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上市规则中并没有对企业的董事和高管在关联方的兼职做过多限制,但是《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也规定: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根据法规及相关案例,监管层对此的关注点主要也是董事、高管如果同时出任多家公司董事,是否能够勤勉尽职的问题。
目前,上市规则中并没有对企业的董事和高管在关联方的兼职做过多限制,但是《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也规定: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根据法规及相关案例,监管层对此的关注点主要也是董事、高管如果同时出任多家公司董事,是否能够勤勉尽职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