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网络游戏>诸星之再生>四三四章
部分自有一套规则与限制。

村级城市根据级别,初级最多拥有50人的村级民兵队伍,可以设一个拥有武将职业的村民成为队长,下面可以设5个小队长和10个小组长,队长和组长虽然不需要硬性要求武将职业,但有武将职业会获得一定加持。

中级村落可以拥有200人的狩猎部队和100人的巡查部队和200人的治安部队。其中治安部队只拥有参与村落防守和维持村落内部治安的权限,巡查部队主要权限则是野外巡查和辅助维持村落治安,只有狩猎部队拥有野外作战的权限。

说是权限,其实更像是一种无形的规则。一旦逾越权限,涅诺大陆的部队就会自动失去军队系统的加成,成为一群普通人甚至连普通人组成的群体都比不上。武将以及部队的组织者都无法将自身影响扩散到队伍的层面。。

高级村落最多拥有600人的野外作战部队,100人的野外侦查部队,200人的近郊巡查部队,400人的城防部队和200人的治安部队。虽然600人的野战部队看似可以组建两个部曲,但村级城市没有组建部曲或者独立曲(也就是亲兵)以及组建营级部队的权限。因为既使是9000人的高级村落,组建的其实也只是民兵组织而已。虽然有了分类,但并不被涅诺大陆的军队系统所承认,而这种不承认却不包含权限的限制。

也就是限制依旧存在,但军队的加持却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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