶晨曦翻翻白眼。

卫子骏冷哼一声,说:“会画画,会算账,还会洗衣,做饭,缝补衣物,又还会画符,哪个男人娶了你,绝对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这话听起来多少带着讽刺,不过叶晨曦向来不会在这方面计较,从善如流地道:“是呀,听你这么说,我才发现原来我是这么的优秀。您老人家若是有适合的男人,记得给我介绍哦。放心,只要长得不丑,人品过得去,我都可以接受的,修为高点低点都无所谓的,我不挑的。”

卫子骏深吸口气,说:“我觉得应该给你找个修为不能高过你的男人。”

“为什么?”

“不然万一不听你的话,你想揍他揍不过怎么办?”

叶晨曦眨眨眼,然后就笑了:“确实有道理。”玩笑话说完,便得说说正事了。

“接下来你要如何安排?”叶晨曦问。

卫子骏沉默了下,问她:“你呢?”

“我已经答应了张家的聘请,成为张家的符师。你是我‘未婚夫’嘛,自然要与我住一起的。你呢?可有别的打算?”

“这样再好不过了,只是,我又沾你的光了。”卫子骏苦笑。堂堂大男人,居然沦落到要靠女人才能生存的地步,对于向来眼高于顶自认天之骄子的他来说,着实是件不小的打击。这些日子才在船上,冷眼看着叶晨曦三言两语便在陌生的环境里混得如鱼似水,越发把他衬得一无是处,颇不是滋味。

叶晨曦自然明白这家伙的大男人自尊心又被她无意中践蹋了,摆摆手,笑mī_mī地说:“尺有所长,寸有所短。我家世不行,修为不行,根骨也不好,当然要多些技能傍身,才不至于饿死。就算在修真界混不下去,也可以混入凡人堆呀。你不同,家世好,容貌好,根骨好,一心修炼便足矣。旁的自有人替你操心。”

说话的艺术是很重要的,男人在自尊心受挫的情况下,还是不要太过打击他了,捧着点好。

卫子骏神色舒缓,轻声说:“你觉得,我……容貌好?”

叶晨曦打量他,之前见到这家伙确实惊艳,穿得端贵周正,低调中又见奢华,既有世家公子的贵族范儿,又有翩翩佳公子的fēng_liú气度。模样端庄,长得也帅,与凌双馨比起,还要帅上三分。其实凌双馨也很好看,只是性子太过跳脱,又让她看过多次毫无形象的蓬头苟面,对他的容貌早已免疫了。但卫子骏不同,七分打扮,三分气质在那衬着,真真是男人中的极品。就算满面杀气地威胁自己,也无损他的英俊形象。

只是这份英俊,在落水后,就全没了。

如今的卫子骏,还是穿着那套不怎么合身的水手服,哪还有小说中所谓的“就算穿着不合身的衣物也丝毫不减损他的贵气”之类的形容。又因天天呆在船上,风吹日晒,原本白静的皮肤也晒得微黑,胡子也不能及时刮掉,嘴边四周已隐隐冒出胡茬子,哪里还有所谓的贵气。就一个看起来比较顺眼也还算帅气的水手。但与昔日的贵族修士比起,已经是云与泥的区别。

果然,环境和衣装,能造就人,也能毁坏人。

面对卫子骏一脸“求夸赞”的表情,叶晨曦自然要大方给予赞美:“嗯,英俊潇洒。与别的水手混在一起,也是最英俊的水手。”反正赞美又不花钱。落日城的下一任城主,还是不要得罪了,能搞好关系就搞好关系。

卫子骏果然高兴起来,说:“多谢赞美。其实你也不差的。”这是他的真心话。

叶晨曦笑得眉眼弯弯:“有你这句话,那我就放心了。日后我未婚夫要是嫌弃我,我就与他说,落日城的少主都说我好看,你居然嫌?什么眼光!”

卫子骏怔住:“你有未婚夫了?”

“嗯,十二岁时订下的。”叶晨曦抿了抿唇。

卫子骏沉默了一会儿,又问:“哪家的公子哥?肯定很优秀吧,不然不会那么早就订下婚约。”比如他,都八十岁了,都还没成亲呢。修真界,这么早就订下娃娃亲的,除非双方父辈感情极好。

“在同龄人中,应该算得上优秀吧,不过与你比起来可就差远啦。”叶晨曦不动声色地拍了他一记马屁,“不过与我们家,还算得上门当户对。因为我父亲救过他们父子,为了报答救命之恩,便订下了娃娃亲。只是究竟算不算数,谁也不清楚。”当年那个只比自己大上两岁的齐御,小小年纪,便已露出几分修真者的气势。而当时的自己,又矮又胖,与高挑又气质不凡的齐御站在一起,反差实在太大。当时齐御的父亲主动提出要结亲,齐御虽然没什么反应,可也瞧不出半分喜悦来。

卫子骏便冷笑一声说:“修真界变数太多,只是娃娃亲而已。今后能否成亲,也是个未知数呢。”

叶晨曦深以为然,是的,当时她就想过,万一今后齐御有了高枝,肯定会来退亲的。当时十七和十八没少讽刺她,说她又矮又胖,齐御再是为了报恩,也不一定会喜欢上她的。叶晨曦无所谓,她会祝由术,又是符师,长大后一枚瘦身符就能搞定。倒是不怕齐御嫌弃她的外表。只是修仙家族的嫁娶,往往都带着浓厚的功利性质。倘若叶家多年来原地踏步,而齐家却更上一层楼,那这门婚事,黄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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