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去了镐京,收获很大,当秦观乘坐着自己的猛士越野车,从镐京返回的时候,已经是五天之后了。
秦观的心情是不错的,果然如果想要心情好,那外出旅游,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是不错的啊,一些不开心的事,也可以忘掉它了。
“我们先回公司吧。”秦观说道。
虽然把雨桐和若兮接回了首都,但是依旧是聚少离多,现在,又是一个星期没见面了,回去看看老婆孩子。
也不知道去安息国的任务啥时候能下来,按说上次自己把黄金给交换过来,也算是解决了装备的最后一个问题了,现在应该没有太大的拦路虎了,看空军那个样子,肯定是巴不得立刻就让自己动身的。
不过,安息国的任务,是很艰巨的啊,自己绝对不能一蹴而就,不能让对方看出自己的来意来,必须要认真策划才行。
秦观的大脑里,在急速地思考着这趟行程的安排,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
“别看现在是夏天,秋风很快就会吹起来了,现在织毛衣,秋天就不用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瞬间,就让秦观一个激灵。
丽莎,是丽莎!
她的声音,怎么会出现?
不可能,一定是自己太认真思考了,结果出现了幻觉,自己怎么可能会听到丽莎的声音?杨哥一定已经把丽莎送走了,说不定,已经出国了。
嗯,越远越好。
“这毛衣啊,最好织成大麻花的样式,男人们都喜欢,平针多没意思啊,来,我教你。”又传来了声音,这个声音,真真切切地进入了秦观的耳朵里,于是,秦观再也不能无视了。
“秦总,我们到家了,好像有客人。”项静说道。
作为一名特种部队出来的,对声音同样很敏感,只要听一次,就能辨认出来,这个声音,是那么的特殊。
秦观睁开眼睛,看着熟悉的院门口,然后听着里面传来的声音,秦观此时是忍不住要骂娘的了。
果然是丽莎。
丽莎穿上了一件白衬衣,下面是红裙子,这套衣服,看起来绝对是潮流的,头上还戴着一顶大礼帽,和她的衣着完全搭配,既有现代气息,还有古老时代的特色,更有欧罗巴洲的贵族气派,简直就是大柔和到了一起。
她那独特的欧罗巴洲人的外貌,是不会改变的,放到这个时代,哪怕是后代的审美标准,都不算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大概也只有达芬奇时代,才喜欢这样的吧,就和唐朝以胖为美一样,肉嘟嘟的有意思么?
现在,丽莎手里拿着两根毛衣针,正在那里织毛衣,而在丽莎的身边,陈雨桐也在学着织毛衣,只不过,手上的动作明显要慢半拍了。
陈雨桐还不怎么会织毛衣,她的手可以拿注射器,拿手术刀,却拿不惯毛衣针。
只见丽莎的手在快速地动着,毛线上下飞舞,一行几乎是很快就织完了。
两人的身边,若兮正在那里玩着,若兮现在已经七八个月大了,她自己呆在竹制的婴儿车里,玩着一个小皮球,不亦乐乎。
突然间,若兮的手停下来了,她的目光,望向了秦观,脸上的表情也很复杂,先是不敢相信,然后终于确定下来,就伸出了两只手来。
“爸,爸…”此时的若兮,嘴里还真能发简短的单个字符,不能说更多的,但是这意思是很明显的。
看看她们,都不管我,我自己玩了这么半天,太没劲了,现在,我要抱抱,要抱抱!
若兮很着急。
秦观于是大踏步地走过来,将若兮从竹制的婴儿车里面抱出来,若兮的两手,使劲地拍着秦观的脸蛋子,玩得很开心。
这个时候,陈雨桐才发现秦观回来了,脸上也是带着欣喜:“回来啦?我给你介绍一下,观哥,这是丽莎,一名欧罗巴洲来的留学生,暂时来北方工业公司实习,因为你还没回来,没给她安排具体的工作,所以,就和我在这里拉家常了。”
秦观的脸上已经是阴云密布,杨哥,你这是怎么干活儿的?我不是让你把这个丽莎弄走,越远越好吗?现在,这丽莎怎么成了我的公司的实习生了?
“秦总,以后还得您多费心,我一定会好好干活儿的,您交给我的任务,我会认真完成,绝对不会给公司拖后腿的…”
“哇…”小若兮撅起嘴,居然哭起来了,秦观赶紧缓和了自己的脸色。
小孩子,也是会察言观色的,看秦观脸上表情不对劲,以为秦观是在对她不满,所以小若兮就不高兴了。
“若兮乖啊。”秦观的两手抱着若兮,来回转悠了几圈,若兮才终于高兴起来,继续露出了笑容。
“丽莎是吧?”秦观把若兮放到了陈雨桐的手里,向她说道:“走,进我办公室来,我交给你一些任务。”
走进了自己的办公室,看着丽莎在后面轻手轻脚地关好门,秦观的脸上表情很严肃:“丽莎,你到底想要干什么?”
这家伙,简直就是个妖怪,当初的项静就够难对付的了,但是这次又来了一个更加难对付的丽莎啊。
怎么解决丽莎的问题?她来这里找自己,绝对不安好心,自己是有老婆孩子的,绝对不能和她发生什么亲密关系的,否则,自己对不起老婆孩子啊。
“我要找我的达芬奇。”丽莎说道:“既然我都能在画中度过几百年,靠着残魂,靠着机遇,重新回到这个实体世界,我相信,达芬奇也是可以的,我要找到他。”
秦观松了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