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玄幻奇幻>变废为宝系统>第二十四章 金色血液

林蒙从桶中跳了出来,看看时间,应该差不多了,收拾干净自己,穿上衣服便向黎诗雨的房间走去。

“丫头,怎么样?还能忍得了吧?”林蒙一边轻轻地敲门,一边说道。

“吱”房门从里面打开,林诗雨早已穿戴整齐。

“感觉怎么样?”林蒙问道。

“效果好极了,我感觉浑身轻盈舒畅,神识强度也涨了好大一截,感觉神识快要圆满了。”黎诗雨兴奋地说道。

修炼的过程无疑是最枯燥的事情,可是进阶时候的感觉却又是最畅快的事情。像这样能明显感觉自己修为的进步是黎诗雨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这可是我们林家独门的淬体液,效果自然没的说。它主要的功效是让身体更具有柔韧性,以便为未来的修行打下基础。人的身体过刚则易折,过柔则易糜。只有刚柔并济,才是最完美的根基,配合上蕴神丹对神识的淬炼,效果更是完美。当然,不论什么东西都不是完美的,这淬体液的效果自然非同凡响,可是后遗症也是有的。每泡一次需要间隔最少九天的时间,不然的话,会对身体有所损伤,因为药力太猛了。第二,你闻闻你身上的味道。”林蒙有些心虚,毕竟女孩子最在乎这些问题的。

“这股恶臭是我身上的吗?我一直以为是你身上的,这怎么才能去掉?”黎诗雨的喜悦瞬间荡然无存。

“嗯,这个嘛,等五六天基本上就消失了,不用在意的。”林蒙安慰黎诗雨。

“这可怎么办啊?明天我还要和云凝姐姐一起去逛街呢!”黎诗雨头疼的说道。

“云凝姐姐?战云凝?”林蒙愣了一下问道。

“是啊?有什么问题吗?”

“你什么时候和她这么熟了?”林蒙不解。

“哦,有一天,云凝姐姐带了一个漂亮的耳环,我问她哪里买的,然后我们就成好朋友了。”黎诗雨理所当然的说道。

“……”林蒙决定不去深究女人之间友谊建立的合理性。

“对了,你陪我们一起去吧!”黎诗雨眼前一亮。

“我去干嘛?我和她又不熟。”林蒙拒绝,他可不想和战族那些疯子扯上什么关系,他们都不是正常人,尤其是可以冠以‘战’姓的人,更是疯子中的疯子。

第二天,林蒙到底还是没有经得住黎诗雨的软磨硬泡。

“云凝姐我来找你了。”黎诗雨在门口喊道。

“小雨,你终于来了,都等你半天了”战云凝一边说着,一边从屋中走出来,“你怎么也来了?”看到跟在黎诗雨身边的林蒙,战云凝皱了皱眉头。

战云凝今天没有穿着盔甲,一袭淡蓝色长裙,半截胳膊露在外面,皮肤白皙得发亮。火爆的身材就连宽松的长裙都不能遮挡分毫,一头微微卷曲的紫色长发披在后肩,更给她平添了几分优雅。

“我怎么就不能来?”林蒙挑衅的看着战云凝。

“你个惹事精就会惹事,你知不知道就因为你我连天炉星守卫队长的职位都丢了。”战云凝皱了皱小巧可爱的鼻子。

“哇噻!别人说我惹事精还则罢了,你也有脸说我惹事儿?就我来这里这么短时间,你惹了多少事儿?你看你把我甄伯父气的。”林蒙一听这个,顿时气不打一处来。这货明明比自己还能惹事,这才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丫的从联盟将军一职被罢免成了守卫队长,现在更是直接被逐出了守卫军,若不是她战族的身份现在哪里还能留在这府邸中啊。

“好了,云凝姐。看在我的面子上你们就别吵了。”黎诗雨乖巧的凑到战云凝身边,抓着他的手臂轻轻的摇摆。

“哼!那我就勉强接受,让你一起去吧。咦,这是什么味道?怎么这么臭?”战云凝鼻子嗅了嗅,疑惑地问道。

黎诗雨的双颊腾的一下就红了,“是小师父身上的味道,不信你闻闻。”林诗雨一边说着,一边把林蒙拉了过来。

“咦,你这臭男人还真是够臭的,好啦好啦。你离我远一点,不要妨碍我呼吸新鲜空气。”战云凝嫌弃地摆了摆手,拉着黎诗雨先行一步。

原地只留下林蒙一个人在风中凌乱,他终于知道黎诗雨为什么非要让他跟着一起去了。

受尽了白眼和鄙视,回来之后的林蒙,瘫坐在床上。白眼和嫌弃还在其次,以林蒙的心理承受能力,简直不值一提。关键是逛街,看来不管是凡人还是修士,只要是陪女生逛街,没有不累的。

略微休息了一会儿,林蒙开始了今天的修炼。

气运丹田一股股的灵力吸纳入体内,林蒙内视自己,吸纳进体内的灵力,并不像平时一样,汇聚到丹田。而是直接消失在身体的某一处,林蒙早有准备,并不着急。轻车熟路的,找到了灵力最终的去向。那里有一滴血,一滴金色的血。与周围鲜红的颜色格格不入,熠熠生光。那滴血虽然很微小,但是却散发着独特的力量。对这滴血林蒙再熟悉不过了,它自顾自地散发着金光,一副沉静安稳的皇者气势。林蒙对它又爱又恨,恨得是十六岁那年,就是因为它的出现,才使林蒙陷入狂暴,做下了悔恨一生的事情;爱的是它是自己完成任务唯一的希望。

“这就是那股力量的源头吗?”小光的声音在林蒙意识中响起。

林蒙早有所察:“嗯,这滴血是我十六岁那年突破先天境界时,身体内突然诞生的。但是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情,所以我让父亲把它封印了,直到那天遇到危险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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