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青春校园>重生之军嫂追夫记>第一百七十四章家中来客

后面的事情,是她不可触及的伤痛,她希望这一世,一家人开开心心在这桃花村好好过日子。

“主人,你这就不知道了吧!心诚所致金石为开,只要你用心去做,总会有收获的。”小灵龙眨巴着自己的小眼睛,认真地看着主人。

“嗯!我信你!”铷初伸出手想要跟它击掌发誓,忽然发现对面疑惑的目光,尴尬地收回手,天天跟它说话,都差点忘了它只是一个灵宠而已。

“不信我信谁?是我把你带过来的,我肯定会保你一世平安。”除非她自己不想活了,那就是没办法的事情。

铷初低下头,继续写着自己的发财大计,看着满满当当的白纸,就像是看到了那个红的绿的票子。

这时候虽然该喊着“投机倒把”,但是,现在已经有很多人做起了生意。那些到集镇去赶场,到城里去买东西,并且雾城已经有了很多的饭店和百货公司、农贸市场,除了供销社里面的和高档货以外,其他地方的,你只要有钱,就有你可以买到的东西。

所以,当务之急,她在赚钱的同时,也想弄点票子,等房子砌好了以后,她要买电视机、收音机,还要买辆自行车,放学回来才方便。

——

外面的胡兰和铷文强吃完早饭,就都坐在院子里等待李队长说的那个人。原本铷文强是准备下地干活的,后来想了想,要是别人上午来,家里就一大两小,总觉得会招待不周,索性就在家里等算了。

胡兰在纳鞋底准备做布鞋,铷文强就在编织簸箕和箩筐,趁着这两天天气好,多编织一点,等稻谷成熟的时候,就有东西可以装了。

“铷老弟,你看看我这是给你带谁来了?”安静的院子里面,突然传来了一道笑呵呵的声音。

铷文强和胡兰两个都抬起头看,发现是李队长,两个人都赶紧起身。

“李队长,里面请,这位是……”面前的人西装革履,脚踩大头皮鞋,中分头,瘦削的脸,眼睛狭长,很像女人的丹凤眼,分开看不是很好看,但是,结合在一起,就给人一种很精明的感觉,还有他那套笔挺的西装一看价格不菲,这是他们努力了这么多年也买不起的。

“这就是我给你们说的齐胜同志,雾城第一大饭店的负责人。这位就是铷文强,之前给你说过的。”李大荣爽快地为两人做了介绍。

“你好,让你跑路了。”铷文强在衣服边缘搓了搓手,才将自己的右手伸出去。

“说哪里的话,我还得靠你们帮我供货。”说话的同时,打量了一下四周,眉头也微微皱起,用着疑惑的眼神看着李大荣。

他们两个可是高中同学,千万千万别坑他,今天来的时候,他可是向大老板拍了胸脯的,说要给他带个大惊喜回去。

对他说的话他一贯是不容置疑,但是,这里这么穷,会有他说的那个鱼吗?

反正怎么看怎么都不像,这夫妻两个瘦得跟竹竿似得,要是由他说得那么多好的鱼,他们自己也吃了,哪里用得着饿自己的肚皮。

“供货?”铷文强收回的手,疑惑地看了看面前的男人,因为紧张,他两只手反复地擦拭着自己的衣服。

“你稍等一下,我去把我女儿喊出来,那个鱼是她喂的。他爸,你去给他们两个倒杯水。这大热天的跑过来,肯定渴了。”胡兰端过边上的长凳,示意两个人坐下就要进屋去喊女儿。

“妈,我出来了。”这么大动静,她早就听到了,在门口听了一下他们的来意,她就出来了。

“李伯伯好,叔叔好。”站到两人面前,很有礼貌地打着招呼。

“你好,我听你们队长说了,那个水井里面的鱼是你喂的,你这丫头片子,看起来挺能干的哦!”齐胜上下打量着面前的女孩,不同于别的农村孩子,这丫头细皮嫩肉的,就像是城里面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一头短发浓密黑亮,个子比一般孩子看起也高挑,要不是说她才十岁,他觉得说十三四岁都不差。

他也算是见过了不少大人物,自身带有一股威严,很多人见到他都会不自觉有点害怕,这丫头面对他,竟然不卑不亢。

“水好鱼好,我就负责扔鱼儿进去。”在齐胜打量铷初的同时,她也打量了一下对方,看起来李伯伯确实给她介绍了一个狠角色,这男人一看就是属于有钱的范儿。

“那你现在就带我去看看。”作为雾城第一大饭店的负责人,他除了管理其他的事情,对于采购方面,他可是非常严谨的,有好的食材,师傅才会做出好的食物。就跟才子爱佳人一样,对于那些比较好的食材,他都会迫不及待地亲自去收购。

“东西摆在那里的不着急,你们两个大老远过来,先喝口水。”铷文强从堂屋里出来,朝着几个人喊道。手里拿着一个大瓷盅子,手上拿着几个陶瓷杯,这是幺女儿昨天准备的,把老头子的存货拿出来了。说别人城里人,可是很讲究的,别一大窝子人全都用一个盅子喝水。

“水就不用……”齐胜摆了摆手,他下乡又不是一次两次了,好几次都回去闹肚子,这农村人说的喝水,那就是从水缸里面舀起来的山泉水,没有经过火烧开,虽然是纯天然的,但是,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反正只要一喝没烧开过的水,他就会闹肚子。

话还没说完,当铷文强走上前的时候,他就闻到了一股沁人心脾的味道,让他整个人为之一振,拒绝的话就没有说出来了。

“好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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