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征侧的半信半疑,王当嗤之以鼻:
“杀你阿郎的是南越人对吧,汉人与你无仇无怨,为何不能真诚合作?”
“你们是南越贼人的同伙!”
征侧冷笑连连,不过,终于把手中的弯刀收越来。
“那你准备继续拼命吗?不死不休?”王当嘲笑着,“南越国精兵十万,你雒族的总人数加起来还不到人家的一半。”
征侧一听,沉默不语。
王当一见,立即乘势而上,苦苦相劝:“起兵造反,你已做了,为夫报仇,你也成功了,交趾郡太守苏定已经被你赶回老家。
我家主人答应不征你雒人的赋税,开通集市让你们的东西卖得出去,有钱可以改善生活,你还不满足?
哼,看来你为阿郎报仇,为雒族争取利益统统都是假的,你的目的是为了自己!”
征侧怒了,飞起一脚把他踢翻,大声反问:“为了自己?我自己能得到什么?”
王当干脆趴在地上不起来了,哈哈大笑,“被我说中心事,恼羞成怒了对吧?”
“心事,哼,我有何心事?”
“你想趁机统一雒族,想当雒族的王!”
“你!”
一言戳破,征侧又惊又怒,冲过去又想踢人,王当这一次手急眼快,一把抓住她的小腿,紧紧的抱住。
征侧呆住了,但很快反应过来,大声怒吼:“你找死!快放开!”
“刷的一下,”手中尖刀一扬,作势欲刺。
王当早知她投鼠忌器,根本不敢真的动手,于是大笑着挑衅:“哈哈,杀啊,反正是一命换一命!”
“你!”征侧双眼被怒火烧得通红,但这一刀最终停在了他的头顶。
“不敢对吧,”王当一副小人得志地嘿嘿而笑,突然间,他的目光定格在正抱着的小腿上。
白如凝脂,光洁嫰滑,更主要是带着一股诱人的香气。
“好美啊!”他口中喃喃的说了一句,右手忍不住的向上摸索,一低头,嘴巴也贴了上去。
“啊!”
征侧发出惊呼,身体因震惊而呆滞。
谁也不会想到他会如此的色胆包天,敢做出如此疯狂的举动。
王当不未满足,而是得寸进尺,感觉这条美腿滑滑的香香的,情不自禁地伸长舌头轻轻的一舔……
“啊!”
征侧被这湿滑麻痒的感觉所惊醒,又羞又恼之间,膝盖狠狠地往上一顶。
“噢!”
王当正处于迷糊之中,根本没想过防备,被顶个正着,顿时口腔出血,鼻血长流。
“为何……”
他迷惘地抬头发问,迎面而来是一只用尽力气蹬过来的脚。
“哼,”
征侧看着昏迷在地上的sè_láng,脸色变幻,右手紧握着弯刀又放不来,双拳紧捏,手掌的骨节“卡卡”作响。
拥有一支光洁雪白的大腿,一直是她最引以为豪的事情,但此刻大腿上那一滩亮晶晶的唾沫,就象上边爬着一条恶心的鼻涕虫。
恶心!
征侧抬起腿,狠狠地在王当的肚子上重重地踩了一脚,然后恶狠狠的吼道:“来人,把他抬出去,丢进狗窝!”
你不是喜欢舔吗?喜欢当狗对吧?那就让你与狗一起吃,与狗一起睡!
第二天,征侧的眼窝深陷,眼圈漆黑,她经过一夜的沉思,终于还是决定议和。
王当虽然恶心,但他的说话未尝没有道理,以雒族的这点兵力,要与南越抗衡,根本是一种螳臂当车之举。
“放开我!否则我家主人会灭了你们!”
“死狗,走开,别惹耶耶,否则把你的骨头熬汤喝!”
外边传来王当嘶哑的吼叫声,这让征侧有一种难言的兴奋,一缕笑意从嘴角浮现,然后满脸笑容,一时间,一夜没睡而引致的疲倦烟消云散。
雒族信使是一位身材娇小的女人,名叫蓬霞,长得眉目清秀,黑漆漆的眸子朝李敢一扫,然后恭敬的说道:“李将军,我家大王接受你的和谈建议。”
“大王?”
李敢记得都稽说过,征侧的身份是雒将。
“是!”蓬霞的头颅一仰,自豪地说道:“整个雒族,一致推举我家主人为大王。”
“想不到南越国出兵,倒是让雒族抱成了一团。”
“正是,”蓬霞大是得意,“现在我们拥有精兵数万,与你和谈只是不希望见到生灵涂炭。”
“精兵数万?只怕是人口数万吧。”李敢一口戳破她的谎言,接过递上来的简牍,打开一看,连连摇头。
这时,朱安世从外边走过来,见状问道:“兄长,难道他们不同意和谈?”
“也不是,”李敢摇头说道:“只是附加了许多条件,要我们兵器五百件,铠甲五百配。”
“呵呵,还敢提条件?”朱安世大感惊讶,“你们胆子真大!”
最后一句话是对着蓬霞说的。
蓬霞一点也不畏惧,笑着说道:“五百套不行,我们可以退一步,三百套。”
“哼,我原来所说的条件,一点也不能再多,王当,你当时没说清楚吗?”
李敢刚说完这一句,突然发现一直没有见到那道猥琐的身影。
“咦?人呢?”李敢皱起了眉头,目光盯着雒族的信使。
“李将军,我家大王说了,想要议和可以,但那个男子必须留在雒寨。”
李敢的脸色一变。
王当猥琐下流,让人所不齿,但不管怎样,他也是口口声声地叫自己主人,俗话说打狗看主人,奴仆受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